中国共产党内两种社会主义观的出现和长期争论(2)
三、改革开放中的争论 第三次关于什么是社会主义的争论,是在实行改革开放的条件下出现,同改革开放的新举措直接联系在一起的。这是明显的特点。 从农村实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开始,出现了这种责任制是“姓社”还是“姓资”的争论。1978年11月11日《贵州日报》头版头条的大标题是:“定产到组”姓“社”不姓“资”。据说,这是进入历史新时期以后,我国报纸上第一次明确提出“姓社姓资”的问题。实行对外开放,出现了一轮又一轮的“姓社姓资”的争论。办经济特区,一开始就有人认为这是搞资本主义,说特区“姓资”不“姓社”。引进外资,又有人认为多一分外资,就多一分资本主义。实行以公有制为主体、多种经济成份共同发展的方针,允许个体经济、私营经济的发展,又有人认为这是发展资本主义。发展社会主义商品经济,更有人认为这是搞资本主义的一套。总之,在改革开放过程中,“姓社姓资”的争论从来没有停息过,只是表现形式或隐或现而已。 90年代初,“姓社姓资”的争论达到了很尖锐的程度。 1991年初,邓小平到上海视察,他在同上海市负责同志谈话中说:“不要以为,一说计划经济就是社会主义,一说市场经济就是资本主义,不是那么回事,两者都是手段,市场也可以为社会主义服务。”[11]邓小平的谈话破除了长期困扰我们的一个传统观念,具有重要的意义。 上海《解放日报》连续发表三篇署名皇甫平的文章,结合上海的实际阐述邓小平视察上海时谈话的重要精神。文章说:有些同志习惯于把计划经济等同于社会主义经济,把市场经济等同于资本主义,认为在市场调节背后必然隐藏着资本主义的幽灵。文章接着说:计划和市场只是资源配置的两种手段和形式,而不是划分社会主义与资本主义的标志。资本主义有计划,社会主义有市场。这种科学认识的获得,正是我们在社会主义商品经济问题上又一次重大的思想解放。文章特别提醒大家:在改革深化、开放扩大的新形势下,我们要防止陷入某种“新的思想僵滞”。 《解放日报》的文章依据邓小平视察上海时的谈话精神,提出并阐明了推进改革开放的重要问题,也触动了北京那些“左”的理论家、政治家的敏感神经。从1991年4月开始,北京的一些最具权威性的报刊和很有名气的刊物,就连篇累牍地发表文章,掀起了什么是社会主义的争论。这些文章一再引用皇甫平文章中“新的思想僵滞”等提法,并加以评说,以表明其针对性。 关于市场经济。某刊1991年第4期的第一篇文章:《为什么必须坚持不懈地反对资产阶级自由化》(署名“本刊评论员”),列举了资产阶级自由化的表现,其中之一就是,主张市场化,反对社会主义的计划经济。另一篇文章中则说,“在计划和市场的关系上,是坚持计划经济与市场调节相结合,还是走市场经济的道路,这就是姓社姓资的问题。”有一篇文章专论中国不能实行市场经济。文章说:“今天社会主义社会已经排除了市场经济存在的客观条件,社会主义经济乃是公有制基础上有计划的商品经济。从其本质上看,它是在扬弃了市场经济基础上,在人类历史上出现的一种崭新的计划经济。”这篇文章作出论断:“社会主义商品经济就其本质来说是一种计划经济。”很明显,这些文章是在反对和批驳社会主义也应当有市场的观点。 北京报刊的这些文章来势猛,气势凶,持续时间达几个月之久,影响颇大。这些文章在什么是社会主义的问题上制造了很大混乱,引起人们的关注和疑虑。 1992年初,邓小平视察南方,发表了极为重要的谈话,系统地尖锐地批判了“左”的思想理论观点和主张,进一步阐明了什么是社会主义的问题。邓小平深刻地阐明,计划多一点还是市场多一点,不是社会主义与资本主义的本质区别。计划和市场都是经济手段。社会主义的本质,是解放生产力,发展生产力,消灭剥削,消除两极分化,最终达到共同富裕。这些崭新的理论原理,彻底破除了认为计划经济才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是资本主义的传统观念,最深刻地阐明了什么是社会主义,也从根本上批驳了“左”的思想理论观点,大大推进了人们的思想解放。 邓小平视察南方的谈话,是这次什么是社会主义争论的重要部分,也是对这次争论的一个总结。 广大理论工作者依据邓小平视察南方谈话的精神,撰写了大量有深度的文章,从各个方面剖析了根深蒂固的“左”的思想,批判了在什么是社会主义问题上的“左”的观点。广大干部和群众对邓小平的谈话进行了广泛而深入的学习和讨论,对社会主义的认识大为提高,思想获得新的解放。这一次的学习讨论,实际上是对社会主义问题上“左”的观点的一次总清算。当然,对于什么是社会主义的争论决不会就此终结。 四、对几次争论的透视 从1962年到1992年,整整三十年中,对于什么是社会主义的争论,可以说没有间断,大的争论有上面讲的三次,争论的内容一次比一次深入。第一次争论,从怎样看待“包产到户”责任制这样的具体问题,引申到怎样理解社会主义,出现了两种思路的对立;第二次争论,着重批评了以阶级斗争为纲和穷社会主义,已经涉及到社会主义的本质问题;第三次争论的内容更深刻,正面提出了社会主义与资本主义的本质区别、社会主义的本质这样的命题。 在长时期中,两种社会主义观不止一次地处于尖锐对立的状态,曾经成为严重的政治问题。但是,这两种社会主义观的对立又不是绝对的。毛泽东直到生命的最后,还坚持认为,我们的社会主义社会同旧社会相比,所有制变了。他是始终坚持社会主义公有制的。邓小平则一再阐明,以公有制为主体,是社会主义的一条根本原则。历史唯物主义原理告诉我们,占主导地位的生产资料所有制,是决定社会性质的因素。决定社会主义社会性质的,就是公有制。恰恰在这一点上,两种社会主义观是一致的。 回顾这几次争论,对我们大有裨益。 (一)可以使我们进一步认识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的形成过程和条件。 现在看来,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的形成,应当追溯到1962年初的那一次争论。在那一次争论中,以邓小平为代表,包括其他同志的观点,应当看作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的萌芽。“文化大革命”后期的那一次争论中,张闻天、邓小平阐述的社会主义观点,邓小平主持中央领导工作的实践,他同“四人帮”面对面的斗争,以及“四五”运动中广大干部群众表达的愿望和意志,是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的酝酿。这一理论是在实践中长期艰苦探索的结果,也是同非科学社会主义观进行争论和斗争的结果。 (二)使我们更加重视对社会主义基本理论的研究。 本文讲的两种社会主义观,就是社会主义的基本理论问题。我们为实践社会主义制定的路线、方针、政策、措施、办法,都是同对什么是社会主义的理解直接相关的,都是受基本理论支配的。因此,对社会主义基本理论的研究,具有根本的意义。过去对什么是社会主义这个基本理论问题理解上的偏差,导致了社会主义实践的严重失误和社会主义事业的大挫折。今天,我们已经有了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这是我们党对社会主义基本理论的伟大创造,是当代中国的马克思主义。正是在这个基本理论指导下,我们党制定了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路线和一系列方针政策,开拓了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我们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就。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的实践进一步说明,研究和掌握社会主义基本理论具有极端重要性。 理论研究是没有止境的。社会主义在实践中。相对于整个社会主义初级阶段来说,相对于整个社会主义历史阶段来说,我们只是处于起步阶段。随着社会主义实践的发展,已有的理论将受到检验。在今后的实践中,将会有层出不穷的、现在还难以预料的新问题出现,要求我们从理论上做出回答,首先要在基本理论上做出回答。人们对什么是社会主义、怎样建设社会主义的认识,必然不断深化,不断发展。对此,我们要从过去三次争论的经验教训中获得足够的认识,采取自觉的态度。 注释: ①《周恩来选集》下卷,人民出版社1984年版,第105页。 ②见《毛泽东著作选读》下册,人民出版社1986年版,第711、715页。 ③④⑤⑥⑦⑧江鲲池:《60年代初曾希圣在安徽执行责任田始末》,载《当代中国史研究》1994年第1期;薄一波:《若干重大决策与事件的回顾》下卷,中共中央党校出版社1993年版,第1078-1088页。 ⑨《邓小平文选》第1卷,人民出版社1994年版,第323页。 ⑩《邓小平文选》第3卷,人民出版社1993年版,第227-228页。 [11]《邓小平文选》第3卷,人民出版社1993年版,第367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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