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代中国社会转型的发展趋势及其特征(2)
其次是民间社团的兴起。在中国传统社会中,专制政府历来禁止民间任何带有政治意味的结社活动。近代以来,中央集权政治衰败化,对社会的控制力量大大降低,带政治性的民间社团趁势而起。维新运动时期,维新派组织的团体多达30余个。20世纪头十年,这种政治性结社活动进一步发展,立宪团体、革命团体纷纷出现。它们或以改良现存政治、参与政权为目标,或者直接申言夺取政权,成为现有政治权力的批判者与反对力量。与此同时,从19世纪后半期开始,中国社会中还出现了大批社会团体。它们有的以改良社会风俗为宗旨,如不缠足会、戒烟会;有的以开发民智传播新知为标榜,如读书会、读报会;还有的以社会慈善与治安为目的,如救火会、消防会等等。值得注意的是,随着社会阶层的分化组合,出现了初步形态的利益团体:买办公会、商会、教育会、工会等等。这些社会团体的兴起,标志着独立于国家政治权力之外的社会民间力量的崛起。传统政治权力一统天下的威力被它们悄悄地消解了。 再次是地方自治的发展。20世纪初,随着民族资产阶级队伍的逐步扩大,在东北、上海、天津、苏州、广州、汉口等地出现了以资产阶级为主体的地方自治活动。1904年,东三省保卫公所成立,董事、总办由本地绅商选举产生,章程宣布:"以本地人力财力办理本地民事,所有一切内政原有十分自主之权。"[5]1905年,上海绅商成立城厢内外总工程局,负责地方户籍管理、地产登记转让、房屋登记翻造、道路开拓修建、河渠开通挖掘、地方捐税收支、以及巡警治安等工作,总工程局掌握了上海地方一部分行政权。此外还有:1906年成立的天津县自治期成会;1907年成立的广东粤商自治会;1909年苏州成立的以街区为单位组织的市民公社及汉口公益救患会等自治团体。据统计,清末各地以研究和促进地方自治为宗旨的自治团体近50个[6]。清政府一部分地方行政和公共事务管理权转移到自治团体手中。 第三,表现为一元意识形态的瓦解。统一的意识形态是国家政治与社会生活一体化的维系力量与纽带,它的首要功能就是确定统一的社会价值标准。在中国传统社会里,这种价值标准的准则就是义利之辨和君臣道义。近代以来,随着新式机器的引进和工商经济的发展,一种新义利观出现了。这种新义利观反对把义放在利上,或者论证二者可以并重,或者直陈义要通过一定的利才能体现,从而把"轻利"转换成了"重利"。价值观念的这种变化,成为近代工商发展的心理基础。中国传统意识形态是以扼杀个性为基础的,君臣道义,三纲五常,都是对人性的泯灭。近代以来,思想界开始注意到人,注意到人的价值及权利问题,"民权"、"天赋人权"、"人人有自主之权"等观念萌发了。上述新义利观和人权思想突破了官方意识形态的牢笼,表明社会思想由一元向多元转轨。 近代以来国家与社会分离的这种二元趋向尽管主要局限于城市,但其意义却是深远的:它所造就的相对独立于国家政权之外的社会空间,成为孕育中国近代化思想和社会力量的摇篮。它是中国社会转型的深层次变化。 鸦片战后中国社会的转型在总体上呈现为从传统农业社会向工业社会的转变,但多种趋势又综合成近代社会转型中的阻力与推力: 从阻力看,中央政权的衰败化和国家地位的边缘化是社会转型中的最大阻力。中国是后发外源型近代化国家,中央政府本应是推动近代化的最佳资源。然而近代以来,由于清政府没有及时作出应变姿态和采取相应对策,只是麻木宋旧、被动应付,致使自身权威逐渐丧失。所以中国的近代化不是由中央政府动员全社会力量来完成,而是由社会新兴力量以社会运动的形式来推动。由于民族危亡的局势所迫,又由于缺乏权威的协调力量,这些社会运动的主体和领导力量不断变更,导致近代化方案和行动一次比一次激进。中国难以有一个一以贯之的逐步推进的近代化方案,难以有一个相对稳定的国内环境。 国家地位的边缘化使近代中国沦为西方资本主义的半殖民地依附国。它制约着中国早期工业的产业结构,使其只能在外国商品和外资企业的缝隙中寻求生存之地。它使中国的近代化呈现"防御型"特点:以强国、争利为目的,但始终难以形成坚实的力量;在边缘地寻求发展,但始终无法超越外国在华经济力量。 政治民主化、社会经济市场化、国家与社会的二元化是向近代社会发展的推动力量,但推力中也包含着阻力。市场化趋势中存在非市场化力量。这种非市场化力量来自国家政权和官僚权力的制约。官僚权力源自国家权力,但又不完全等同于国家权力,原因就是官僚权力在运行中附加了官僚利益。官僚权力介入市场化趋势,出现了中国社会转型中所特有的官商体制。如果说,在特殊条件下这种体制对工业化的启动还有一点作用的话,那么,在民营企业寻求发展和国家还没有采取相应保护措施的情况下,这种官商体制中的官僚个人权力就会膨胀,不仅分割国家利益,而且必然会成为与商对立的力量,成为市场化的阻力。 与政治发展民主化趋势并存的是反民主化力量。反民主化势力主要来自封建顽固派。他们借以反对民主化的理论武器不外是"祖宗成法"、"天朝上国"、"夷夏之辨",他们竭力护卫的是封建之"道"、之"本"。清廷最高统治者出于保护自身权力的需要,实际成为这股力量的后盾。 国家与社会二元化趋势中一元结构仍顽强存在。这里的一元结构,指国家政治权力即"公域",它仍顽固地力图渗透于社会领域并实施控制。从另一方面看,在世俗权力以自发力量逐步出现以后,那些参与其间的人也总是力图使自己的权力与活动在传统体制内合法的存在。商会再三表白自己活动的目的是"通官商之邮",地方自治团体声称要"补官治之不足"。这样做的结果,是造成了"公域"与"私域"难以完全界分,在相当程度上制约了世俗权力的独立与壮大。 然而,由市场化、民主化、二元化所造成的近代化推力又是显而易见的。在阻力与推力之间,很难以一半对一半来加以界分,而是互为作用,互为制约。正是在这多种趋势的交互作用之下,近代中国既表现为从传统农业国向近代工业国的转型,但又无法完成这一转型,始终处于从传统社会向近代社会转型的过渡状态之中。这是近代中国社会转型的最大特征。 那么,造成中国陷入这种境地的原因究竟是什么?史学界对此有外因论与内因论之说,在内因论中又有文化延误与制度延误之争。本文认为:外国资本主义的入侵,不平等条约的束缚,是造成近代中国难以完成社会转型的重要原因,但不是唯一的决定性的因素。从世界史看,处于同样的边缘地位的国家,有的可以通过改革而在较短时间内实现近代化(如明治维新后的日本),而有的则始终不能完成这一转型(如清政府与北洋政府统治下的中国)。可见外因虽能影响转型的进程,但不能提供社会转型所需要的种种社会经济条件,这些条件必须通过中国自身的变革才能创造出来,否则,就难以挣脱不平等条约的束缚,难以改变外国资本主义政治与经济力量的控制。 在内因中,文化与制度是两种互为因果的因素:中国传统文化结构的高度牢固性和封闭性,造成近代中国对西方资本主义挑战的迟钝。但从另一个角度看,正是借助于封建专制制度的强化,中国传统文化才日益表现出保守封闭的特征。应该说,两种因素都对中国近代社会转型产生了不利影响,但进一步深入分析,文化与制度发挥的功能并不完全一致,所以两种因素所造成的延误也并不完全等同。 文化具有相对独立性,它主要通对人的心理、思想的影响来约束人、指导人。中国传统文化在发展中具有极高的内部结构稳定性,造成了传统"夷夏大防"、"祖宗成法"等观念。近代国门被打开以后,正是在这些观念的支配下,清王朝没有迅速作出反应。可见传统文化观念造成了近代社会转型起步的艰难,造成社会转型中的新旧文化冲突。 制度具有强制性、人为性,主要通过为社会提供规范来控制社会。所以制度具有整合的功能。在一定程度上,新旧文化冲突的调解融会,各种社会力量的协调吸纳,社会稳定机制的建立完善,都可以通过制度机制来完成。在这个意义上,制度的改革与完善是社会转型能否顺利实现的关键。 近代中国的制度延误,主要表现为传统政治体制的僵化和改革的滞后,致使近代中国的社会转型难以自上而下地在传统资源基础上渐进完成,相反却在政府与人民中造成裂痕,在传统与现代中造成断裂。旧结构难以在渐进过程中逐渐转换而延续下来,新结构也难以获得良好的社会环境而充分发展。 注释: [1]费正清:《剑桥中国晚清史》下卷,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85年版,第100页。 [2]国务院新闻办公室编:《中国的人权状况》第一部分,1991年11月2日《人民日报》。 [3]许涤新、吴承明主编:《中国资本主义发展史》第二卷,人民出版社1990年版,第524页。 [4]莫则利斯:《准边缘地区的政治》,转引自孙立平《传统与变迁--国外现代化及中国现代化问题研究》,黑龙江人民出版社1992年版,第69页。 [5]《创立东三省保卫公所章程》,《东方杂志》第一卷第十期。 [6]张玉法:《清季的立宪团体》,台北中央研究院近代史研究所1971年版,第90-97页。WW沈继成 【参考文献】 [1]罗荣渠:《现代化新论》,北京大学出版社1993年版。 [2]费正清:《剑桥中国晚清史》,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85年版。 [3]朱英:《辛亥革命时期新式商人社团研究》,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1991年版。 [4]马敏:《官商之间:社会剧变中的近代绅商》,天津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 [5]许涤新、吴承明主编:《中国资本主义发展史》第二卷,人民出版社1990年版。 [6]孙立平:《传统与变迁--国外现代化及中国现代化问题研究》,黑龙江人民出版社1992年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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