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网-历史之家、历史上的今天!

历史网-中国历史之家、历史上的今天、历史朝代顺序表、历史人物故事、看历史、新都网、历史春秋网

当前位置: 首页 > 中国史 > 中国古代史 >

中国近代退伍军人安置问题初探(2)

http://www.newdu.com 2017-08-28 《社会学研究》 皮明勇 参加讨论

其次,在于帮助退伍军人克服生活上的困难,为他们谋求生存发展之道。这是一个比较迟才显现出来、并始终也未曾得到充分重视的问题。当湘军在19世纪60年代被大规模裁遣时,尽管有人提出"欲弭患于将来,必加若辈以豢养之恩"[③d],但曾国藩却对此并不重视,他认为自己是花钱募勇,对勇丁回到原籍之后的生产生活问题不负任何责任。袁世凯对北洋新军官兵退伍后的生产生活安排问题,也未给予应有的关注,始终没有站在普通官兵的立场上来全面地规划他们的就业问题。国民政府在抗日战争结束后虽然表示"复员之官兵,均属抗战有功之将士","务使人人各安其业,各得其所,不使有一人失业"[④d],但实际上并没有拿出确实可行的安置方案来。
    再次,为军队储备和保育预备、后备兵员。这是清末安置退伍官兵时开始显现出的一个宗旨。新军官兵的安置与国家的续备军、后备军建设密切地联系在一起,通过从经济上给予退出现役官兵一定资助,以及安排退伍官兵充当巡警等方式,达到既有助于解决军人的生活困难,又为国家保养必要的续备兵员和后备兵员的目的。
    应该说,中国近代军人安置工作三大宗旨的显现是具有必然性的。它们提示了近代军人安置工作的基本功能之所在。在近代的条件下,军人安置工作的好坏,不仅会对退伍军人的生活产生直接的作用,而且还会对社会治安和军队建设产生程度不等的影响。换句话说,近代军人安置工作是由军队、地方政府和退伍军人三方面来做的,它反过来又作用于当时退伍军人的生活、社会的治安以及军队建设等三个方面。
    拿这三条来衡量中国近代军人安置工作的效果,显然又是令人不能满意的。由于中国近代军人安置工作始终没有走上轨道,因此,无论是退伍军人的生活,还是社会治安和军队建设,都没有从当时的军人安置工作中得到应有的益处。相反,中国近代退伍军人大都不能安其生业,驯良者转死沟壑,强悍者落草为寇。中国近代军人在离开军队之后的生存无助,以及他们在变成盗匪之后对社会安宁的危害现象都相当严重,特别是后者极为突出。
    尽管当初曾国藩通过大量补发欠饷的方式,让每个被裁撤的湘勇都得到了一笔数目相当可观的银钱,但因他们回到原籍之后的生计无人安置,结果坐吃山空,从军营中带回来的银钱很快被耗尽,生活越来越困难。这些勇丁经过多年战争生活之后,一般都变得凶悍油滑。再加上他们中的很多人在军营时便加入哥老会,并将这种帮会关系带回到原籍,因而很容易结众闹事。实际上,在湘军遣撤后不久,湖南便不断出现散兵游勇造反谋逆的事。虽然地方官府严加搜捕,但"会匪愈办乃愈觉其多"。郭昆焘曾经在一封信中就开列了湖南有裁勇会党闹事的24个州县,并说其中的"郴、桂两州,无岁不有蠢动,虽立时破案,而旋散旋聚"[①e]。一些官绅不禁发出了"群匪如毛","湖南恐非乐土"的惊呼。曾国藩、曾国荃兄弟还准备举家搬出湖南以避难。有人建议曾家搬到皖南,但曾国藩认为皖南也不安全,感叹天下滔滔,何处是真可安处之地!
    即便是数量并不很多的北洋新军退伍军人,也留下了在乡间闹事的记载。如:直隶警务官员就曾说北洋陆军退伍官兵"近来武断乡曲,恃符滋事,亦时或有之。"[②e]至于民间时期军人得不到正常安置,大量变成土匪的事情,更是史不绝书。当时人常说"兵匪一家"。据保守的估计,20世纪30年代全国有约2000万左右的土匪,[③e]他们中的相当一部分都有过当兵的经历。就是在国民政府于抗战结束后所进行的大规模官兵集团复员时,也有一部分因未得到适当安置而沦为土匪。
    中国近代军人安置工作的基本动因在于减轻军人回归社会所给治安带来的压力,而军人安置工作的苍白无力恰恰又是对社会治安冲击最为严重。这是颇令人深思的。
    三、制约中国近代军人安置工作的主要因素
    近代军人安置是伴随军事近代化而产生的,是一项军事社会系统工程,它要求建立在一定的经济、政治条件之上,并有着自身的运行规律。中国近代军人安置虽然也反映了中国军事近代化的需求,但正如中国军事近代化的其它各个方面一样,它是在经济、政治条件都十分恶劣的情况下进行的,加上决策者认识的幼稚,没有建立起可行的制度,所以,始终处于低水平状态。
    进行军人安置首先必须以一定的财力作支撑,特别是突击性安置更是需要大量的经费。湘军在被裁撤时要补发官兵的欠饷,而欠饷的数额又相当巨大,所以如何筹措这笔经费也就成为能否顺利裁撤湘军部队的关键所在。这也正是曾国藩等人在遣散湘军时最为头痛的事情。1864年曾国藩在给李鸿章的书信中便写道:"拟于今冬明春共撤四五万人,但苦欠饷无着。"[①f]国民政府在抗战结束后所制定的150万官兵集团复员安置计划,仅薪金和事业费等就高达国币5876075910元,折合美元1780629092元。[②f]当国穷民疲之时,如此巨大的经费需求,当然不是一件容易解决的事情,整个计划也就因而落空。
    就业性安置除了必要的经费支撑外,还需要经济部门提供足够的就业机会。一般说来,在近代的条件下,人们从军入伍在本质上是在做一种"社会上升运动"。也就是说,入伍当兵的人希望借此以改变自己的生活方式,特别是农民希望借此以改变自己的命运。这些人在经过几年的军旅生活之后,确实也变得不太适应农民的生活方式,尤其是难以重新回到田垅之中,他们渴望过一种更有质量的生活。这种生活大多是与工商业联系在一起的。而在近代中国民族工商业萎缩凋敝的情况下,要做到这一点又面临着难以克服的重重困难。清末北洋新军退伍官兵虽然人数有限,但社会却难以给他们提供足够的就业机会。抗战结束后国民政府所制定的集团复员计划,即使能够实现,也只是暂时性地将数百万官兵抛向铁路、公路建设工地,他们的长期就业问题仍然不可能得到真正的解决。
    中国近代政治上的分裂与混乱、军队私属性和集团性的恶性膨胀乃至军阀横行,也是制约军人安置正常发展的重要因素。湘、淮军虽然替清政府镇压了太平天国革命和捻军起义、回民起义等,帮助它度过了难关,但在清政府看来,这种勇营部队只是曾国藩、李鸿章等人的私人武装,是一种不属于中央政府的集团势力。因此,清廷中央并不从国家安全与发展的全局高度来规划湘、淮军的裁撤事宜,对官兵的安置问题并不真正关心。而曾国藩、李鸿章等人对湘、淮军的裁撤也只是从集团自身的利益考虑,只求将这些官兵推向社会,官兵们的生活问题也不是他们关心的事情。在这种情况下,被裁撤的湘、淮军官兵一旦离开军营之后,其命运也就可以想象了。进入民国以后,军阀连年混战,更是造成军人安置工作严重逆转的直接原因。军阀只管招兵,只顾眼前,只顾自己,他们不管国家的安宁和建设,不管普通官兵的死活,脑子里根本就没有想到过退伍军人的安置问题。至于一度颇显新意的清末新军退伍官兵常规性安置,以及国民政府在抗战结束后颇显声势的官兵复员转业计划,都出现了中途夭折的情况,都与国家政治的混乱,国内战争的爆发存在着直接的联系。这说明,军人安置工作在本质上是一项建设性事业,它的存在与发展,必然要有一个相对稳定的政治环境,需要国家政治、军事的统一。
    中国近代军人安置工作长期未能走上轨道的另一个重要原因在于:当时人们对军人安置工作自身的规律缺乏认识,同时政府和军队也缺乏必要的军人安置工作制度建设。尽管军人安置工作所处理的是军人在转业或复员之际的事情,但要想真正做好这项工作又必须把握好三个环节:第一是军人征召时的素质检查和筛选,第二是军人在服役期间和退伍前后的职业技能教育,第三才是对军人就业机会的提供及其安置。这三个环节都是非常重要且相互联系在一起的。如果征召进来的军人自身的军政素质不佳,不仅会影响到他们在服役期间的表现,而且会给军人的就业技能教育以及就业安置带来种种困难;如果军人的就业技能教育不落实,也会增加军人就业安置的困难;反过来,如果军人就业安置不好,又会对军人的征召产生不利的影响,如此形成恶性循环。在近代中国,人们对这三个环节之间的联系并没有清醒的认识,尤其是对军人征召与军人就业安置之间的联系根本没有进行过考虑。实际上被召入军营的有很多是失业的游民,还有很多是土匪,这种人往往不能长期地从事某一种职业,当然也就难以对他们进行就业安置。
    至于军人在服役期间以及退伍前后的职业技能教育,晚清时期人们对此也几乎没有形成有价值的认识,直到民国以后才由朱执信、孙中山等人提出要推行"兵工政策"的主张,开始注意到应对军人进行职业技能教育。朱执信在他的《兵的改造与心理》一文中曾经写道:兵工政策就是要"寓兵于工,就是创造一种劳动军","当兵的就是工人,当了几年的兵以后,可以退伍,退伍以后,倒是一个有能力的工人,而且是一个预备兵"。[①g]孙中山也对兵工政策问题发表过不少的言论。国民党军总政治训练处对"兵工政策"下过这样的定义:"就是使入伍的士兵,除了受军事教育之外,并且因各人的能力,教以种种技术上的知识,养成专门的技术能力,给以种种适宜的工作,使士兵学就一种技术,到了退伍或遣散的时节,就可以凭着所学的技能去做工,养家活命,不致于穷无所归,挺而走险。"[②g]然而,尽管有了这种认识,民国政府和当时的军队也没有为此制订出切实可行的军人职业技能教育制度来。所以,民国时期军队的兵工政策便明显地表现出因人而兴又因人而废的景象。冯玉祥驻军北京时曾经在南苑开设过具有相当规模的工厂,内分织毯、肥皂、铁工、木工等12科,士兵每天半日在厂,半日在营。[③g]但其他部队却对此并不积极。更重要的是,政府和军队并未就此制定统一的制度和办法,特别是没有将军人的职业技能教育与退伍就业安置联系起来做系统的筹划,其结果自然是不可能取得切实的效果。
    注释:
    ①a参见龙盛运:《湘军史稿》,第438页,四川人民出版社1990年版。
    ②a参见王尔敏:《淮军志》,第339页至365页,中华书局影印本。
    ③a周盛传:《盛军训裁勇辞》,《周武壮公遗书》外集一,清光绪三十一年金陵刊本。
    ④a曾国藩:《处理清发同治三年六月前湘军欠饷报销片》,《曾国藩全集》奏稿九,第5564页,岳麓书社出版。
    ⑤a周盛传:《盛军训裁勇辞》,《周武壮公遗书》外集一。
    ⑥a曾国藩:《致沅弟》,《曾国藩全集》家书二,第1160页。
    ①b《大清新法令》第八类军政,清末商务印书馆铅印本。
    ②b中国近代史资料丛刊《北洋军阀》第一册,第619页,上海人民出版社1988年版。
    ③b中华民国史资料丛稿《清末新军编练沿革》,第127页、第130页,中华书局1978年版。
    ④b《军令司正使段会同直隶警务处司道禀请督宪袁拟以续备兵挑充巡警文并批》,《北洋公牍类纂》卷十二,清光绪丁未九月铅印本。
    ⑤b《督宪袁通饬划分州县及续备军官长权限文》,同上书。
    ①c朱为轸《创办兵役史》,第2页,1939年11月印行本。
    ②c《行政院复员官兵计划委员会第一次会议报告及决议案》,附表五;《行政院复员官兵计划委员会第三次会议报告及决议案》,第7页。
    ①d同治三年五月二十三日上谕,引自《曾国藩全集》奏稿七,第4149页。
    ②d《致澄弟》,《曾国藩全集》家书二,第1270页。
    ③d《附粮道段起条陈安置凯撤勇丁折》,《曾国藩全集》奏稿八,第4671页。
    ④d《行政院复员官兵计划委员会第一次会议报告及决议案》,第3页。
    ①e《致伯史家书》,《云卧山庄尺牍》卷八,郭氏清闻山馆刊。
    ②e《军令司正使段会同直隶警务处司道禀请督宪袁拟以续备兵挑充巡警文并批》,《北洋公牍类纂》卷十二。
    ③e朱新繁:《中国农村经济关系及其特质》,1931年上海出版。
    ①f《致李鸿章》,《曾国藩全集》书信七,第4734页。
    ②f《行政院复员官兵计划委员会第三次会议报告及决议案》,附件一。
    ①g《兵的改造与心理》,民国年间国防部政工局印行。
    ②g《总理的兵工政策》,第4页,"总政治训练处"发行。
    ③g《冯玉祥自传》,第136页,军事科学出版社1988年版。
    
    

(责任编辑:admin)
织梦二维码生成器
顶一下
(0)
0%
踩一下
(0)
0%
------分隔线----------------------------
栏目列表
历史人物
历史学
历史故事
中国史
中国古代史
世界史
中国近代史
考古学
中国现代史
神话故事
民族学
世界历史
军史
佛教故事
文史百科
野史秘闻
历史解密
民间说史
历史名人
老照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