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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琦善

http://www.newdu.com 2017-08-28 《福建论坛:文史哲版》 赵宜珍 参加讨论

鸦片战争期间琦善的卖国罪行已为大家所熟知,但其历任嘉庆、道光、咸丰三朝大吏,叱咤风云于当时政治舞台,被誉为晚清能臣干吏,而实际上却是个徒有虚名的无能之辈、臭名昭著的"黄金贼"及屠杀人民的刽子手。本文拟通过对琦善历史作较全面的剖析,以窥探当时政坛声息及封建统治阶级上层的内幕和腐败。
    
    琦善字静庵,博尔济吉特氏,满洲正黄旗,祖以率属投诚功,世袭一等侯爵。他生于1790年,16岁由荫生以员外郎(部之下,司之副长官)分刑部,而后通政司、按察使、布政司,直至巡抚、总督;又协办大学士、文渊阁大学士,领头品顶戴等。琦善出将入相,虽有两次罹难,罪至斩监侯及流刑,但旋即恩释,仍然高官厚禄,天眷不衰。1854年病逝,追赠太子太保、协办大学士,赏总督街,谥文勤,恩宠异常。
    琦善早达,29岁为河南巡抚,传为一时佳话。1825年(道光五年)又擢为江督,1837年督直隶,不由科第出身的琦善却拥有大学士头衔,享有殊荣,实属罕见。1820年袭一等侯爵后的琦善,比一般大学士更尊贵,故又称爵相。
    对于权势尊隆的琦善,当时朝野却臧否不一。贬之者目为曹操、秦桧者流,讽之为"黄金贼",斥之为"冒失鬼",抨之为"不学无术"之人。而褒之者则赞其"绝顶聪明"、"见事机警",称其"刑名钱谷吏治营伍无所不谙熟","奏对辄称旨",甚至尊为"一代伟人"。
    
    其实时人对琦善的赞誉多属表面的溢美之词。琦善为人乖巧,"天分绝顶","见事机警",是上自皇帝下至僚属,乃至于与其交手谈判的英国侵犯者的共识[①]。清代六部中,刑部人才最盛,且一向都是汉员一统天下,不仅主稿,连司员也全是汉员。嘉庆皇帝把稚嫩的琦善k3h201.jpg庇塞进刑部,受到冷遇是势所必然的。琦善果然聪明,花了三百两银子,用两年时间尽悉所雇老吏伎俩,终于在刑部站稳脚跟[②]。琦善冲破汉员独霸刑部的老例,皇帝自然对他备加呵护、倚重。因此,他25岁上便被擢拔为京堂官。此后他仕途畅通,扶摇直上。
    但是琦善的聪明才智更多是用于谋私、邀功、营钻方面,品格极其低下。他的亲信张集馨推崇他说:琦相"未尝不要钱","未尝不徇情",却博得"白面包龙图之号"[③]。精通刑律,只不过为他自己行私舞弊创造销赃灭迹的有利条件。鸦片战争初期,某官员问琦善办量夷务机宜,他答曰:"吾有何法,不过骗其走开耳"[④]。英舰因故从大沽开回广州,他因此取得"片言片语,连胜十万之师"的嘉奖。后来到广州谈判,除了以撤防讨好敌人外,还于1841年同英国义律秘密签订割香港、开放广州等内容的川鼻条约,其卖国丑行为终为朝野共弃,遭到千古唾骂。
    至于琦善"奏对辄称旨"、"刑名钱谷吏治营伍无所不谙熟"之誉,也多是谀颂之辞。据《清代七百名人传·琦善传》记载,从道光四年开始,他几乎年年有奏疏,有时一年数摺。其内容概括起来,主要有缉盗、河务、鹾务三个方面。善于揣摩时务的琦善,紧紧抓住这些有关国脉大计来做文章,给人以识时务,能切中时弊之感。故摺奏接踵而上,往往获"旨准"、"旨允"、"所议准行",取得"宣宗至赏"的积极效应。然而奇怪的是,琦善的行动却完全不如语言之精彩。以治水为例,他一生三次参与河务,都以失败而告终。1819年,琦善在湖南巡抚任上第一次参与河务,时南阳王家坝河决,经治理之后,次年仪封南岸又漫口,被嘉庆皇帝以"坝御不速"褫职留办河工。琦善第二次治水是在两江总督任上。1827年洪泽湖溃决,黄强淮弱,漕运梗阻。琦善提出开启王家营旧坝,此议一出即有官员援引嘉庆年间减坝两次引起漫上事例予以反对,江南河道总督亦表示异议。可是一生不欲人下的琦善,却假充内行,坚持减坝。结果造成损失六百万两费用和"下游田泸淹浸,民居荡析"的严重灾祸。一时物议沸腾,有五鬼闹王营之说。琦善被好谀的同僚谑称为"冒失鬼"[⑤],皇帝也谕责他"不知集思广益,致误事机"。这是他刚愎自用,立政无能的必然结果。十三年后,李星源还揭露他的开王营旧坝"似以邻国为壑"[⑥]的险恶用心。他第三次参与是在1834年。由于永定河南北各汛漫溢,灾情十分严重。身为直隶总督的琦善以擅失职守,下部议处。至于琦善其他方面的政绩,也是乏善可陈的。
    琦善摺奏叠获旨准的重要因素,是他善于"阴探上旨以揣摩固宠。"[⑦]他的奏议一大部分是靠军机要员的明示、暗喻而撰成。1838年鸦片议禁起,琦善探知道光皇帝意在严禁,他立即响应,连上《议奏查禁鸦片章程摺》和《尊旨覆奏禁烟摺》两个奏本,强调"正本清源","御外奏以智"。所谓"智",就是"不准通商,则鸦片无自而来",即粗暴地中断贸易的主张。及至英国挑起侵略战争,定海失陷,道光开始动摇,"枢中以颜色告琦"[⑧],他马上恶意中伤、造谣诬陷林则徐"邀功启衅"。他的巧敏佞说把林则徐送上谪戍远域之途,而他自己却因此替代林而荣任钦差大臣。其实,林则徐最后被迫执行停止中英贸的上谕,正是琦善的禁烟药方。琦善翻云覆雨之权变手段,于此亦可窥豹。
    由于琦善的地位和权势带来的声名,使他在当时和后世都被不适当地拔高了。编撰于1921年至今仍重刊流行的《中国人名大辞典》,在琦善条目下是这样写的:"嘉道间以治河办海运有功,官至直录总督。"[⑨]治河有功,绝非事实,已见前述。至于海运有功之说,也系捕风捉影。道光五年,洪泽湖决口,河运梗阻,协办大学士英和请暂雇海船以分滞运,得到皇帝首肯后由江苏巡抚陶澍覆奏海运之法,并由陶督办从上海到天津的运输事项,陶因此受"上嘉之,并著戴花翎。"[⑩]琦善时值江督兼署漕运总督,海运苏扬常镇太四府一州谷米,属其辖内政务,故曾偕同陶澍等会奏。但他既非首创,亦非主办,查阅正史、野史都无因此受奖之说,充其量琦善也不过是海运的支持者而已。琦善升迁直隶,乃是"上念其宣力封疆有年"[11]的资历而侥幸所得。就是十分倚重琦善的道光皇帝对其赞语也只是"其人绝顶聪明,封疆年久,何事未曾办过"[12]。咸丰皇帝的评价则更低,他曾对其他官员说:"上辈督抚要钱厉害,琦善当时在直隶声名平平……"[13]。《满洲稗史》直斥琦善"名为畿疆坐镇,实则碌碌无为者也。"[14]时人愤愤辗转相告曰:琦善"其成功拜爵福命为之也"[15],言外之意,并不佩服。庸劣奸猾之佞臣高踞庙堂,实腐败政治之必然也。
    
    鸦片战争对琦善无疑是试金石。当英国大量向中国倾销鸦片后,他破坏禁烟运动,力反林则徐所为,并于1841年1月擅自与义律议订《穿鼻草约》,允许赔款和割让香港。时广东巡抚揭发了此事,琦善被革职,并抄家。如果说战前时人对他还有一定好感,那么他在粤东偾事之后,声名便立即一落千丈,成为众矢之的。抄家时,他的"黄金贼"面目又再次震骇世人。
    1841年2月,琦善先后两次被抄家,抄出黄金七千余两,白银十数万两,其家珠宝、田产、唐栈等不计其数。琦善财产大曝光,李星源在日记中是这样评述的:"琦相家产查封时,馈遗尚有浮签,幸官人撤去,不致成大狱如和相时党祸","所积良不赀,然所见不及闻也。"这两段话说得明白,琦善有些家产事先已转移,部分馈遗还来不及收回,否则其家产将更可观。李将琦善贪污罪行看得如同嘉庆时的和坤一般严重,也从另一个侧面反映出琦善家财之巨。
    道光年间贪风日炽,官场盛行馈遗。下级送上级,平级互馈,外官送京官,形成"不如此不足以联友谊"的恶习。实际上是贪官污吏组成了盘根错节的网络,互相容隐、庇护。琦善早年居刑部,佩七司印钥,掌秋审,有生杀予夺之权。后来屡膺疆圻重任,亦有刑惩大权,足具受馈遗的条件。当时为了打赢一场官司,富家巨室一掷千万金,此中大多以馈遗方式出手。同时,督抚有密奏荐劾大权,琦善尤其"善刑律,勇判决",往往一上任就弹劾僚属。因此,下属风闻他上任,均惧其倾陷,不敢不辇货权门,以为奥援之结的人肯定不少。连两度为琦善僚属并受其保荐之恩的张集馨,也讲琦善"未尝不循情"、"未尝不要钱"的话。看来,贪婪、受贿当是琦善的本质。
    对于当时受他弹劾者是否罪有应得,限于史料难以判断。但据《水窗春呓》载:琦善任江督时,看中元朝王野云的《龙舟图》,已还价至千五百金,但第二天得知那幅千人面目无一同者的佳画被河厅万某以二千金购去,便大动肝火,"遂劾万,(万)终身以此废弃焉"[16]。当时社会上生活最豪华奢糜的,一是河厅,一是扬州盐商,一是广州行商,三者挥霍程度不相上下,非一般人所敢攀比。二千金买一幅画,当然是高档消费。琦善若非饶有资财,怎敢与河厅斗富。从表面上来看,万某之财来路堪疑,告倒他也属苍天有眼。但是当人们颂扬琦善"吏治从严"之时,却容易忽略琦善公报私仇,大搞黑吃黑的卑鄙动机。
    贪赃者自必纵贪,琦善也不例外。1848年琦善督川,藩司张集馨查出已调离的原犍为县令朱在东亏短正杂款项九万余金,主张严办。他却因赃款中有一部分已"贿送京内外大员"而投鼠忌器,企图大事化了。后经僚属催促,才勉强参奏。朱赔款结案后,他又欲让朱开复重用,最后由于部令免职才作罢[17]。朱既善于分赃以勾结大员,必然对一再徇私包庇自己的"恩主"琦善不会没有一份"厚赠"的。琦善因此才作出猩猩惜猩猩之态,其包庇贪污犯、循情放私的行径不是照然若揭了吗!
    琦善虽然未被当作贪污犯送上审判台,但是他贪赃臭名还是远播广传的。1851年,咸丰皇帝召见某官员时说:"上辈督抚要钱厉害",琦善"有黄金贼名号;后闻四川、甘肃两任,颇知操守"[18]。"黄金贼"称号决非一般贪官可得,既传进皇帝耳中,也证明确系事实而且问题十分严重。至于后期"颇知操守"云云,不过是咸丰皇帝为自己重用贪污犯作开脱而已。后期琦善如果已革面洗心,自律严谨,也不至死后还受到同人、友人一致的恶评。尤使时人、后人痛恨的是,琦善欲壑难填,贪赃之手还伸到与英国侵略者的谈判桌上。据稍后于琦善的左宗棠说:"琦善得西人金巨万,遂坚主和议"[19]。琦善被籍没产时,首抄出番银一千万元、大小自鸣钟一八件、金钱表等十一件等洋钱、洋货,可知左宗棠是言之有据,不是子虚乌有。贪财导致误国、卖国,琦善就是一个实例。
    
    琦善挥舞屠刀镇压民众滥杀无辜比一般封建官员更凶狠、更残酷。特别是对比他对英国侵略者是鸽派,对国内百姓是鹰派的两种截然不同的态度,更令人愤怒难抑。
    嘉庆十九年,琦善调任湖南按察使。时汝南光州一带参加会党的农民举旗起义,势力迅速发展。琦善立即派兵镇压,先后"获犯七百余人",受赏戴花翎。他吃了甜头,从此"缉盗"更加卖力。道光四年,直隶清河马进忠等在临清立号传数,起义处于酝酿阶段。署山东巡抚琦善,便越俎代庖地派兵直扑邻省掩捕,"究出夥党五百七十余名",扑灭起义于摇篮中。道光皇帝表彰他"不动声色,诛捕净尽,尤为卓异",赏加总督衔,不久即升任两江总督。此后每到一地,琦善都"严饬各属,极力缉捕",随之官阶叠晋,成为宣宗所倚任的大员[20]。可见,琦善是靠农民英雄的鲜血染红乌纱帽上顶戴的。
    失之东隅取之南山,也是琦善"权术"之一法。鸦片战争后重新被起用的琦善,更加变本加厉地屠杀人民。1848年,琦善督四川,仅凭土司一句话,便发兵进剿中瞻对藏民。据他的助手、四川臬司张集馨记载:"是役也,……琦相遽然劳师糜费者,因其前在粤东主和,群情不洽,故欲耀扬武威耳!"[21]这段话,深刻揭示了这次前后用兵四个月,开支国库十一万有零的征讨,完全是出于琦善企图挽回个人声望的私心,决非"愚忠"可以解释。1850年,在陕甘总督兼署青海大臣任上又重祭屠民黑旗。随任藩司张集馨记载:"余三月至甘,琦相即有剿办贼番之意,终日在教场练兵,不回节暑,亦不与人相商"。他避开西宁办事大臣,擅定行期,令张筹饷运粮,出兵攻剿青海柯柯乌苏。他在"无获"后怕难以"陈诸奏章,开销兵饷"的情况下,竟在回兵时无端将雍沙蒙民帐篷"洗荡",捕捉了无辜百姓五十七名,又把黑城撒拉回民"痛加剿除",琦善恣意残害人民的罪行令人发指!事后他又妄报雍沙等少数民族抢劫,取得了"上褒嘉之"的谬奖[22]。当时鉴于琦善权势,上下未敢异议。到咸丰元年,内外大臣交章弹劾琦善"妄加杀戮",经过朝廷派员调查,得出"率意妄杀"、"刑求逼供属实"的结论[23]。1852年,琦善被革职流放吉林效力赎罪。因镇压人民以致下狱籍没的清朝封疆大吏,恐怕也就是琦善这一个了。当时咸丰皇帝初临天下,为博取好名声,过问了黑城屠案,采公议予以责罚,恐怕也是不得已而为之。所以,琦善四月戍边,十一月又赏三品顶戴。太平军兴,琦善"捐备军饷",态度积极。此时,太平天国运动已非往昔小股起义可比,琦善经过几次血战才重占扬州,受命江北大营统帅。但是好景不长,1854年7月,他带着仇恨和遗憾死军中,结束了他与人民为敌的可耻一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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