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刀会起义、太平军战事与近代上海的崛起
近代上海的崛起,是国内外政治、经济和社会等多种因素综合作用促成的,其中小刀会起义和太平军战事所引发的难民潮汹涌而入被视为“安全”区域的上海租界,是一个尤为关键的因素。在它的影响下,上海社会发生了一系列异乎往古的深刻变迁,主要体现在租界人口的迅速膨胀,“华洋杂处”格局的形成,租界防御自卫体系和市政管理体制的建立和完善,以及北市的兴起与繁荣等四个方面。这四个方面相互作用,使此前功能单调的租界社区迅速转变为百业兴旺、繁华空前的全功能社区,并逐渐取代南市,成为上海社会经济近代化的龙头,从而彻底地改变了上海城市的空间格局,为上海后来的进一步发展奠定了现实基础。 近代上海的崛起,是国内外政治、经济和社会等诸多因素综合作用促成的。譬如,上海本身优越的地理位置和人文传统,1843年上海开埠通商及租界之辟设,国际贸易环境的变化发展及上海在中外经济关系中的特殊地位,等等,都很关键。其中小刀会起义、太平军战事所导至的社会变迁,是一个尤为重要的历史因缘,它们直接推动了上海向近代化的国际大都市迈进。姚公鹤在《上海闲话》中指出: “上海市面之兴盛,论者多归美于英人商业眼光之透辟。其实亦不尽然。上海开埠,当前清道光壬寅之后,然迄道光三十年间,滨江茅屋,芦苇为邻,商市萧条,烟户零落。阅裘雪司氏《上海通商史》,则知此十年间,沪市固未见进步也。及咸丰三年,刘丽川踞城为乱,时则太平军亦已占有南京,刘与英领阿法暗通,观上海道员吴健彰之不死于难,此中消息,颇费推详。而太平军之发难,其初外人亦严守中立,故租界因得圈出战线之外,于是远近避难者,遂以沪上为世外桃源。当太平军逼近上海之际,某寓公名租界为‘四素地’。盖界内籍外人之势力以免兵祸,所谓素夷狄、素患难者是。而流寓之中,富贵贫贱相率偕来,则所谓素富贵、素贫贱者是。此为上海市面兴盛之第一步。……以上海襟江带海,复经外人之竭力经营,工商发达,输运便利,其足以吸收全国之商业固已。然无吾国数次之乱,其效果亦决不至是。”[1] 关于这一点,近年出版或发表的上海史著作和论文已有不同程度的论述,但均未给予足够的重视。我以为,如果没有小刀会之役和太平军战事所造成的巨大的社会变动,开埠后的上海不可能在短短十余年时间就获得空前规模的大发展,亦不可能那样迅速地一跃而为近代化的国际性大都市。因此,在研究近代上海兴起的时候,充分地认识小刀会之役和太平军战事这两大事件对上海的深远影响是非常必要的。 一、难民潮与上海租界人口骤增 1851年,太平军金田起义后,迅速由广西北上,挺进湖南、湖北,并沿江东下,夺取芜湖、九江、安庆,挟千里席卷之势,长歌涌入金陵。1853年3月,定都金陵后,太平军继续西征、北讨和东进,战火燃遍了大半个中国。 在太平军胜利进军的鼓舞和推动下,活跃在上海一带的不同会党帮派的数千名徒众,共同组织了一个名叫小刀会的秘密团体,并于1853年9月发动起义,从9月5日到17日12天内先后攻占了嘉定、上海、宝山、南汇、青浦等6座县城,并一度占领太仓。这次起义虽然仅持续了一年又5个月,便在清军和外国势力的镇压下失败了,但它的影响却不可以区区视之。正是在它的冲击下,上海及周边数县的“衣冠右族”及惧乱的平民百姓纷纷避入所谓“中立区”,出现了上海历史上第一次难民潮。上海租界人口因此骤增至2万以上。在这段时间内,受太平军的冲击,来自长江两岸的难民也开始顺江而下,涌入上海。 小刀会起义平息后,因战乱而避居租界的官绅士庶纷纷还乡,上海租界人口一度有所减少。但到60年代初,太平军经历了内讧之后重新恢复了元气。1860年5月,太平军二破江南大营后,挥师东征,杀向江浙地区,并于1860年6月、1862年1月和5月,三次进攻上海,兵锋直抵上海城下。 太平军江浙战事及三次进攻上海,强有力地冲击了江南原来的人口秩序,此前人烟稠密的江浙地区变得一派荒凉,“(苏南地区)各厅州县册报,抛荒者居三分之二,虽穷乡僻壤,亦复人烟寥落”[2]。除了战乱导致人口自然减损外,造成江浙地区“人烟寥落”的原因,主要是大量人口外逃避难,纷纷涌入被视为“安全”区域的上海租界,所谓“江浙两省绅商士庶丛集沪城”[3],由此出现了上海历史上第二次难民潮。比之第一次难民潮,这次难民潮规模更大,持续时间更长,影响也更为深远。 在“丛集沪上”的难民中,有上海邻县、苏南、杭嘉湖等地及浙江其它县市来的难民,也有从路途遥远的安徽、江西、福建、山东等地辗转来沪的难民;有中等殷实之家和财溢万贯的官绅、地主、商人及并不很富裕的文人学士,以及成群结队、身无分文的无家可归者。他们从四面八方涌入上海,据《北华捷报》载:“最初流入租界的大批难民,主要是从西南方面各村庄而来,但以后自上海各方面传来警报,老百姓从各个方向到达河的这一边,以致租界附近和界内的道路与空地上都挤满了一批批男妇老幼,他们还牵着水牛和黄牛”。当时,上海周围“凡是能够逃难的人都纷纷涌进租界,致使租界成为……巨大的避难所”[4]。太平军的每一次军事行动,都会引发一股股难民流。1862年8月27日,太平军进逼上海郊区法华镇与老闸桥地区时,“成群结队,无家可归的难民,再次纷纷集中在租界内。正如叛军过去九次逼进上海时发生的情形一样,我们曾到跑马场亲眼看到贫苦阶层的难民,他们忍受着与前几次同样的痛苦,缺少休息和食物,同样表示绝望,只是这次逃难的人数要比以往为多。单是在旧跑马场一带,难民的人数就不会少于一万一千名,其中主要为老人与妇孺,他们从自己的家宅被赶出后,带着少量的粮食,少数煮饭的什物与一点点铺盖,一家一家人聚在一起。”[5] 近郊的难民在战事稍平时可还乡暂居,绝大部分难民则栖身维艰。黄浦江、苏州河、洋泾浜及大大小小水道上排列着各式难船,市内各处空地上盖起的竹棚、草棚,在今河南路以西、浙江路湖北路以东的地段内,到处是象蚁巢、蜂房似的简易蜗蓬,至于风餐露宿者更是比比皆是。涌入徐家汇一带的难民甚至住在潮湿的坟场墓穴中[6]。据上海外籍神父与《北华捷报》编辑们事后汇总有关材料统计,来沪难民高峰之际,市区人口保持在300万左右的峰尖上[7]。 这在当时是个天文数字,肯定是高估了。也是时人所做出的另一种统计则可能更接近于事实。这一统计称:1853年在租界居住的中国人约500人,1854年上海小刀会起义期间,约增至2万余人,1860年太平军第一次攻打上海期间,人口骤增至30万人,1862年又增至50万人,一度还曾达70万人。[8]如果再加上县城中原有的居民,上海华、洋两界的总人口超过100万。这无疑是上海全部人口增长图表中最引人注目的峰尖!另据太平军战事平息后上海租界所做的第一次人口调查显示:1865年初,上海法租界计有外侨460人,中国人55465人,共55925人;公共租界计有外侨2297人,中国人90587人,共92884人。两租界总计中外人口148809人[9]。就是说,战事平息后大批难民重返家园,上海租界人口锐减,但仍有近15万难民留在租界,成为上海市民。而曾一度还乡的难民目睹兵燹之后破败不堪的战后江浙世界,又纷纷重返沪上,或置产兴业,由绅变商;或以苦力谋生,由农变工,上海租界人口逐渐回升。 二、华洋之间:从分居到杂处 50年代及60年代初,因小刀会起义和太平军战事,一批又一批难民如急潮般涌入上海租界,一个最直接的结果就是,“华洋分居”一变而为“华洋杂处”。从1843年开埠到1853年前的上海,是由彼此相对独立的两个社区组合而成:一个是有“东南都会”之称的富庶县城,一个是充斥着“荒烟蔓草”的人烟寥落的租界。由于华人不准入住租界,往来于两个社区之间的只有买办和通事,他们充当了联系两个社区的桥梁。这种格局就是后来人们常说的“华洋分居”。 “华洋分居”本没有条约依据,1842年9月中英《南京条约》第二款规定:“自今以后,大皇帝恩准英国人民带同所属家眷寄居大清沿海之广州、福州、厦门、宁波、上海等五处港口,贸易通商无碍”。此一条款通常被视为租界起源的法律依据,其实准许英人寄居五口贸易通商,并不等于可以在五口设立租界。即作为上海设立英侨居留区根据的《虎门条约》,亦不曾规定华人不得入住外侨居留区。相反,对英侨却有严格限制,其租地贸易,俱不得逾越中英官员就民情地势而议定的居留区界址,“以期永久彼此相安”。直到1845上海道台宫慕久公布的《地皮章程》,才形成英租界“华洋分居”之制。该章程第15条规定“界内土地,华人之间不得租让,亦不得架造房舍租与华商”。第16条又规定“惟商人……不得架造房舍租与华人或供华人之用”。上海租界“华洋分居”之制即体现于这两条具体的规定中。 最初采用“华洋分居”之制,主要是为了便于华洋两界各自的管理,避免华洋之间的碰撞和冲突,毕竟中西两种社会文化、制度、习俗、观念及心理悬隔太久,所谓“民情扦格”!在这样的背景下,“华洋分居”无疑是一种规避中西矛盾与冲突的有效的现实办法,有其合理性。“一则洋人如分居各处,则领事管理非常困难。二则有领事裁判权一事,已对于保护外人有所掣肘,今者再令其各处分住,保护必尤难见功效”[10]。这两条理由说明,“华洋分居”既满足了中方,也满足了西方。正是出于华洋关系的现实需要和城市管理上的便利,“华洋分居”之制才得以确立。所以,在实行华洋分居之制最初的十年里,华洋双方的官员都不愿意看到这一体制被破坏。当大批难民涌入租界之初,外国驻沪官员无不大摇其头,没有人赞同接纳难民。更有甚者,以租界的“宁静安乐”为由,提出驱逐界内的中国人。英国领事于1854年就曾“设法毁华人之屋而逐之”,1855年初,“华官乃正式驱逐租界华人,并毁其屋,于是华人之流离无归者数千人,咸归咎于西人”。[11]外国领事如此,上海地方官当然也不希望见到“华洋杂处”的局面,他们惧怕华洋杂处会给自己带来麻烦和“纷扰”。因此,1854年英法美三国领事单方面对第一次《地皮章程》做了重大修改的《上海英法美租界租地章程》(习称第二次《地皮章程》)公布后不久,各国领事以“华洋杂处”后所谓卫生和风纪问题致函上海道台蓝蔚雯请其设法维持时,道台颇为不悦地说:“昔年以条约及章程(第一次《地皮章程》)之故,租界内不得华洋杂处,故无纷扰之弊。今者五方杂处,毫无甄别,游民盗贼之鹿聚,亦固其所。若长此不更,租界内地,将两受其弊,并惟有设法防范而已。”[12] 从华洋双方官员的态度可知,“华洋分居”之制乃是一种历史的必然,但这种中外悬隔之局对上海城市的发展特别是租界社区的演进及中西社会文化的融合与沟通却是非常不利的。首先,它严重影响中外贸易秩序的正常发展,由于“华洋分居”,中外贸易过份依赖买办和通事这样的代理阶层,极易滋生各种各样的不法行为。莱特《中国关税沿革史》曾慨乎言之:“上海在它辟为通商口岸以来的前十年中,……在走私和各式各样违反关章的行为方面却也是远近闻名的。偷漏税课的情形,在中国和外国两方面都流行。”[13]造成这种局面的原因很多,但中外悬隔无疑是其中极为重要的一端。其次,“华洋分居”使租界人口增长十分缓慢。1844年是50人,1845年90人,1846年120人,1847年134人,1848年159人,1849年175人,1850年210人,1850年265人。此外,就是为外侨服务或开店以供外侨所需的华人约500人。如此稀少的租界人口又导致了社区功能的极度单调,除了吃、住和做生意外,几无其它功能。初期的上海租界与后来辟设的广州沙面租界极为相似。广州沙面租界一直奉行“华洋分居”之制,不允许华人进入,更不准华人居住。因此,在近代大部分时间里,沙面租界中的外侨人口不超过2000人,加上为外侨服务的中国职员、工人、佣人约4000人,实际居住人数不超过6000人。由于人口稀少,租界显得空旷、宁静,“一派田园风光”。这就使得沙面租界实际上成了一个纯粹、小型、自我封闭的外侨居住区。其中除了19个外国领事馆和一些外商机构外,只有一个工部局、巡捕房,以及为数不多的教堂、生活服务设施等。租界中没有商业街,没有工业区,文化、教育、传媒机构也很罕见。这种人为的隔阂在其初始虽有不得不然的苦衷,但它严重影响了广州在近代的发展。[14]从广州的近代命运反观上海早期租界社区,不难理解“华洋分居”之制的严重弊端。 这样评判“华洋分居”,在今天当然很好理解,但在当初真正理解这一点的不是中国的地方官,也不是外国的领事,而是“最有势力的西侨”。阿礼国曾意欲取谛“华洋杂处”,但这和洋商的利益冲突,他们诘问道:“您是女皇陛下的领事官,职责所在,自然不得不为国家谋永久的利益。可是我所关心的,却是如何不失丝毫时机,发财致富;我的钱如果没有更有利的运用方法,自然只得将地皮租给中国人,或造房子租给他们,以取得三分到四分的利益。我希望,最迟在两三年内,发财而去;所以上海以后给水淹没或给火烧掉,与我会有什么关系呢?[15]”阿礼国考虑的是管理上的问题,商人们看到和关心的是商业利益和发财良机。在相互的辨论中,后者显然占上风。1854年7月8日公布的第二次《地皮章程》取消了“华洋分居”的有关规定,在该章程所附的《租地契式》中写明:“若华人欲在界内租地赁房,须由领事官与中国官宪酌给盖印契据,始可推行”。1855年2月24日,上海道台颁布《华民住居租界内条例》,尽管对华人进居租界做了若干限制性规定,但毕竟放弃了“华洋分居”的原则,允许华人进驻租界设店、辟街及从事其他各种经营活动。“华洋杂处”因此而有了法理上的依据,“华洋分成”的格局至此被彻底冲破。 从“华洋分居”至“华洋杂处”,是上海租界历史上的一个重大变动。从四面八方涌向租界的难民潮在这个过程中起了极为关键的作用,他们在躲战火避灾难的生存欲望驱使下越过了“夷夏之大防”,涌入“国内政令所不及”的租界社区的同时,也冲跨了华洋之间固有的界限和中外悬隔之局,对近代上海的迅速崛起,其影响可谓至深且巨。从此,上海租界再也不是人烟寥落、功能单调的社区,而是一个“繁华”、“热闹”的所在了。 三、混乱与秩序:工部局之设立 华洋之间几乎是一夜之间由“分居”变为“杂处”,这势必造成二者之间的磨擦、碰撞与冲突。毕竟中外悬隔已久,于是,“华洋杂处”以后,早期租界社区那种“宁静安乐”的氛围顷刻间消逝得无影无踪了,代之而起的是令租界当局头痛不已的混乱之局。混乱呼唤秩序,无序呼唤有序,于是有完全独立于中国行政系统之外的工部局之设立。当然,伴随这一过程的是侵略者肆无忌惮地“趁火打劫”和中国主权的进一步丧失。 就1845年上海租界辟设的原初形态而言,它只是一块供外侨居住的“居留地和外人聚居区”。租界内虽有永租和“华洋分居”的规定,但它们在很大程度上限制居留地扩大的意图;界内虽有外人组织的所谓“三人道路码头委员会”,但它还属于自助性质,不享有行政权,更没有“自治权”。也就是说,租界辟设之初中国政府对租界仍行使一定的权力,如征税、管理和审核等,大权还没有完全旁落。但,1853年小刀起义后,这种局面发生了根本性的改变。外国侵略者“以刘丽川及太平军天国事相继起,租界不能实行自卫。又以华人逃避入租界者甚众,租界方面不得不采取有效之管理”为名[16],一方面加紧建立租界的防御自卫体系,另一方面健全和完善有效的租界市政管理体制。 所谓“自卫”,就是以武力自行保护在中国境内的外国侨民,并在“自行保护”的名义下于1853年4月组织所谓“上海义勇队”(后称上海万国商团),同时又组织了一个有美国副领事金能亨参加的五人协防委员会负责侨民与官方、领事和各国驻沪海军之间的联系。1860年太平军挥师东进后,英国公使卜鲁斯和法国公使布尔布隆立即进行磋商,决定公开承诺保护上海安全义务,并在上海的英法租界及县城各城门口张贴公告,公开以上海的保护神自居。[17]与此同时,为内乱所苦的上海官绅竟也无耻地请求英法军队的庇护,南汇、川沙一带士绅31人也致书英驻华海军司令何伯及代理领事麦华陀等,乞求援助。[18]第二次鸦片战争后,中英议定,于1862年1月13日成立了上海会防局。其实华洋会防不只是“会防”,而是直接参与了扑灭太平军的军事行动。太平军战事平息以后,上述这些“自卫”的组织和武装逐渐成为定制,而且日趋严密和完善。这当然是一种严重的僭权行为,但从另一角度讲,它对上海的“安全”确实发挥过作用,使其远离战火与动荡,在神州动荡的岁月里一直保持着一隅的繁荣。 所谓“有效的管理”,主要是指租界法规体系的制定和法权体制的确立。这集中体现于1854年7月8日英、美、法三国领事颁布的第二次《地皮章程》及工部局之设。 与第一次《地皮章程》相比,这个没有中国官方参与商议或谈判而由英美法公使单方面草拟的新地皮章程使外人在上海租界社区的权力大大地扩展了。曾参与制订此章程的阿礼国毫不隐讳地说:“新法律的制定,具有一种明白的企图”,就是“经由租地人,为全体外人社会获得自治的权力和为市政目的的而征税的权力;由此二端而得有手段,以保障外人社会本身的安全与幸福。”[19]就是说,新土地章程以“自治”、“法治”、“安全”、“自由”为基本原则,保障租界当局及纳租外人在租界社区行使“有效的管理”,并使这种管理“合法”化。这个带有基本法性质的章程最为紧要的一款是第十款,其中规定“选派三名或多名组成委员会”。以此为依据,1854年7月11日召开的租地外人大会议决,成立工部局,并选定工部司董事会,由凯威廉出任总董。7月17日工部局举行第二次董事会议,开始正常运作,总揽租界全局,行使市政职能。并决定设巡捕房、“防卫委员会”和上海商团,正式请求英法美三国海军长官继续驻兵租界,担任西面边界的“防御”事宜,以确保界内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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