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夏行政管理体制特点刍议(2)
四、重礼尚乐,严格管理 西夏行政管理体制的第四个特点是重礼尚乐,严格管理。这与实行蕃汉合一的行政管理体制一脉相承。 西夏政权十分重视礼乐、典章制度的建设。元昊准备称帝之前,在向宋朝派遣使臣时,特别交代,让他们暗中熟悉了解宋廷中的朝贺仪式、典章。他即位后,听说宋仁宗从宫中放出270名宫人,令其自由, 即派人暗中以重金买来几人,安置在自己宫中,随时从他们口中了解宋朝的“朝廷刑赏、宫闱阴事”〔3〕, 作为自己制定宫廷管理制度的参考。他规定,“于正朔朝贺杂用唐、宋典式”,但又不全部照搬,而是加以改动,使之适合蕃汉合一的行政管理体制,符合本国的国情。元昊为了称帝立国的需要,“令国中悉用胡礼”〔4〕,将九拜改为三拜, 革五音为一音。天授礼法延祚二年(公元1039年)五月,元昊按唐、宋典式制定朝仪,规定正朔朝贺,六日常参,九日起居。无论是朝贺、常参还是起居,都由党项人任职的宰相领班,其余文武大臣依序列朝,“谒舞蹈,行三拜礼”〔5〕。凡遇有大臣朝拜时执笏不端正, 行立不按规矩趋拜、失礼者,均给以处罚。 元昊对西夏文武官员的冠服,作了极严格的规定,其目的在于辨识等级,分别贵贱。他以法律的形式限定官民的服装样式:文官为“幞头、靴、笏、紫衣、绯衣”〔6〕;武官为紫色长袍、紫皂色便服、 金涂银束带、冠金帖起高镂冠等;而无官的平民只能穿青、绿色服装。他本人更有特殊的服饰规定。 西夏人非常喜欢音乐,西夏的羌笛负有盛名,但汉歌、柳词也广为流传。西夏人喜爱汉乐几乎上下成风,但它并不照搬,而是加以改造,实施简化,为我所用。夏国君仁孝令乐官李之儒按照汉族乐书并参考本国制度,对乐书进行重修,赐名曰《新律》。秉常皇帝还让乐官招诱汉族倡妇、乐人。所以,西夏官府的大型乐队,多得之于汉族。西夏还设蕃汉乐人院,行政上定为五品(即末名),从而把夏乐推向了汉化的境地,予以高度重视。 综上所述可以看出,西夏的行政管理体制,虽与中国封建社会高度集权的君权政治别无二致,但在具体做法上,仍有自己的一些特色,这就是:蕃汉合一,两制并存;司品较少,机构精简;法律完备,制度健全;重礼尚乐,严格管理。其中,蕃汉合一,两制并存是其根本,其它均围绕蕃汉合一的体制建立。这种管理体制在整个封建社会都是十分突出的,开创了多民族并存地区行政管理的先河,值得我们研究。 注释: 〔1〕西夏的品位尚无定论:《天盛改旧定新律令》分为五品, 西夏汉文本《杂字》的《官位部》分为七品,可参见陈育宁《宁夏通史》(古代卷),170~174页。 〔2〕转引自吴天墀《西夏史稿》202页,原引《辽史·百官》:“官分南北,以国制治契丹,以汉制待汉人。” 〔3〕转引自况侃等《西夏简史》148、36页,原引《西夏书事》卷13。 〔4〕转引自《西夏简史》148页,原引文不详。 〔5〕转引自吴天墀《西夏史稿》205页,原引《宋史·夏国传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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