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军幕府与晚清政治体制
湘军幕府在镇压太平天国运动中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它为湘军治军书、参机要、领兵出征、理粮台、筹军饷等充当鹰犬,效尽犬马之劳,助成了曾国藩等在短期内挽救清王朝。但湘军幕府在充当湘军的参谋部和后勤机关,帮助战争机器正常运转的同时,又促使晚清的政治体制发生了重要变化。 一 湘军幕府在办理军务、赢得战争的旗号下,使湘军大帅等地方督抚在镇压太平天国过程中,逐渐取得了军事大权、经济大权和人事大权。 咸丰以前,由于清王朝高度的中央集权,地方督抚表面上拥有综治军事、统辖文武、考核官吏、督理关税、监临乡试、管理漕政等大权,但实际权力并不大。而且,总督主军政、巡抚掌民事,互不统属又多牵制,又以提镇武职牵制总督,以布、按两司分割巡抚权力。因此督抚的权力不但分散,而且被极大弱化。但是,咸丰以后,中央集权体制发生了逆转,督抚权力不但得到集中和强化,而且逐渐形成督抚专政的地方分权体制,这一重要转变是以湘军幕府为其枢纽的。 第一,湘军幕府造就了晚清的兵为将有的局面,为督抚专政提供了军事基础。太平天国战争爆发后,湘军异军突起。曾国藩等“以招募易行伍,尽废官兵,使儒生领农民,各自成营”,采取先设官,后募兵,形成了以将领为中心,“勇视营销,营哨视统领,统领视大帅”〔1 〕的作战指挥系统。作为这种作战系统基础的新的兵勇招募制度,必须有一个前提,即招兵之前,督抚(大帅)必须有一批以私人关系为纽带只从属于他个人的将领(如统领等),他们之间关系的确立,必然要以了解、熟悉、相知为基础的,而湘军幕府的幕僚关系正适应了湘军这一募兵制度的需要。于是建立了以统帅为中心,以幕府人物为主体的将领统一协调、战斗力强大的军事组织就应运而生。在这一方面最典型者当数左宗棠和李鸿章。左宗棠加入曾国藩幕府后,统率八千乡兵,转战浙、闽、赣三省,后又用以征战西疆,形成了一支只属于左宗棠个人的三湘子弟兵。李鸿章的“淮军始于同治元年,其营制为曾文正手定,而李伯相遵守之。”〔2〕其后,李鸿章率淮军赴上海,转战苏浙, 先后参加镇压太平军,和剿平捻军,成为一支只服从于李鸿章的皖籍军队。总之,湘军幕府以个人为中心“选士人,领山农”,上马击“长毛”,下马草军书,入则宾师,出则将相、疆吏。这样,不但有以曾国藩为中心的这支湘军私人军队,而且许多幕僚将领也各有以个人为中心的私人武装,待幕僚们出任督抚后,这种“兵为将有”就普遍存在于各督抚。在晚清史上湘军幕僚先后出任总督巡抚者达二、三十人之多。督抚的私人武装导致督抚军权膨胀,为督抚专政的形成提供了重要条件。 第二,湘军幕府筹措军饷,为督抚提供了军需分配大权,造成督抚专擅财政大权的局面。咸丰前,国家有大兵役,一般由户部拨饷、兵部调兵,兵饷权相分离。平时地方收支,督抚须照例题奏,户部通过审核,或准或驳,太平天国与清政府的斗争年复一年,清政府无法维持浩大的军费开支,财政上捉襟见肘。军前饷需,户部无法筹措,只以空文指拨。湘军乃各自为计,他们认为“此时天下大乱,吾辈行军,必须亲自筹饷,不可仰食于他人”〔3〕,湘军的筹饷重任基本上是由幕府承担的,以湘军饷源的大宗厘金为例,厘金制由周腾虎“创其议”〔4〕,江北大营雷以诫“励其行”后,湘军将帅纷纷仿效,幕府则为湘军筹饷费尽心机,如胡林翼以幕府佐办厘捐,“咸丰六年(1856年),武汉既克。……又请变通部章,试行牙帖捐输,益务推广厘金于各县府市镇,仿刘晏引用士流之意,招致朴于之士绅,佐官董理,综檄精密,杜绝中饱,一除税关衙署锢习”〔5〕,曾国藩赞许胡林翼的作法并要各地仿照实行,此后,广布于湘、鄂、赣、徽、苏、奥六省的厘金局,如湖南东征局、汉口厘金局、江西牙厘总局、赣州牙厘局、安徽牙厘总局、皖南厘金局、泰州厘金局、广东厘金总局等各项重要事务大都由幕府充任,其中比较突出的有黄冕、郭昆焘、恽世临、胡大任、李桓、李瀚章、范泰亨、李宗羲、丁日昌等。正是幕僚们的努力,保证了湘军的军饷供应,湘军的军饷既由幕府筹措,大帅们便有支配其饷项的全权。由于厘金等军饷由幕府筹集,并非正供常赋,虽然形式上奏请清廷核准,但军饷捐课的项目、额数、税率、报解以及协解的程度,报请的规定、局卡人事等,均无具体的规定。又由于厘金等项抽取方便,税源可靠,而项类又十分庞杂、数目巨大,朝廷无可查考,因而地方督抚享有了财政权。从此,以往督抚请求朝廷拨款的情况,转变为中央遇事要求各省协济。诸如此类,除个别省份偶有象征性的解缴外,更多的则以新政、省防、荒歉等各种借口百般推托。厘金等饷项开始由各省推行并自由支配,后则成为各省变相的常规税收。厘金局卡等机构原系一时权宜之计,只是幕府人员工作的临时性机关。然而,虽然随着战争旷日持久,局卡逐渐成为常设机构。所以,幕府的筹饷使咸丰前分割督抚财权的布政司形同虚设,成为督抚的属官。而厘金局卡的存撤及人事任免掌握于督抚,故督抚取用饷项,十分方便。这样,各省督抚从此除取得军事大权外,又取得了独立的财政大权,在经济上为督抚专政奠定了基础。 第三,湘军大帅等督抚用人不拘常例,奏保幕僚出任地方官吏,使督抚获得人事大权。咸丰前,清廷用人大权操于中央,三品以上文武官员由军机处开列名单,呈请皇帝选定,三品以下则由皇帝、吏部和督抚分掌,缺额各有定数。即使地方衙门自行延请的幕府,也还有属员不准为幕以及停止幕宾议叙的例禁。督抚人事权十分狭小。所谓清代用人“明荐密保,更进迭用,未尝失之宽滥。嘉道间,禀承家法,荐举之路,犹极谨严”〔6〕。但咸同后,督抚用人权急骤膨胀, 其转变始于大批湘军幕僚被奏保出任地方官吏。湘军幕府聚集了大量各种人才,这些人在充当搏击臣民鹰犬的同时,他们又历经了政务,进一步锻炼了才干。为了更大限度地发挥幕府人物的反革命能量,笼络人心,同时也出于地方实际工作的需要,清政府不得不让幕府人物出任地方官吏。咸丰十一年十月(1861年),潘祖荫上疏说:“多事之秋,用人尤亟。方今理饷,动有令人之忧,唯楚南一隅,得人为盛,要由曾国藩、骆秉璋、胡林翼提倡。以此而论,天下大矣,何才蔑有。臣愚谓令在廷大小诸臣,各抒所见,各举所知,广开言路,毋拘常例,果有学识超群,名实兼副者,破格录用”〔7〕。曾国藩、胡林翼等湘军大帅趁机大力举荐。 如“杭州再陷,公举左宗棠,付以浙江。苏州之陷,贼逼上海,官绅来乞师,公举幕僚李公鸿章,付以江苏事”〔8〕。皆如所请,左、 李两人均由幕僚超擢而为封疆大吏,开创了前所未有的先例。在曾国藩等人的举荐下,湘军幕府人物纷纷出任督抚,如左宗棠为闽浙总督,郭嵩焘为广东巡抚、李鸿章为江苏巡抚、唐训方为安徽巡抚,刘蓉为陕西巡抚,阎敬铭为山东巡抚,恽世临为湖南巡抚,等等。郭嵩焘说:“近日朝廷举措,真是从大处着笔,为从来所未有”〔9〕。这些人出任督抚, 几乎都是靠曾国藩的奏保,或借曾国藩的声势取得的。此后,李鸿章继曾国藩主政,这种现象更为明显。所谓“中兴将相以出生而致彻侯,以走卒而膺专阃”〔10〕。史称“军事繁兴,各路将帅战功卓著,保举大开。于是幕府中人,多膺荐剡,而依附草木者,不可胜数。”〔11〕太平天国灭亡后,布衣幕僚以积功、积劳、授有职衔。而奏调之员,也久留不归其位。随着对外交涉增多,洋务运动的兴起和地方政务增多,各省督抚往往借口制造、收厘、警察、学堂、交涉等新政,调属员入幕府。从此属员入幕府成为正常现象。且带有官衔的幕僚,以幕府为跳板,成为升官发财的终南捷径。总之,湘军大帅(督抚)出于形势的要求,破格用人,人才又大多出于幕府,幕府又多带职,官幕交相轮转,黜陟日渐操于督抚之手。至此,督抚除拥有军事、财政大权外,又外加人事大权,使督抚专政形成最终成为现实。 凡此种种,湘军幕府助成了湘军大帅等督抚挽清王朝大厦将倾的同时,由于幕府的存在,使大帅等督抚包揽、把持、独断专行,集用人、财政、兵权于一身,将过去与之比肩而立的布政使、按察使当作自己的属员。就曾国藩幕府而言,聚集有大量的文武百官,他们取厘金以为军政开支,练湘军以壮军事实力。曾民和他的幕僚拥有了独立的军事权、财政权、用人权,而又据有富甲全国、人文荟萃的东南地区。幕府无异于一个小朝廷,“当时七八省政权,皆在掌握。凡设官任职,国课军需,悉听调度,几若全国听命于一人”〔12〕。这种外重内轻之势一旦形成,推而广之,督抚专政的局面就成为不可避免。湘军幕府人物纷纷出任督抚,使封疆大吏之职几乎归诸汉人,清廷被迫放弃传统的“强满抑汉”政策,从而改变了满汉实力的对比。督抚专政,满汉实力的改变,使晚清政治出现新格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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