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次世界大战前后国际战争观的转向与衍生(2)
二、二战后国际战争观的转向与衍生 反法西斯战争的现实需求催生了战后国际战争观的转向,同时衍生了新的战争观,其标志就是正义战争观的提出和兴起。 第二次世界大战作为人类历史上的一场规模最大的浩劫,不仅在物质财富上给人类带来了严重的损失,而且在思想上带来极大冲击。长达6年多的全球战争波及了61个国家的17亿人口,人员伤亡5 000万以上,造成了财产损失近4万亿美元。在经历了这样一场人类浩劫后,特别是在了解了战争期间法西斯的疯狂侵略以及种族灭绝的非人道做法后,各国的有识之士都开始反思战前和平主义战争观的合理性。那些认为一切战争都是错误的,不应该以任何形式进行或参与战争的看法,在事实面前被证明是过于绝对的,客观上它甚至起到了纵容战争的作用,这是和平主义者始料不及的;与此同时,当各国被迫起而反击法西斯侵略的时候,战争这个工具又不得不被重新拾起。战争结束后,特别是大量事实揭露出的法西斯的残暴统治和种族灭绝的非正义性,令人们不得不重新考虑原来对战争的认识:简单地否定战争并不能永久地保住和平;战争的定性将直接决定着战争这个工具是否可以被使用。用战后美国著名政治哲学家迈克尔·沃尔泽的话说就是:“的确,战争非常恐怖,非常残酷,战争造成的破坏十分惊人,然而有时候战争却是正确的。”⑦这种认识直接导致了国际战争观的又一次转向:国际关系学中和平主义的落寞与现实主义的卷土重来。同时,伴随着一种新的流派--正义战争论的衍生。 二战后异军突起的正义战争论是一种新的战争观。其代表人物是前文提到的迈克尔·沃尔泽。他是西方学界公认的正义战争论的奠基者。他在1977年出版了《正义与非正义战争:通过历史实例的道德论证》一书,系统阐释正义战争论的观点和主张,出版后在国际上影响甚大,被译成多种文字,并被许多大学指定为相关课程的必读书⑧。沃尔泽在该书第一版的序言中便旗帜鲜明地声称自己写作的目的就是要“在政治和道德理论收复研究正义战争理论的领地”⑨,其超越现实主义战争观与和平主义战争观的雄心呼之欲出。正义战争论的核心观点是可以把战争区分为正义的和非正义的两类。其所涉及的原则主要有两项,即所谓“开战正义”和“交战正义”。这些原则最初是由中世纪的天主教哲学家和法学家提出的,经后人补充发展而成为了目前人们公认的正义战争论的两大核心内容。前者主要涉及在哪些特定的情况下使用暴力具有合理性的问题,后者主要涉及对这些合理使用的暴力应如何加以限制的问题。其中“开战正义”指的是当一个独立国家的领土完整和政治主权受到侵略时,有两类武力反应是正当的:一个是受害国的自卫战争,另一个则是受害国和国际社会的任何成员国进行的执法战争;“交战正义”则适用于战争开始后,强调战争有其特定的规则,即战争是战斗员之间的战斗,平民在战争中不能侵害,这是涉及对与错的普世观念。迈克尔·沃尔泽的著作系统地论述了正义战争与非正义战争的全部学说,从对战争认识的角度看,它所呈现的是一种全新的战争观,客观上奠定了正义战争论在学术界的地位。2004年迈克尔·沃尔泽在他的新作《论战争》中进一步补充完善了他的正义战争观,他在“开战正义”和“交战正义”之外又提出了“战后正义”的主张,强调对战后政治重建过程中的武力的使用问题加以道德约束,这是正义战争观的最新进展⑩。 三、新战争观形成的原因 第二次世界大战后的国际战争观的转向与第一次世界大战后战争观的转向一样,都是在战争的直接影响下发生的。战后新的战争观的出现有三个方面的原因。 首先,第二次世界大战的爆发标志着两战之间盛行的和平主义战争观的破产。对于一战后热衷于废弃战争作为国家政策工具的和平主义者而言,战争的再度爆发是一个重大打击,迫使人们不得不对战争重新认识和反思。部分和平主义者在战争爆发后不久就意识到了自己原来的认识过于理想化或幼稚,纷纷表示退出和平主义组织。其中最有代表性的就是英国著名的哲学家、数学家和历史学家伯特兰·罗素了。作为20世纪英国最有影响的和平主义者,他在一战期间就是一个坚定的反战分子,由于反战活动,他还曾一度遭到囚禁。战后他加入了和平誓约同盟,积极参与和平主义的宣传活动。然而,法国败降在即,英军狼狈地从敦刻尔克撤退回国的时候,他改变了自己的立场。1940年6月,他在写给一位朋友的信中解释了自己放弃和平主义立场的原因,他写道:“总的说来,我相信不抵抗便不能保全纳粹企图摧毁的任何美好的东西。他们办事彻底,极富效率,技术上也很精明,因此落入他们之手的任何国家,不但在技术上被征服,在精神上也会被征服。因此我们别无选择,只能以暴抗暴。这是一个残酷的结论,而且与我内心深处的某些信念是相冲突的;但我必须强迫自己接受它。”(11)罗素的变换立场是个典型的例子,它说明随着第二次世界大战的爆发,在一战后高涨的和平主义思潮受到了残酷现实的打压,已经失去了吸引力,传统的现实主义思潮开始回潮。 其次,法西斯的残暴罪行以及抵抗法西斯侵略的正义性需求使得人们认识到战前对战争的整体定性存在局限。这为区分战争的不同性质留下了空间。二战结束后,盟军对于德、意、日法西斯的暴行进行了客观的揭露,如美军在解放德国集中营后要求当地的德国居民来参观这座密封的人间监狱,通过纽伦堡审判和东京审判揭示了法西斯发动的这场战争的非正义性,导致了人们对于这场战争的认识不同以往。正如德国历史学家克劳斯·费舍尔在其《德国反犹史》一书的序言中指出的:“战争是人类残杀的最高组织形式。大屠杀也是一场战争,但它是一场独一无二的战争,因为敌人是非战斗人员,这公然挑战了传统的战争思想。”希特勒在事实上“发动了两场战争--一场常规战争和一场种族战争”(12)。后者的存在无疑颠覆了人们以往的战争观,而且加深了对于不同性质的战争的认识。与德国纳粹在欧洲犯下的种族灭绝的罪行可以相提并论的,是日本法西斯在中国犯下的、以南京大屠杀为代表的战争罪行,日本侵略者的侵略扩张和肆意杀戮彰显了中国人民抗日战争的正义性,从而也深化了中国人民对于战争本质看法。在战争中积累了丰富的实践经验的毛泽东对于战争本质同样有着深刻的认识,他从“战争是流血的政治、政治是不流血的战争”的论断出发,指出“历史上的战争,只有正义的和非正义的两类……一切反革命的战争都是非正义的,一切革命的战争都是正义的”(13)。这种依照战争的性质将其一分为二的观点,显然是经过战火粹炼而对战争认识的一种深化。第二次世界大战后举行的纽伦堡审判和东京审判,将策划战争行为定性为破坏和平罪,不仅是在法理上提供了惩治战犯的依据,更重要的是它反映了人们对于侵略战争本质的非正义性的认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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