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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处女

http://www.newdu.com 2017-08-28 百度百科 参加讨论

马处女,是20世纪20年代上海发生的马振华自杀事件主角的另一种称谓。马振华于1927年11月与汪世昌自由恋爱,1928年3月双方订婚,两人于结婚之前发生了性关系,之后汪世昌疑马振华非处女,马振华在1928年3月16日投黄浦江自杀以证明清白。马振华自杀事件当时在上海引起巨大轰动,她的事件被编成剧本演出引起轰动,各类报刊杂志、书画小册都被一抢而空,以致于有叫卖声中出现了“马处女”。
    1简介
    马振华,马炎文之女,1897年出生,其受过正规高小教育,毕业后入刺绣专门学校,除刺绣外,“尤致力于中文”。于1928年3月16日夜投黄浦江自杀。此事在当时非常轰动,记者蜂拥而至,十多天时间就织构出自杀事件的来龙去脉,除了各大日报的报道,还有几种单行本发售;这件事还被编成剧本[1] ,在上海一些游艺场公演。据说印刷品和演剧都“非常利市”,前者“销数大增,洛阳纸贵 ”,后者“万人空巷,座为之满”。在叫卖声中还经常会听到另一种称呼:“马处女”,这是此事引起舆论大哗的一个重要原因。
    其死时三十一岁,半年前开始与一男子汪世昌 恋爱,二人订婚后发生了肉体性关系,汪怀疑马非处女,马竭力辩白,并于自杀前两天写一血书盟誓。外界认为,马是以死明志,洗清被怀疑为“非处女”的耻辱。
    2恋爱经历
    马振华三十岁时,尚待字闺中,与父亲、兄弟、父亲的第三妾尤氏同住在上海法新租界。1927年11月,马偶然发现临窗小巷对面的楼中有一青年男子朝这边张望,其汪世昌,在国民革命军鲁联军第五师长周树人处任秘书,与周同住,其房间窗口正对马振华卧室,相隔不足五尺。十多天后,一封试探的情书从窗口掷到马振华卧室,从此二人开始通信,继而约会去公园、影戏院,并到照相馆合影一幅。
    四个月后,马汪的关系被汪的上司周师长得知。周亲往马家做媒,两家交换生辰八字,请人测算无不祥,马父也就应允,简单的“小定” 仪式后,拟于1928年10月举行婚礼。[2]
    3自杀事件
    在整个恋爱过程中,马振华一直处于强烈的“贞操紧张 ”中。对汪世昌第一封情书的回应是:“君既有意,侬岂无情?但怕老父家规严厉,不得如愿,也是徒然”;在以后致汪的信中,反复申明“华非自轻自贱、易许终身于人,唯因怜才而起……他日若得成事实,也须父母之命、媒妁之言,方能相随,不然宁死勿从”;托周师长做媒之前,担心周不允,“那时若生非议,传扬出来,君乃无碍,而我之一世贞名,由此一旦损失矣”;直到两人发生关系之后,马仍坚持“以后于未正式之时,决不干那件事了”。
    “未正式”显然是马振华最大的心病。于“正式”之前发生性关系并怀疑对方不是处女也构成了对汪世昌最大的指责,因为不是处女完全可以成为解除婚约的理由,汪有始乱终弃拒绝承担责任之嫌。所以对马振华的死因有一种“被弃”的解释:汪求欢被拒后,将马振华写给他的七十二封信打包送还,当时汪正准备随军开赴异地,马以为对方不顾婚约、返函绝交,遂于是夜自杀。
    汪世昌对其上司周师长详细解释了马振华自杀的“远近因”,远因是两人订婚后发生性关系,汪怀疑马非处女,使马“感情上不免受一极大打击”,近因是马自杀当晚,汪曾入其卧室要求同床,对方“誓死不从”。[2]
    4现象分析
    新婚姻观
    马汪事件中有旧诗酬答、师长做媒、测算生辰八字等情节,最初汪怀疑马非处女时,也曾请算命先生测算,回答是“绝非完璧”,这些都使人产生“旧”的评价,但谁也无法否认,女性恋爱-失贞-自杀的命运是与“新思潮”相伴随而受到关注的社会现象。马振华先前曾拒绝过他人的提婚,很可能在她心中早已认同了恋爱的生理重要性,继而产生“放佚的恋爱行为”,努力成为“新人”,但严格说来她所遭遇的问题并非“贞操”,而是“童贞”,这时的女性言论很少对二者做语义上的区分,但在具体语境中,前者常常与经济上的赡养、人伦上的阴阳配合等世俗维度相勾连,后者却被含混地指向了“爱”的至上价值。[3]
    “新女子”
    潜在的“童贞”逻辑使新旧之间的差异显得矛盾而暧昧。在《新女性》杂志随后的讨论中,人们对马汪二人恋爱的“形式”予以特别的关注,有人说“这种恋爱的方式,不是簇新而漂亮的现代式,是破旧而卑劣的古怪式”;两人的相识是“一剧后花园私订终身的把戏”;“马汪两人的发生关系以至寻死觅活,无非是受了旧来西厢记一类说部的影响,至多也不过是玉梨魂一类的小说在那里作怪,距离所谓现代的恋爱不知有几多的远”。
    那马振华事件过后两个月,《新女性》杂志的主编章锡琛撰文讨论这个问题。“新思想旧道德的新女子”她的衣着举止、仪容风度并不困难:“新是在思想上的;她们会剪发,会穿旗袍,会着长统丝袜和高跟皮鞋,她们也会谈女子解放,男女平权,乃至最时髦的国民革命。然而你如果一考察她们的道德观念,她们却依旧崇拜孝亲敬长之风,勤俭贞淑之德,夫唱妇随之乐。在旧式小姐的身上,穿上一套新式的衣服,这正是现代的所谓‘新女子’!”
    在20世纪20年代末的上海,这样的女性已随处可见。她们受过现代学校教育,总是仪表出众,言辞得体,懂得生活情调,身边聚集着追求者,是现代女性生活的样板。一旦对比观察,就会发现,马振华的死因与旧礼教---贞操观的束缚全然南辕北辙,而是因为无法忍受童贞支付的失败,其他“新女性” 们虽未遭遇同样的命运,但她们的人生态度却是一样的。仅就对贞操的理解而言,妇女解放对大多数女子的号召力并不在于解除贞操的绑缚,而在于将童贞的支配权从家长那里争取到自己手中,换取更优越更有情趣的生活。在大量呼吁解除包办婚姻和自主择婚的言论中,发挥作用的也正是“童贞”逻辑---女性终身幸福的前提。包办婚姻的一大罪状是女方家庭只看重对方的金钱、门第,而把女儿送入火坑,但回顾妇女解放的成果之时,章锡琛却发现,解放了的女性在择婚原则上和前者并无不同,而且带有更强的物质性。
    新思想不够彻底
    马振华的父亲马炎文对女儿的死也做了这样一番评说:“我女死矣,我女之死,可谓死于新文化旧道德相混之中,盖我女所受之文化系新,而新得不彻底,苟新得彻底,不至于死,所守之道德依旧,而旧得不彻底,苟旧得彻底,亦不至于死,而今新旧相混,遂酿此剧变。”这番“新旧冲突论”很快招来反驳,有人认为马父的言论有将新思潮等同于滥交之嫌,马振华是死于追悔失身,完全是旧礼教的问题,“岂彻底的新文化,失身之后尽可不必追悔,抑一次失身不足,尽可二次三次失身乎”。
    参考资料
    1.  马振华哀史  .哈尔滨新闻 [引用日期2013-04-5] .
    2.  民国恋爱自由实质:把贞操支配权抢到自己手里  .凤凰网 [引用日期2013-04-11] .
    3.  民国爱情:轰动旧上海的马振华自杀事件  .新华网 [引用日期2013-04-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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