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五十年前的甲申年--1944年,郭老发表了《甲申三百年祭》;再上溯三百年前的甲申年--1644年,李自成领导的农民军打入北京。这两件事都是值得纪念的。 李自成打下北京,推翻了明王朝,完成了农民战争的历史使命--改朝换代,也就推动了历史的进步。李自成的事业是成功的,他个人及其大顺朝的悲剧,就微不足道了。何况,作为一个农民革命领袖与抗清英雄的结局,较之一位老死床褥的开国君主,历史光圈自然要辉煌得多。清兵入关,历史也并未堕入黑暗。且不说标志着经济文化有所发展的康乾盛世,以及在学术上做出贡献的乾嘉学派,单是形成了巩固的统一的多民族国家,就是历朝历代所不及的。历史前进的步伐并未中断。至于清后期的落后挨打,原因很复杂,不能归罪于清兵入关。所以,明末农民战争的结果是胜利,是成功。至于改朝换代以后,是建立大顺朝或大清朝,由姓李的当皇帝或者换做爱新觉罗氏,那已不是实质问题了。 郭老发表《甲申三百年祭》,正值抗日战争和人民革命的关键时刻,郭老发扬了史论密切关注现实的优良传统,他对国民党政府引狼入室的警告,对官僚资本囤积居奇的愤慨,对人民革命事业艰难历程的关切,在文中溢于言表。五十年过去了,我们取得了抗日战争的胜利,人民革命的胜利,社会主义革命的胜利,建立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事业,也正在凯歌中行进,变化不可谓不大。但今天重温郭老的文章,仍有言犹在耳、发人深思的历史沉重感。尽管对郭老文章中史料的运用、结论的概括,有这样那样的不同意见;但郭老见微知着的历史洞察力,爱憎鲜明的强烈感染力,鉴往思来的科学判断力,表现了一位杰出史学家的史识、史德、史才,为我辈后学的楷模。即如对《甲申三百年祭》持完全反对态度的姚雪垠先生,在他创作长篇历史小说《李自成》的实践中,却又几乎完全按照郭老文章的观点、思路和人物脸谱进行具体描述,二者如出一辙。尤其是郭老在文章中对当权者的警告,对胜利者的忠告,如对百姓“口惠而实不至”,空谈“收拾人心”,“过分的胜利陶醉”,忽视“军纪”与“政略”等等,都具有普遍的意义,显示了历史科学的社会价值。 纪念甲申,就要学习郭老,准确地分析农民战争的成败得失,认真地总结农民战争的经验教训。下面拟从历史使命的角度,探讨农民战争某些必然性的东西。 二 历史使命,应当是历史发展进程向某些人物、社会集团或阶级提出的应予完成又可能完成的任务。不可能由那一代人物或阶级完成的事,是不能超越历史去要求的。这是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早已阐明的观点。 譬如私有制和剥削制度的弊端,在封建社会就已经暴露,但是我们不能要求资产阶级革命消灭私有制和剥削制度。资产阶级革命的历史使命只能是以资本的剥削代替封建的剥削制。资产阶级上升为统治阶级,却把同属第三等级的工人阶级留在了深渊,而且还加剧了劳资矛盾。法国大革命过程里的激进派,曾试图限制财产权、实现“共同幸福”的原则,也终于流产。因为那已经超出了历史许可的范围。 所以,对于农民战争,我们也只应在历史许可的范围内,评价它的成败得失。 但是传统的观点认为:我国历史上大小数百次农民战争,即使推翻了旧王朝的统治,新建立的王朝仍然是封建政权,旧的经济关系和政治制度依然继续下来,封建社会的性质未能改变,农民起义只起了改朝换代的作用,农民战争最终总是失败的。这种观点长期以来成为解释农民战争的经典性结论。但是,只要深入考察便会发现,这种观点完全是用近代资产阶级革命或无产阶级革命的模式,即革命必须是推翻旧的社会制度并建立新的社会制度的标准,去框古代的农民战争。 资产阶级革命,是在新的生产关系即资本主义关系,已在旧社会内孕育出来,只是通过政治革命这个助产婆,使之成长壮大。然而,旧制度的消灭与新制度的确立,就在资产阶级革命胜利之后,仍然需要相当长的时间。无产阶级革命,是在生产力发展到一定的高度,已经具备了建立新的生产关系--即社会主义的生产关系的物质基础,才有可能。即使如此,在无产阶级革命胜利之后,一般也得经历一个过渡时期,才能确立社会主义制度。所以,新生产关系代替旧生产关系,新制度代替旧制度,最根本的原因是生产力发展的必然结果,政治革命只起加速的作用。而作为封建地主阶级对立面的农民阶级,它也是封建生产关系的产物,不代表新的生产力与生产关系,当然不可能“创造”一个代替旧制度的新制度。因而,衡量农民战争的成败,就不应该用社会制度的更替为标准,只能从农民阶级的实际去考察。 中国历史上农民起义次数之多、规模之大是世界历史上仅见的。鸦片战争后到太平天国起义前的十年间,《东华录》上就记载了一百一十多次各族人民起义。为什么历史上农民起义如此频繁?归根结底,是封建时代农民所受经济剥削和政治压迫特别深重。在整个封建社会,无论自耕农或佃农,都是小农经济。按历代户口、田亩数字平均计算,大约是五、六口之家,耕种不足一顷之地。除去国家、王室以及官僚、地主占田,一家农户实际耕种数字更小。隋、唐实行均田制,还得“狭乡减半”,实际上有些地方“百姓所营之田,一户不过十亩、五亩。”(《全唐文》卷169《乞免民租蔬》)到明代,“田多者不过十余亩,少者或六、七亩,或二、三亩,或无田而佣佃于人”。(《明经世文编》卷23《复仇疏》)这样的经济力量是非常薄弱的,交纳租赋之后、“所获亦不能充数月之食。”(同前)因而农民不得不男耕女织,兼营家庭手工业及其它副业,靠全家男女老幼夜以继日的超常劳动,才能勉强维持最低限度的生活。这就是两千多年封建社会中小农业与家庭副业(手工业、饲养业等)紧密结合,形成不易解体的自然经济的根本原因,也是封建社会发展缓慢的根本原因。早在西汉末年,就有人把农民所受的经济剥削与政治压迫,概括为“民有七亡,而无一得:民有七死,而无一生。”(《汉书》卷72《鲍宣传》)这样低下困苦的经济政治地位,只要稍有风波(自然的或社会的),就会把广大农民从贫困线推向死亡线,打破封建统治阶级用残酷的高压政策所维持的脆弱的社会平衡,迫使农民铤而走险,以求生存。 农民造反的直接动机是追求生存权。因此,他们的最大愿望就是小土地所有权和小生产方式。自耕农在大地产兼并的威胁下希冀保有那小块土地,佃农则冀图获得一小块土地。从古代的“日出而作,日入而息,凿井而饮,耕田而食,帝力于我何有哉!”到近代的“三十亩地一头牛,老婆孩子热炕头。”这些田园牧歌就是农民的理想世界。所以,历代农民起义在经济上只反对“不均”,只反对大土地所有制,并不反对私有制,却反而要求永久保存小土地所有权,并把它无限美化。这种愿望,每当新王朝建立的时候,由于旧的大地产所有权被荡涤,大量荒地和无主土地的出现,是在一定程度上满足了的。因而调动了小生产者的积极性,出现所谓“盛世”、“治世”。太平天国的《天朝田亩制度》,虽然对生活资料主张由国库统管,按定式供给,但在生产资料上仍然是照人口平均分配土地。 封建统治阶级对农民残酷的经济剥削和政治压迫,造成了农民起义的必然性;若无起义取得胜利的可能性,这种必然性也难以成为现实。所以,农民大起义总发生在旧王朝出现了严重的统治危机之际。尤其经过了春秋战国时期的社会大变动,世卿世禄的贵族世袭制被打破,秦国又以军功授爵的办法从政治制度上肯定了统治阶级内部财产和权力的再分配。这样,布衣将相或贵胄沦落就成为经常的、正常的社会现象。因而才使起义农民有了“王侯将相,宁有种乎?”的认识,产生了“彼可取而代也”的希望,使那些“饥则蜂起”的自发斗争可以集结为“死国可乎”的造反行动。这样,饥民--“盗贼”--造反,三者之间就有了必然的联系。农民起义一旦由“打家劫舍”、“打富济贫”的小股啸聚,发展到大规模的攻城拔邑、杀官劫狱,便脱离了迫于饥寒的自发阶段,进入到“苍天已死,黄天当立”的夺取政权的自觉阶段。农民起义只有这种斗争目标(程度)上的差别,绝没有“只反贪官,不反皇帝”的农民战争。有之,也不过是一种策略,是“清君侧”的农民版。试看历代大规模的农民起义,总是提出了鲜明的政治口号:秦末起义农民以“伐无道、诛暴秦”相号召,西汉末打出“反莽复汉”的旗帜也是直指当时反动统治,黄巾起义以“黄天”代“苍天”为目标,东晋时孙恩也是“以为晋祚将终”而起义的,北魏破六韩拔陵以“真王”为年号,隋末各地纷起的农民领袖“皆称皇帝”或各种名号的“王”,都表明了与旧政权根本对立的性质;王仙芝、黄巢起义,一开始就“传檄诸道”,以推翻唐王朝为目标,元末红巾军宣传“明王出世”,打出“直捣幽燕”的旗帜,太平天国一开始就以“诛妖讨胡”为目标,这些大规模的农民战争都是“反皇帝”的。 但是,农民反皇帝,只是反对旧王朝的暴政,即所谓“诛暴秦”。其目标是现存的反动统治机器,而不是现存的社会制度。北宋钟相虽然触及到社会制度,认为“法分贵贱贫富,非善法也,”因而提出“等贵贱、均贫富”的主张,那也主要是针对土地兼并、赋税繁重而言。历史上曾经出现过许多短期的农民政权,然而在他们统治的区域内,还是基本沿袭旧的经济关系与政治制度,被人们慨叹为“封建化”。反之,即使封建化了的新政权,也采取了许多保护小农经济、发展小生产的措施。史学界曾把这种情况称为地主阶级的“让步政策”,其实,这是农民战争的成果,是农民阶级的胜利。农民与封建统治阶级斗争的焦点,在经济关系上,不是土地等生产资料的私有制,而是“富者田连阡陌、贫者无立椎之地”的土地兼并,在政治制度上,不是反对皇权,只是反对苛政。因而封建统治阶级中的有识之士,历来都把除苛政、抑兼并作为安邦治国的大计。所以“清官”在农民中很有市场。封建社会的阶级矛盾,就在这种种调节之中,从尖锐到缓和呈周期性的反复。而推翻旧王朝的统治,虽然不是从根本上解决矛盾,却是矛盾尖锐化后一次集中性的解决。因而它对封建制度的延续,起了很大的调节作用。 从秦朝开始,在中原地区建立的一十二代统一王朝,有七代是被农民战争直接或间接推翻的。其余几个朝代,虽然或则篡于权臣,或则亡于异族,但都无一例外地受到农民战争的沉重打击而动摇了根基。历史上的农民起义,诚然绝大多数被镇压、被招降、被出卖,是失败了;但也有不少取得了推翻旧王朝的胜利。 改朝换代,就是农民战争的胜利,是因为农民起义的目标就是推翻旧王朝,以集中解决社会矛盾的症结。农民战争对腐朽势力的冲击、扫荡,使土地占有的矛盾、豪强凌弱的矛盾都得到缓解,农民的经济、政治地位得到一定程度的改善。从土地占有情况看,新王朝建立后,一般都有过土地再分配的记录,而且宋代以后,大地产的比例下降,中小地产占了优势。虽然从宏观上看,封建剥削的程度有增无已(这又仅从另一个侧面反映了生产力的不断提高),但封建的人身依附关系却日渐削弱。在封建社会早期,不但有许多徒附、部曲、奴产子之类的农奴身份的人,而且普遍有人头税和力役,封建国家严禁隐户与流民。到了中期,出现了以帛、布代役的“庸”法,租、调也更多地是从每丁占地的角度课征;主户与客户的划分完全以占有土地为标准。到了封建社会晚期,农民与地主只是一种租佃关系;摊丁入亩与计亩征银,也使农民对封建国家的义务演化为一种经济关系。这种变化,反映了农民阶级同地主阶级及封建国家的关系,从早期的政治依附逐渐转化为经济从属,农民人格的独立性愈来愈强了。至于地主阶级对农民采取的超经济强制手段,虽然也得到封建国家的保护,但已经不反映普遍的社会关系。农民的封建依附关系逐渐削弱,当然是社会经济发展进程的反映,但也是农民的阶级斗争的直接果实。历史上各个被压迫阶级的解放斗争,难道不都是以各个阶级人格独立的程度为前提的么!资产阶级的人权思想,无产阶级的阶级斗争学说,都是要首先争得政治上的平等地位,然后才能使自己上升为统治阶级。农民阶级虽然没有、也决不可能上升为统治阶级。但却用了若干个世纪、无数代的斗争,赢得了政治地位上从人身依附关系中逐步“解放”出来。就是封建法律也得承认“百姓”的生命财产受保护的权利,“人命关天”与“草菅人命”,形成了鲜明的对立。封建统治阶级中的不法分子贪赃枉法,鱼肉百姓,也往往有“清官”出来匡正。元、清两代以少数民族入主中原,把他们落后的生产关系强加于汉人,使封建依附关系一度加强,引起了多么激烈的反抗。纵观人类社会发展的历史,从杀戮战俘到掳为奴隶,由“会说话的工具”变为农奴,从封建人身依附关系下的农奴变为租佃契约关系的农民,资产阶级从第三等级到争取天赋人权,无产阶级从资本的奴隶到争取政治经济上的解放,并进而消灭私有制以解放全人类,这是一个人类从争取生存权到全面发展的解放斗争过程。也是被压迫阶级反抗斗争所换来的社会进步的艰难历程。这里面,农民阶级做出了自己的努力,取得了相应的成果。这就是农民阶级的历史贡献。在农民阶级的历史使命之外,另外提出诸如创建新制度之类的要求,并从而做出农民战争最终总是失败的结论,岂不是苛责于人吗! 不过农民战争的胜利,即使如刘邦、朱元璋式的胜利,也不过是新贵集团代替了旧贵族的统治,广大农民虽然暂时获得某些利益,得到喘息的机会,但整个阶级的状况依然如故,农民战争的领袖们“解放”了,他们转化为统治阶级,个人的“解放”代替了阶级的解放。这种状况的出现,是因为:第一,封建社会的生产力低下,社会生产的总财富只能勉强维持总人口的基本需求。因而少数人过多地占有社会财富,必然以剥夺多数人的基本需求为前提。因而,作为封建社会主要生产力,又占人口绝大多数的广大农民,在生产徘徊不前的情况下,他们的经济地位就很难得到改善。第二,小生产的脆弱性。单家独户的小农经济,既抵御不了豪强势力的巧取豪夺,更避免不了贫富悬殊的两极分化。所以,伴随着王朝兴衰的曲线,也出现了土地日益集中的两极分化的曲线。这是小生产占优势的社会里经济运动的必然趋向,虽然其中也有政治的因素在起作用。因而广大农民在新王朝建立之初,也就是通过农民战争所获得的某些利益,经过几十年上百年的兼并竞争,蚕食鲸吞,也就丧失殆尽了。第三,农民的生产和生活,都是以小家庭为单位的。加之文化落后,交往阻滞,就形成了严重的封闭意识。农民生产方式的个体性,私有性,分散性和落后性,使农民阶级虽然有共同命运却缺乏整体意识,也没有形成不可分割了阶级利益。在阶级斗争中,农民不是作为一个阶级在争取解放,而是作为许多个体在寻求出路。所以,“饥则蜂起,饱则远扬”,“聚则为寇,散则为民”,在斗争中容易被分化瓦解,在胜利后常常是争权夺利,各奔前程。农民生活于传统的生活方式与意识态度之中,他们不可能超越传统。因而像太平天国这样的农民政权,一开始就走着老路。陈涉在起义之前,念念不忘的,仍旧是“苟富贵,勿相忘。” 这些弱点都是先天性的,也就是农民阶级自身所无法克服的。要克服这些缺陷,首先农民阶级得改造自身。但那样一来,农民也就转化为其他阶级了--譬如农业产业工人。 如果说这是悲剧,那也是历史的悲剧。农民斗争有失败也有成功,不都是悲剧的结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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