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日”期间康有为变法策略二题(2)
二 百日维新是在新旧力量极为悬殊的情况下,维新派与帝党结合,通过一个并没有实权的光绪皇帝得以实现的。因此,如何处置庞大的封建官僚机构和旧大臣,就成为维新派十分棘手的问题,若处置策略稍有不当,必然遭致变法的失败。 对此,康有为在百日维新前的主张是撤闲衙、汰冗员,这在康有为的多次上书中都有论及,在《上清帝第二书》中还提出了详尽的撤汰方案。(14)总理衙门传见问话时,他还明确表示,变法应以官制改革为先,六部等法律官制应尽予撤裁,“即一时不能尽去,亦当斟酌改定,新政仍可推行。”(15)但当变法进入到实践阶段,康有为鉴于封建官僚机构的庞大而复杂,维新派与守旧大臣力量对比的悬殊而迅速改变了自己的策略。 康有为的策略首先是“分别官差”,即暂时不触动原有官僚机构,让旧臣官保原位,但要增设新局差,由“通达之才”领导新政。“诏定国是”后第6天,光绪第一次召见了康有为,他说:守旧大臣“盈廷皆是”,他限于权力,不能去之,怎么办?康有为答道:“请皇上勿去旧衙门,而惟增设新衙门,勿黜革旧大臣,而惟渐擢小臣,多召见才俊之士,不必加其官,而惟委以差事,赏以卿衔,许其专折奏事足矣。……则彼守旧大臣,既无办事之劳,复无失位之惧,则怨谤自息矣。”(16)首次明确提出了“官差并用”策略。稍后,他在进呈的《日本变政考》按语中又对光绪说:“若以旧官一时难裁,则惟立新政各局,以任内外之政,差与官别,宋太祖曾行之,以官优勋旧,以差待才能,则两不误矣。”(17)百日维新进入中后期,臣民纷纷上奏撤并机构、裁汰冗员,一时“朝议纷纭,多有厘定官制并裁冗署者”,光绪也有意采纳。康有为急忙上折,指出官制必须厘定,但“改定官制,事体重大,不能速举也”,“而今为之非其时也”,若稍革一二,不但无补于时局,反而会有害于变法,要求光绪从长计议,统筹全局。他因而又向光绪提出了“分别官差”的详尽方案,保留原有衙门,“令各政皆别设局差,如军机、译署之例,选通才行走,如宋及日本法。自朝官以上,不拘资格任之,去卿贰大臣,方任专差之例,若以积习相沿,骤难变易,则凡此专差人员,皆赏给京卿、御史职衔,准其专折奏事,自辟僚佐。其每直省亦派通才一人,办理新政,体制也同。若不设新局,则每衙门皆派人行走。”“凡官不得兼差,其有枢桓、译署、管学等差者,亦无庸到本衙门办事。”(18) 由上可知,“官差并用”是康有为鉴于当时国情对官制改革采取的一种过渡措施,是一种策略。必须承认,康有为的这一策略是英明的,他想用虚官高位和一定的物质待遇来妥善地安置旧臣,由“通才”即维新派来充任从中央到地方各衙门的“专差”,执掌变法的实际权力,以避免在维新派力量不足的情况下,由于过早撤闲衙、汰冗员而激化新旧势力之间的矛盾,引起社会的动荡,徒然增加变法的阻力。 但是,光绪并没有采纳康有为这一具有重大策略意义的建议,反而在康氏此折呈上的第二天即8月30日,采纳岑春煊的建议,颁谕裁汰从中央到地方的闲衙冗员,激起了守旧势力的不满和反对,加速了政变的到来。 康有为的策略之二是优待老臣与大行赏罚相结合。康有为十分注意优待老臣,强调“以高秩优耆旧。”他说:“《论语》谓,‘故旧不遗,则民不偷’,昔光武以高秩厚礼允答元勋,峻文深宪,责成吏职,故开国功臣皆予特进奉朝请。……宋太祖也用此道,故当时功臣,皆不挂吏议,保全始终,既有劳于前,亦当思礼于后。”主张“其年较耆老者,不必劳以任事,赏给全俸,令奉朝请,如此则耆旧得所。”(19)康有为的目的是想用优厚的待遇来安抚位高权重的耆臣,以尽可能争取他们对变法的同情与支持,因为他们对变法的态度如何对变法的成败关系重大。 如果说康有为的“以高秩优耆旧”是想用优厚的待遇来安抚耆旧重臣以减少变法阻力的话,那么,他的“大行赏罚”则是要通过奖惩来分化、震慑群臣,以达到同样的目,使新政“令下如流水”。“百日”期间,尤其是“百日”初期,康有为曾多次建议光绪大行赏罚。“诏定国是”后第四天,他就为宋伯鲁、李盛铎拟折,“请明赏罚”。6月17日,他又代宋伯鲁拟折,要求“痛斥守旧拘墟之愚惑,严定违旨不更新改变之重罚”,“其有迂谬愚瞽,不奉诏书,褫斥其一二以警天下。即使其才可用,亦必暂加褫斥,徐与开复,以正国是而耸众听,然后天下皆晓然于皇上之天锡勇知,毅然变法之意,当无不洗心回面,改视易听,而奉宣新法矣。”(20)6月19日,他又在谢恩折中提出“著阻挠新政既不奉行,或造谣惑众攻底新政者之罪”(21),次日,他又代杨深秀等拟《礼臣守旧迂谬阻挠新政,请力赐降斥折》,建议将明目张胆反对变法的礼部尚书许应骙以三四品京堂降调,并令其退出总理衙门行走。(22) 应当指出,康有为大行赏罚以行新政的策略是适当的。既然要维资本主义之新,就必然要遭到封建守旧势力的反对,不对阳奉阴违阻挠新政、明目张胆反对新政的人予以惩处,新政就会付诸东流,这已为古今中外的改革史所证明。再从康有为的上述奏议看,他是惩之有理、罚之适当的,他只主张对极少数违旨阻挠新政、造谣扰乱新政的人给予惩罚,十分注意打击面;对这些人即使是人才,也要“暂加褫斥,徐与开复,”目的是为了“警天下”,“以正国是而耸众听”。即使象许应骙这样明目张胆阻挠新政的,他也只主张以三、四品京堂降调。但光绪并没有采纳康有为的建议,策略地行使赏罚大权,他意气用事作出的一概革黜礼部六堂官,由于罚之失当,不但完全失去了康有为“大行赏罚”的策略意义,而且带来了十分严重的后果。 总的来看,“百日”期间,康有为在上述两个问题上的变法策略基本上是适当的。“百日”期间,光绪的许多不策略举动,是没有采纳康有为的建议所致,而不是象孔祥吉先生所说的那样“都是康有为鼓动的结果”。(23)我们在研究戊戌变法的策略时,应当把康有为的变法策略与其它维新派成员、特别是与光绪的变法策略加以区别,不能一概而论。 注释: ①如董方奎在《论戊戌变法的策略错误》一文中即持此说,见《华中师范大学学报》1988年第3期。 ②③④⑥⑦⑩(18)(19)(21)《杰士上书汇录》,见《康有为早期遗稿述评》“附录”,中山大学出版社,1988年5月版,第285、266、267、286、321、323、324~325、324、286页。 ⑤(11)(17)康有为:《日本变政考》序、按语、跋,同上书“附录”,见该书第160、219、133页。 ⑧⑨(14)(20)汤志钧:《康有为政论集》上册,第352、286、133、262页。中华书局1981年2月版。 (12)如董方奎在《论戊戌变法的策略错误》一文中即持此说,见《华中师范大学学报》1988年第3期。 (13)“百日”期间上谕及臣民上书总数均据林克光《革新派巨人康有为》,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1990年12月版。 (15)《康南海自编年谱》,《戊戌变法》资料丛刊(四),神州国光社,第140页。 (16)见《戊戌变法》资料丛刊(一),神州国光社,第251页。 (22)转引自林克光《革新派巨人康有为》,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1990年12月版,第270页。 (23)孔祥吉:《百日维新失败原因新论》,《明清档案与历史研究》(下),中华书局,1988年5月版,第1106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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