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据操作与历史事实的确立(2)
就考订史事而言,西方的考据史学主要受惠于近代的理性主义和实证主义思潮,兴起时期较晚,可以将十九世纪德国史学家B.尼布尔(1776-1831)的《罗马史》和L.兰克(1795-1886)的《教皇史》作为经典性的代表作。中国的考据史学以质朴的经验主义为营养,源远流长,尤其以乾嘉史学最为洋洋壮观。梁启超总结前人的成果,提出七条鉴别伪事之法:“辨证宜勿支离于问题之外”;“正误与辨伪皆贵举反证”;“伪事之反证以能得直接史料为最上”;“对于所举反证有一番精密审查之必要”;“时代错迕则事必伪”;“有其事虽近伪,然不能从正面得直接之反证者,只得从旁面间接推断之”;“有不能得事证而可以物证或理证而明其伪”(17)。这种概括破除了乾嘉史学对经书、圣贤、正史的迷信,缺点在于梁氏本人并不精于考据,条理化工作缺乏坚厚的经验基础,对这七条方法之间的差别和联系,界说不够确定,似乎可以进一步区分和归并。台湾学者杜维运则较多借鉴西方近代的史料批判传统,把史籍的内考证区别为三个方面,即“记载人信用的确定,记载人能力的确定以及记载真实程度的确定”,强调“影响史料内容最大者,为史料记载人;史料内部考证的重点之一,为研究史料记载人的为人”。“研究史料记载人的为人,最重要者是其信用程度”。《史记》是一部信史“最重要的证据之一,是太史公卓著的信用。”其次是记载人的文字能力和知识素养,“文字的能力不够,即难将曲折复杂的事实清楚而正确的表达出来”;“知识素养不够,凡所撰述,皆难期精确无误”(18)。采取这种新的角度对我们有一定的启发,但问题在于判定作者的为人,又正要以其著作情况为直接证据,实际上,杜氏下文中所详加缕述的,也多本旧说,大同小异。 这里参合近人著作,试从五个方面对考证史事的基本方法略作论列。 其一,考求来源。中外实证史学都很重视探寻有关史实的原始材料、直接材料。查清一则史料的原始出处和保存、流传的过程,才好确定它的真伪与虚实。这里也往往牵涉到版本校勘、辨伪之学,史料的内外批判原本就难以截然分开。陈垣曾特别提出建立“史源学”的主张。近刊《陈垣史源学杂文》着力于穷本溯源,追踪史料的出处,追查有关史事最早何书所载,何人所述,是否可考;审察最初的记载情况如何,传抄中有无错讹变形。兰克也曾强调“距事件发出时间最近的人是最好的证人”,“当事人的信件比史学家的记录具有更大的价值”,因而要“抓住史家的性格,追查他的资料来源”(19)。陈垣先生的史源学,可能也受了兰克的影响。 其二,考释语言。西方史坛,如同英国学者R.科林伍德(1889-1943)所说,在18世纪时,G.维柯(1668-1774)就“指出语言学的研究怎样能够启示历史学。字源学可以表明,在一个民族的语言开始形成时,他们过的是什么样的生活”,“他们的词汇储存表明了他们的思想储存都是些什么”(20);而“19世纪初期和中期的历史学家已经研究出一种掌握材料的新方法,即语言学考据方法,这种方法主要包括两项步骤:首先是把出处(这仍然是指文字的或记述的出处)分析为它们的各个组成部分,区别出它们当中早晚不同的成分,从而使历史学家能鉴别出其可靠性或多或少不同的各个部分;其次是,对于那些更可靠的部分进行内部考据,指明作者的观点是怎样影响了他对事实的陈述的,从而使历史学家能够对于由此而产生的歪曲加以考虑。”(21) 我国考史之学本来是从考经之学转化而来,因而史学领域很早就带进训诂解经的方法,通过文字训诂,澄清古史传说。考订史事,不仅要有材料上的依据,还要有包括文字、音韵、训诂的“小学”依据,尤其是从《尚书》、《诗经》等上古史籍来考订史事,非狠下语言训解的功夫不可。另外,史籍作者遣词、造句的特征,也很值得留意。乾嘉学者王念孙《读书杂志》、赵翼《廿二史札记》等考史著作,都很留心史籍的体例、书法、修辞问题,对各书或书中各卷的某些语言特征进行归纳,分析其间的联系,以鉴定所述同类历史事件的真伪。例如,关于曹操的官爵晋升,《后汉书·献帝纪》载,曹氏自领冀州牧,自为丞相,自立为魏公,加九锡,自进号魏王;而《三国志·魏书·武帝纪》载,汉天子(献帝)以曹氏领冀州牧,为丞相,使郗虑命曹氏为魏公,进公爵为魏王。赵冀据此归纳出《三国志》的讳笔特征,判断其原因在于“陈寿修书在晋时,故于魏晋革易之处,不得不多所回护。而魏之承汉与晋之承魏一也。既欲为晋回护,不得不先为魏回护”(22)。查明这种体例,就可以断定同书《三少帝纪》所载魏齐王曹芳进司马懿为丞相;高贵乡公加司马师黄钺,封司马昭晋公、相国,八命九锡;陈留王封司马昭晋王,禅位于司马炎等类似史事,也都有同样性质的回护,不能信以为真。 其三,考索实物。历史资料除了文字记录以外,还有历史文物和遗迹等实物性史料。这些实物是第一手资料,具有权威性,又是不说话的残骸,具有模糊性,拿它们与文献史料相印证,可以说明很多问题。西安灞桥和新疆罗布淖尔发现的西汉纤维纸,额济纳河畔发现的与东汉永元五年至七年(93-95年)兵物簿同时出土的写有七行字的纸,推翻了东汉宦蔡伦发明造纸术(元兴元年即公元105年)的旧说。希腊本土迈锡尼、太林斯等古代遗址的发现和小亚细亚特洛伊古城的发掘,则证明《伊利亚特》、《奥德赛》两大史诗所载荷马时代甚至更早的迈锡尼时代希腊社会制度、社会生活,具有一定程度的历史真实性。可见,“地下发掘出的材料,每每是决定问题的关键。”(23)在考据过程中,努力把新发现的考古材料跟古史记载结合起来,用旧有的“纸上之材料”解释“地下之新材料”,补充新史料的缺略;又用新发现的“地下之材料”印证旧有的“纸上之材料”,确认旧史记载中的可信部分,王国维称此为“二重证据法”。(24)他的《殷卜辞中所见先公先王考》、《流沙坠简考释》等,都是用这种方法研究出来的成果。 其四、考察背景。确立史实,不能孤立地就事论事,而应当全面考察相关的史实,考察它所赖以发生的整个背景氛围。可以看它是否符合时间顺序。《史记·孟子荀卿列传》载,“驺子(衍)重于齐。适梁,惠王郊迎,执宾主之礼。”但驺衍约生当公元前305至前240年,而梁惠王已先此于公元前319年死去, 可见这一记事肯定有误。 也可以看它是否符合自然法则。旧说上海市是战国时期楚国春申君黄歇的封地,因而有申、黄浦、歇浦之别称。但现代地理学的研究表明,上海在唐代以前尚未冲积成陆地。那么,上述说法就完全不可信了。 还可以看它是否符合社会实际。《东观汉记》载,郭汲为并州刺史,行经西河美稷(东汉初治所在今内蒙古准格尔旗西北),与骑竹马相迎的数百儿童约定归来之期。他提早一天返回此地,便在野亭歇宿了一天才进城。对此,唐人刘知几提出批评:汉代州牧出行,随从人员蔽野塞途,儿童羞赧惊慌,哪里敢去欢迎接谈?此一不可信。州牧巡视,全境振肃,伫候、行李、食宿都要预先安排,怎么会轻易为几个儿童的缘故而居止无恒,辜负沿途僚佐的张罗和接待?此二不可信。当地自古无竹,商贾之处也不可多得,儿童更难获取,如何能齐乘竹马嬉戏呢?此三不可信。(25)刘知几的驳难在细节上尚可推敲,但《东观汉记》这段记事过分标榜郭汲的志行恩德,不合东汉社会之常情常理,的确令人起疑。 其五、考核文献。文献考异大略有两种情形,一种是就同一部书甚至同一卷、同一篇中的前后记载有无矛盾来考察。这可以称为本证法或内证法。记事若据实直书,不会前后矛盾,若有伪饰篡改,或因其他缘由而致误,则往往前后矛盾,捉襟见肘。《三国志、魏书·武帝纪》载,初平三年(193年), 曹操“受黄巾军降卒三十余万,男女百余万口,收其精锐者”,编为青州兵,而建安五年(200年),与袁绍在官渡对阵,却“兵不满万”。两处记载凿枘不合。作者为了强调曹操的以少胜多而导致记载失实。 另一种是以一书记事与其他文献记载相参核,可以称为互证法或旁证法。对同一史事,如果出现两种或几种文献记载互相岐异的情形,这可能是各书记述的角度、侧重面不一样,也可能存在着真假精粗之分,应当通过比较,互相对质,从异说纷纭之中清理出史事的真相。《三国志·魏书·三少帝纪》对甘露五年(260年)政变的记载,便与《魏氏春秋》、干宝《晋纪》、《魏末传》诸书详略不一,出入颇大。比照之下,不难发现志文在有意开脱司马昭的暴行。这是考证史事的主要方法。一般说来取资范围愈宽、材料愈丰富,效果就愈牢靠。所以,清人王鸣盛提倡“搜罗偏霸杂史、稗官野乘,山经地志、谱谍簿录,以及诸子百家、小说笔记、诗文别集、释老异教,旁及于钟鼎尊彝之款识,山林墓冢祠庙伽蓝碑碣断阙之文,尽取以供佐证,参伍错综,比物连类,以互相检照,所谓考其典制事迹之实也。”(26)已故史学大师陈寅恪特别擅长把古史记载与古诗文材料结合起来,用历史记载去笺证诗文,又用古诗文引出探讨史事的新线索,他的《元白诗笺证稿》与《柳如是别传》二书,堪称运用诗史互证方法的典范之作。 总之,史料的内批判是一项很慎重的工作,在具体考证中,要尽可能搜辑丰富的材料,不以孤证定案;立论时实事求是,不隐匿反例。既往的世界气象万千,史料所存不过沦海一粟,许多情实难以辨认、澄清,是正常的,恃才逞意,强作栽断,反倒误人不浅。张岱年借批评郭沫若、钱穆考据中的一些失误,强调“我们考证历史事实,要严守材料所证明的限度,超过这个限度,应该阙疑”,“阙疑应该是考据的一个重要原则。”(27)这是富有阅历的平实之论。在历史认识领域,由于主客体异时而居,异地而处,考证过程从“生疑”始又以“存疑”终,解决问题存在这样那样的局限性,这是有其内在的根据的。 4、考据方法的局限 历史认识离不开史料,也就离不开考据方法。无论中外都有许多史家认为“欲实事求是,非考证不可”,(28)“一切历史学在某种程度上都是考据的”(29)。我们不能轻率地菲薄考据,卑之无甚高论,但象傅斯年、胡适那样标榜史料就是史学,史学方法就是考据方法,也是相当片面的,单凭考据的途径,不能达到真正的或完全的历史学。 蔡尚思曾说:“清代乾嘉学风的缺点可真不少,主要一个就是提倡所谓纯学术的考古,学术成了统治者的点缀品和对被统治者的麻醉品。不仅不敢触犯活大人,而且不敢触犯死圣人。”(30)这里批评的是乾嘉学派的阶级局限性,其实,西方的和中国近代资产阶级的实证史学、考据史学,也形式不同、程度不等地存在政治倾向性的问题。不过,这样的局限,我以为并不是考据方法本身所固有的。它更多的是时代和阶级对立的产物。 考据方法的一个难以避免的缺陷,是繁琐学风。考据本来只是提供科学地认识历史的一个可靠的材料基础,只是历史研究的第一步,但沉缅此道者,却往往潜心于历史细枝末节的辨别和考析,“说一经必援用数十百家之义,解一字必衍成数万言之文。”(31)乾嘉以后,仍有许多人,包括某些名家大师,染上此种积习。陈寅恪曾在《元白诗笺证稿》中花大气力考索杨贵妃进宫之前是否处女,傅斯年等人曾为明成祖生母是马皇后,还是碽妃而考辨争论了五年之久(1932-1936)。新中国成立以来,也有学者汲汲于探讨洪秀全有没有胡子一类问题。这样一些但求猎奇炫博而于历史学无关痛痒的考据,当然不足为训。但这个陋弊在考据方法的范围内,是无力规避的。 考据方法更为根本性的缺陷,在于它只能解决个别史事之真实与否的问题,至多只能解决短时间或小范围内各项史事之间的真实关系问题。对于大型或长期的历史事态的说明,对于错综复杂的各种历史关系的清理,对于历史演变的内在根据的解释,对于历史大趋势的把握等等,它是无能为力的。从这个角度看,考据也可以说是一种只知其然而不知其所以然的方法。 从科学逻辑的角度说,传统的考据方法主要是一种经验归纳的方法,大体还只停留在形式逻辑的水平上,它是确立历史事实的基本方法,但也需要其他方法的配合,尤其是确立那些牵连面广大、影响深远的关键史实,更是不仅要有整理史料的具体技术性的方法,而且要有关于史料和史实的思辨的分析和综合,要有正确有力的理论作指导,这在另一篇文章中已经谈及(32),不再赘言。 注释: ①波普尔:《我们时代的历史哲学·历史有意义吗》,《现代西方历史哲学译文集》第183页,上海人民出版社,1984。 ②E.茹科夫:《历史方法论大纲》第196页,上海译文出版社,1988。 ③李商隐:《锦瑟》,《李义山诗集》卷一。 ④陈垣:《通鉴胡注表微·考证篇第六》 ⑤钱锺书:《管锥编》第一册第251页,中华书局,1979。 ⑥修昔底德:《伯罗奔尼撒战争史》第17-18页,商务印书馆,1985。 ⑦见《孟子》的《万章(上)》和《尽心(上)》。 ⑧《史记·伯夷列传》。 ⑨《论衡·自纪》 ⑩崔述:《考信录·释例》 (11)见张之洞《輶轩语·语学》“读书宜求善本”条。 (12)吴枫:《中国古典文献学》第194-195页,齐鲁书社,1982。 (13)沈括:《梦溪笔谈》卷35。 (14)陈寅恪:《冯友兰中国哲学史上册审查报告》, 《金明馆丛稿二编》第248页,上海古籍出版社,1980。 (15)《经书浅谈·周礼》第48页,中华书局,1984。 (16)段玉裁:《经韵楼集·与诸同志论校书之难》。 (17)见梁启超《中国历史研究法》第100-105页,上海古籍出版社,1987。 (18)杜维运《史学方法论》第162-167页,台湾三民书局,民国75年(1986)。 (19)兰克:《拉丁和条顿民族史》附录《近代史家批判》,转引自孙秉莹《欧洲近代史学史》第154页,湖南人民出版社,1884。 (20)(21)柯林武德:《历史的观念》第79页,第147页,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86。 (22)赵翼:《廿二史札记》卷六“《三国志》书法条”。 (23)郭沫若:《中国古代社会研究·一九五四年新版引言》,《郭沫若全集》历史编第一卷第4页,人民出版社,1984。 (24)王国维:《古史新证》第一章《总论》,北京来熏阁,1935。 (25)见刘知几《史通·暗惑》。 (26)王鸣盛:《十七史商榷·序》。 (27)张岱年《中国哲学史方法论发凡》第113页,中华书局,1983。 (28)陈垣:《通鉴胡注表微·考证篇第六》 (29)伯伦汉:《史学方法论》中册第220页,万有文库本。 (30)蔡尚思:《中国文化史要论》(人物·图书)》(增订本)第92页,湖南教育出版社,1980。 (31)见张舜微《广校雠略》。 (32)参见拙作《主体性与历史事实的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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