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客冲突的文化学考察(2)
对散处的流民而言,他们应付土著文化的办法,有两种是值得注意的:一是“人性与风土相合则安其居,不合,则偾其俗而去”(注:黄辅辰:《营田辑要·内篇》下,《土客不安之弊》。)。就是说,流民的习惯如与所在地方的风土人情格格不入,不能相容,则终必弃之而去。这是一种消极回避、保守固有文化的情况。另一办法是“合则安其居”,也即费孝通先生所说:“很多离开老家漂流到别地去的并不能像种子落入土中一般长成新村落,他们只能在其他已经形成的社区中设法插进去。”(注:费孝通:《费孝通选集》天津人民出版社,1988年版,第104页。)尽管“插进去”在中国乡土社会中相当困难,但还是比较常见,如通过婚姻进入当地的亲属圈子而土著化,这时,固有文化逐渐土著化了。 流民较为集中的地区则是另一种情形。对土著居民来说,他们有着抗拒异地文化的心理。对客民而言,他们有着保守流出地文化的意愿,甚而至有“喧宾夺主情形”(注:见李文治:《中国近代农业史资料》第1辑,三联书店,1957年版,第166页。)。如此,则比较容易造成冲突事件,近代江南土客冲突迭起,是众所周知的事实。 关于冲突的原因,具体说来,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首先,是语言上的隔阂。郎擎宵对中国南方械斗之原因的分析,对我们是有启发的。他认为:“同治间广东西南部客家与土人大械斗,死者达数十万人;其起衅原因虽复杂,但语言不同,风俗各异为最主要。”(注:郎擎宵:《中国南方械斗之原因及其组织》《东方杂志》第30卷第19号,第82页。)语言是人际交往、文化交流的不可缺少的媒介。语言不通,不仅不能进行文化交流,而且因此会引发冲突。广东土著与客家居民的械斗,语言障碍是主要原因之一,江南土著与淮北客民的冲突,也不例外。江南淮北基本上是方言对官话。在江南,“软语吴侬”,是何等柔媚;在淮北,“闻其声,率刚厉,少蝉缓,质直不文,得古强毅果敢之气,而民之好勇斗狠亦由是行焉。”(注:刘庠:《徐州府志》第10卷第12页。)反差巨大,可想而知。“宁可与苏州人打架,不愿与徐海人讲话”,这句人所熟悉的俗语,不是没有来由的。因此而引起冲突,不以为怪。 其次是“土客错居,俗渐庞杂,异习生猜,逼处致竞”(注:《金坛县志》,转引自王树槐《中国现代化的区域研究:江苏省》,(台湾)中央研究院近代史所1984年版,第454页。)。因风俗习惯、乡土民情不同而致“生猜”、“致竞”,这是非常普遍的,也是诱发土客冲突的基本原因。如江宁县陶吴镇,“客民就很多。……他们的生活程度较低,而性情骠悍,对于当地的治安,时常发生危险,本地人对于他们异常仇视”(注:冯和法:《中国农村经济资料》(上),(台湾)华世出版社,1978年版,第449页。)。这从一个侧面说明了这一问题。 第三,淮北流民到了江南,也把他们比较原始的生活方式迁到了江南。“年年看见许多江北(徐海)人来到(江南)各县的乡村,开垦荒田或是佣工,盖起一二间草蓬子与江南的清秀丰腴的田野以可怜的点缀”(注:吴寿彭:《逗留于农村经济时代的徐海各属》《东方杂志》第27卷第7号,第69页。)。他们的衣食住行,都还保持原有的风貌,而这些恰恰为江南人所瞧不起。如《武进县农村经济概况》所说:“该县还有一部分外籍迁来的农民,其中大部来自苏北,也有部分是皖北的。他们大半靠出卖劳力维持生活,生活很苦,出卖劳力的代价也特别低,因当地封建统治者的利用和挑拨,本地农民歧视他们,致造成本外地农民间的隔阂。”(注:华东军政委员会土地改革委员会:《江苏省农村调查》,1952年内部出版,第37页。)生活方式原始,自然为人所轻,至于说封建统治者的挑拨,恐怕正好利用了这一点。这是引起土客冲突的一个原因。 第四,在江南人看来,他们是“飞来燕客”,游移不定,因此对他们有一种不信任感。马新贻在一奏折中曾称:“此等灾民,原籍本有田可种。而江南熟田均经开征,……赋出于租,租出于佃,开荒之人,因利息无多,往往弃田而归,业主莫可如何。”(注:马新贻:《马端敏公奏议》第7卷,《招垦荒田酌议办理章程折》。)江南人对淮北人心存戒心,大半以此。另一方面,淮北流民“存观望游移之念”,亦有所因,“各处荒田,往往垦民甫经办有眉目,即有自称原主,串同局董书差,具结领回。垦民空费经营,转致为人作嫁”(注:见李文治:《中国近代农业史资料》第1辑,三联书店,1957年版,第164页。)。因此而起的纠纷,也屡见不鲜。不信任、仇视、冲突,往往交织在一起。 第五,淮北流民南向“垦种荒田,类皆穷苦农民,图为己产”(注:马新贻:《马端敏公奏议》第7卷,《招垦荒田酌议办理章程折》。),有的因此成为小土地所有者,但绝大多数只能“代人垦荒”,充当佃户,“查此项客籍农民之移入,与佃农百分率之增高,适成正比”(注:金陵大学农业经济系:《豫鄂皖赣四省之租佃制度》1936年编印,第7页。),正说明了这一点。由于他们是“外来户”,经济生活清苦,政治上毫无地位,最受苛虐,如业主以退佃相威胁强迫加租,这种情况最为普遍。他们所受的剥削要比土著居民严重得多,这易引发土客冲突。储方庆曾就当局将淮北饥民移置江南垦荒一事,向当局提出《饥民垦荒议》,指出:“流民垦荒,必与土著之民错壤而处,土著者,挟有余之势,以虐使流民,流民怀攘利之心,以阴伺土著。其弊也,弱者屈服而受其害,强者忿起而与为难,流民不安土著亦不安。”(注:黄辅辰:《营田辑要·内篇》下,《土客不安之弊》。)即是说,由于土著与流民杂处,不能不有所交往,土著人多势众,易于歧视和虐使流民,流民则伺机报复。容易造成的弊端是,善良老实的流民受人欺凌,刁悍的流民必然起来反抗,其结果势必造成土客冲突,流民不安,土著不安,社会秩序因而大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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