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孙中山的具体救灾实践 中山先生由于毕生忙于革命救亡运动,且真正掌握国家权力的时间十分短暂,这妨碍了他的一系列防灾、救灾计划的实施,但即便如此,在他担任中华民国临时大总统和广州中华民国大总统期间,对当时严重的灾荒还是予以深切关注,并及时组织救治。 1912年1月1日,中华民国临时政府成立,孙中山就任临时大总统。是时“上自皖南各府,下逮镇扬苏常,袤延千余里,淹没百余处,汪洋一片,遍地哀鸿”。为了动员军队参加“修筑千里长堤”工程,民国政府组织了“救灾义勇军”,中山先生亲任“义勇军正长”,以示对救灾活动的支持。 为了及时拨款救济灾民,孙中山连续在15个有关赈济安徽、江苏灾荒的文件上作了批示。要求“即行拨款救济”,并同意向四国银行团借款160万两,用于赈救皖灾,在卸任临时大总统前三天, 孙中山还专门发布了《命各省都督酌放急赈令》,要求各地行政机关“教养兼施,工赈并举”。在地方设局平粜时严禁奸商市侩“抬价居奇”(注:《孙中山全集》第二卷,第262页。)。卸任在即, 中山先生还要求袁世凯筹款救济灾民,继续他未完成的工作。 除了灾时及时组织救治,中山先生对灾后恢复生产也极为重视和关切。他在《令内务府通饬各省慎重农事文》中强调:“若全国耕者释耒,则虽四时不害,而饥馑之数,已不可免,国体所关,非细故也”。要求各省都督“饬下所司,劳来农民,严加保护。其有耕种之具不给者,公田由地方公款,私田由各田主设法资助,俟秋成后计数取偿。”(注:《孙中山全集》第二卷,第264页。) 为了预防灾后传染病发生,1912年孙中山在《咨参议院请核议暂行传染病预防法草案文》中称:“查传染病发生甚易,传播至速,亟应制订预防法规,俾有司实力奉行,人民可知防范。该部所称,实为卫生行政最要之举。”(注:《孙中山全集》第二卷,第281页。 )以法律法规的形式防范疫病的蔓延,在中国荒史上也是前所未有的创举。 救荒是一项长期的工作,必须有专门机构进行管理,1920年孙中山在任非常大总统时拟定的《内部方针》中,规定设社会事业局,专管育孤、养老、救灾、卫生防疫。不久颁布的《内政部新官制》中,又明确规定内政部下设司长二人,管理救灾事业(注:《孙中山全集》第五卷,第432页。)。 这一切措施与实际行动都体现了中山先生为人民谋永福的革命理想和高尚的道德情操,体现了他的“国家是建筑在人民基础之上的”治国思想。 孙中山的救荒思想,是当时社会存在的真实反映。他把灾荒问题的解决和政治、经济制度联系起来,把救荒同国家建设、国强民富联系起来,这些都是他的救荒思想光辉和深刻之处,中山先生的救荒思想,是我国灾荒思想中的优秀历史文化遗产,值得我们认真研究继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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