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史学和政治决策 唐代史学的经世致用,从史学和政治的关系来看,其重要性莫过于影响到政治决策。这种影响,大量的是通过思想领域实现的。这对唐皇朝的巩国、发展产生了积极的作用。 唐朝继隋而起,就象汉朝承秦而兴一样。隋唐皇朝是秦汉皇朝之后又一次两个蝉联的统一政权,其中得失存亡之故,颇有相似之处。唐初史家从对历史经验的总结中,提出了对现实政治极有参考价值的认识。贞观十年成书的“五代史”中的《隋书》,在这方面是有代表性的;魏征撰写的《隋书》史论,是这些认识中最有见地的。《隋书》总结出来的历史经验很多,大要说来,一是关于得失存亡之辨,二是关于教化和用人。隋何以亡,唐何以兴?这个问题,犹如西汉初年陆贾撰《新语》一样,是《隋书》要回答的根本问题。“隋之得失存亡,大较与秦相类;始皇并吞六国,高祖统一九州;二世虐用威刑,炀帝肆行猜毒,皆祸起于群盗(?),而身殒于匹夫。原始要终,若合符契矣。”(26)这是《隋书》对隋朝历史经验教训的最重要的概括。对于这个问题认识,《隋书》史论首先是从变化的观点来分析的,认为隋朝的“衰怠”、“乱亡”的原因“所由来远矣,非一朝一夕”,(27)它起于文帝而“成于炀帝”。《隋书》史论分析了隋亡“成于炀帝”的种种政治原因,指出:炀帝统治时,“骄怒之兵屡动,土木之功不息,频出朔方,三驾辽左,旌旗万里,征税百端,猾吏侵渔,人不堪命。乃急令暴条以扰之,严刑峻法以临之,甲兵威武以董之,自是海内骚然,无聊生矣。”(28)这些认识,是接触到了隋朝灭亡的一些根本问题了。其次,《隋书》史论分析了文帝、炀帝在政治举措上出发点的不同,阐述了“高祖之所由兴,而炀帝之所以灭”的原因,(29)指出:隋文帝在统一南北的战争中,对人民的“动”是为了使其“安”,对人民的“劳”是为了使其“逸”,故能以致兴,而隋炀帝“肆其淫放,虐用其民,视亿兆如草芥,顾群臣如寇仇”,故必然致亡。这是说到了人心的向背,决定了隋朝的兴亡。魏征的这个认识是带有一贯性的,他曾多次引用《荀子·王制》篇上的话劝告唐太宗:“君,舟也;民,水也。水能载舟,亦能覆舟。”(30)后来唐太宗本人也用这话诲谕太子。(31)这在唐初统治者中,无疑是一条重要的历史经验。再其次,《隋书》史论还从财政、劳役、兵役等一些具体政策上总结了隋朝兴亡的历史经验教训,认识到“取之以道,用之有节,故能养官之政,勖战士之功,救天灾,服方外,治国安人之大经也”的道理,以及对待人民“不夺其时,不穷其力,轻其征,薄其赋”的必要性。(32)这些见解,从阶级实质来看,是为了巩固唐皇朝的统治而提出来的;从历史观来看,是比较明确地认识到社会生产的发展与破坏,对于政权的兴盛与衰亡有直接的关系。唐初统治集团注重制订发展社会生产、稳定社会秩序的各种措施,其思想基础就在于此。 唐初实行“偃武修文”的“教化”之政的重大决策,是经过一番激烈的争论才制订下来的。唐太宗即位之初,“尝与群臣语及教化”。他说:“今承大乱之后,恐斯民未易化也。”魏征不赞这种看法,认为:“久安之民骄逸,骄逸则难教;经乱之民愁苦,愁苦则易化,譬犹饥者易为食,渴者易为饮也。”唐太宗认为魏征说得很对。大臣封德彝反对魏征的意见,他说:“三代以还,人渐浇讹,故秦任法律,汉杂霸道,盖欲化而不能,岂能之而不欲也?魏征书生,未识财务,若信虚论,必败国家。”魏征反驳说:“若谓古人淳朴,渐至浇讹,则至于今日,当悉化为鬼魅矣,人主安得而治之!”唐太宗最后采纳了魏征的主张,收到了很突出的政治效果,数年之后他兴奋地对长孙无忌等重臣们说:“贞观之初,上书者皆云:‘宜振耀威武,征讨四夷。’惟征劝朕偃武修文。中国安,四夷来服……征之力也。”(33)这是充分肯定了关于“教化”的决策。魏征结合隋朝的历史,进一步阐述了“教化”之政的思想,认为:“古之善牧人者,养之以仁,使之以义,教之以礼,随其所便而处之,用其所欲而与之,从其所好而劝之。”他称道隋朝的循吏梁彦光等“内怀直道,至诚待物,故得所居而化,所去见思”的风范。(34)他还指出:“有无能之吏,无不可化之人”。(35)魏征借评论历史,提出了一个理想的统治秩序和政治环境,也对各级官吏提出了“立身从政”的目标。从上文可以看出,这对唐初的政治生活显然是十分重要的。《隋书》在评价历史人物的时候,提出了这样的见解:“大厦云构,非一木之枝;帝王之功,非一士之略。长短殊用,大小异宜,{K1C206.JPG}棁栋梁,莫可弃也。”(36)从历史观点来说,这种认识注意到众人的智慧和力量以及各种人才的不同的独特作用,比之于把历史的变化完全归于一人一谋的论点,是很大的进步。从政治上的考虑来看,它是通过肯定“有隋多士”来肯定一大批唐朝的开国元臣、宿将,并希望唐朝最高统治者继续广开言路,选拔人才。纳谏和用贤,是“贞观之治”的政治特色之一,与此不无关系。 关于得失存亡之辨,关于教化和用人,是唐初的史学对唐初的政治决策产生积极影响的两个方面。这种影响的又一个方面,是关于“封建”的讨论,而影响所及直至中唐之末,成为唐代史学上和政治上的一件大事。秦汉皇朝实行郡县制,但关于分封和郡县孰优孰劣的争论却一直延续下来。唐太宗即位后,令群臣议“封建”,即分封诸王、功臣之事。当时大致有三种意见,赞成的,反对的,还有主张“分王诸子,勿令过大”的。魏征、李百药、于志宁、马周、长孙无忌等都持反对意见。魏征从唐初的政治、经济状况出发,不赞成分封一事。史臣于志宁认为“古今事殊”,故“宗室、群臣袭封刺史”事,“恐非久安之道”。马周从历史教训考虑,认为分封之制易生骄逸,“则庶兆被其殃,而国家受其败”。长孙无忌虽在受封之列,也反对分封,上表称:“缅惟三代封建,盖由力不能制,因而利之,礼乐节文,多非己出。两汉罢侯置守,蠲除昔弊,深协事宜。今因臣等,复有变更,恐紊圣朝纲纪。”史家李百药更作长篇奏论驳世封之事,指出:“得失成败,各有由焉。而著述之家,多守常辙,莫不情忘今古,理蔽浇淳,欲以百王之季,行三代之法,天下五服之内,尽封诸侯,王畿千里之间,俱为采地。是则以结绳之化行虞、夏之朝,用象刑之典治刘、曹之末,纪纲弛紊,断可知焉。”他批评曹冏的《六代论》、陆机的《五等论》主张分封的说法是谬妄之言,建议唐太宗“以质代文”,不要忙于“定疆理之制,议山河之赏”。(37)最后,唐太宗终于罢封建事。这对于唐皇朝的巩固,对于统一的多民族国家的发展,确乎是一桩重大的决策。在这次涉及到历史经验和现实政治的反复讨论中,一些史学家参与了,并且相当深入地阐述了历史进化的思想,在政治决策中发挥了重要作用。中唐以后,藩镇割据,其势盛于诸侯。于是柳宗元撰《封建论》,以说明历史而审视现实。《封建论》的理论价值在于,它提出了“不初,无以有封建”和“封建,非圣人意也”这两个前后相关联的论点。柳宗元从人类处于“草木榛榛,鹿豕狉狉”的初始阶段,为了“自奉自卫”必须“假物以为用”到“假物者必争”,从“争而不已”到“听命于能断曲直者”,从“告之以直而不改”到“君长刑政生焉”,一直说到里胥、县大夫、诸侯、方伯、连帅、天子各级统治者的出现。柳宗元认为,这个发展过程就是“封建”出现的过程,跟所谓“圣人之意”是没有关系的。《封建论》还提出“势”这个历史范畴来与“圣人之意”相对立,这是它的理论价值的又一个方面。他反复论证,殷周时代实行分封制带有必然的趋势:“圣贤生于其时,亦无以立于天下,封建者为之也。岂圣人之制使至于是乎?吾固曰:‘非圣人之意也,势也。’”这样,自秦而下,废分封,设郡县,也是一种必然的趋势,“其不可变也固矣”,不能看作是违背了“圣人”的意愿。(38)柳宗元的这篇著名的史论,接近了把历史进程看作是一个自然发展过程之认识的边缘,从而达到了当时历史思想领域里的最高成就。而《封建论》在当时的政治意义,是为唐宪宗等人对藩镇割据势力进行斗争提供历史根据和理论根据,也是在这方面对割据势力的有力的驳斥。宋人苏轼认为:关于“封建”的讨论,说者甚多,“宗元之论出,而诸子之论废矣,虽圣人复起,不能易也。”(39)这足以说明《封建论》在历史理论和政治影响方面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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