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代雅典和斯巴达妇女
一、从荷马谈起 在荷马史诗中,婚姻是由家族来安排的。男人为家庭和城堡而战,女人就要生养未来的战士。所以当时的社会要求成年女性必须出嫁。 婚姻可以是权势家庭的结合,考虑经济、政治、军事利益。新人要来自同一社会等级,而不一定有什么亲情或来自同一地区。阿奚留斯提到在他从特洛伊回去后,他的父亲将要亲自为他挑选一位新娘。“要是我愿意,将从那些保卫城砦的贵族们的女儿中选出我钟爱的新娘”[①]。 关于婚姻的安排涉及男方的聘礼和女方的嫁妆。嫁妆的功用是为了充实未来的家庭,聘礼却旨在表明新娘家的财产和地位与新郎家匹配。新娘加入新郎的家庭。当铁勒马胡斯到达曼涅劳斯的宫殿时,两对新人的婚宴正在进行,他的儿子娶回家一位新娘,他的女儿正要出嫁离家[②]。 社会地位较低的人们的婚娶更实际一些。尤其同继承紧密相关。男人三十而娶,姑娘十五出嫁[③],最好只生一个儿子[④]。尽管在神话中体现出对乱伦的憎恶,但在相对有限的亲属圈中内部通婚的确是希腊人的规矩,旨在保护现存的所有权方式。在一个残酷竞争的男人的世界,女人只是所有权的象征(竞技上的奖品[⑤],战争中的战利品),对女人的统治长的是男人的威风。 女人无论是自由人还是奴隶,价值在于其美貌和才艺。为了争一个女俘,阿伽门农同阿奚留斯相持在特洛伊。战后,特洛伊的王家妇女都成了希腊英雄的女奴。一般情况下,屠城后,男俘不是被亲属赎身,就都被胜利者杀掉。而妇孺则成了奴隶。这在迈锡尼泥板中也得到了证实。 整个古代男女奴隶都是主人的财产,没有主人的许可不能有性关系。奥德修斯残酷地杀了12个曾与求婚者私通的女奴。 男主人可以有妾。在特洛伊,女人是一妻一夫,而男人是一夫多妻。普里阿姆有许多妻妾,有50个儿子和12个女儿。妾的子女是自由人,但庶出儿子在继承的顺序上位次较低,而庶出的女儿的命运不详[⑥]。 女人不象男人有那么多的性自由。但荷马笔下对女性的贞节还没有象后来的希腊人看得那么重,他未含贬意地提到了两个未婚而有了孩子的姑娘,她们后来嫁给了英雄[⑦]。英雄时代的妇女可以有婚外的子女,并称其为某神的孩子。 在日常生活中,王家妇女同女奴干同样的活,只不过一是自愿,一是被迫。女人做家内事,准备饭食,并伺候主人享用。衣服由家里自己做,无论是女主人还是女奴都一样。当安德洛玛克建议赫克托把军队撤到城防较弱的无花果树旁时,赫克托让他的妻回家坐到纺机旁,因为战争是男人的事[⑧]。女主人还要负责洗澡和为男人涂油。 史诗中的妇女要端庄,但并不一定要深居简出。安德洛玛克和海伦在街上随意地谈话。在阿奚留斯的盾上有女人帮助守城的画面[⑨]。青年男女可以在城外相会[⑩]。当男宾来访时,女主人不必回避。 史诗的描述尽管有些理想化,但表明的确有那么一个时代,贵族妇女有较高的社会地位和相当的自由。 希西阿德的《神谱》中是以女性世系开始的。 盖是第一位地母神。她的丈夫乌拉诺斯(也是她的儿子)恨她的孩子,她就把他们藏起来,并说服她的儿子克洛诺斯用镰刀把他的父亲阉割了。 盖的女儿蕊雅同克洛诺斯是夫妻。克洛诺斯吞了他们的孩子。盖又支持蕊雅帮助她的儿子宙斯推翻了他的父亲。 宙斯怕历史重演,不仅否定了女性的权势,甚至要剥夺她们生殖的权利。他从自己的头脑中生出了雅典娜,从大腿中生出了狄奥尼索斯。 在解释男人为什么要在大地上受劳作之苦时,希西德讲了两个原因。一是宙斯出于对普罗米修斯为人类盗取神火的愤怒,要众神创造了一个美丽而邪恶的女人之祖送给人类,而给男人带来许多的苦恼。第二个原因是这个名为潘多拉的女人还不应该地打开了随之而来的一个大坛子,致使痛苦和疾病逃逸出来,只把希望留在了坛内[①]。这个故事的意味很明显,同伊甸园中的亚当和夏娃一样,都把女人看作世界上邪恶的根源,把妇女看作宙斯派来的灾祸,同男人生活在一起,只能同甘不能共苦。 在传说中,海伦是引起特洛伊战争的祸首。但希罗多德却认为特洛伊人不会傻到为了一外国女人而战斗十年。希罗多德认为海伦根本不在特洛伊,而是在埃及[12]。修昔的底斯否认了海伦引起战争的论点,认为希腊人是为了向东地中海进行政治扩张和经济发展而战[13]。不论怎样,青铜时代王家妇女的政治影响是不可否认的,尽管这种影响很有限。 二、妇女的角色 古典时代的希腊妇女大都被限定在自己的小圈子内,无论居家或在公众场合都很少参与男人的社会活动。这种地位的转变可能与以地产为中心的生活转向以城市为中心有关。在绝大部分共同体中,希腊文化的日益城市化,亦是广大妇女的日益被排除于重要的活动之外之际。她们不能参与体育竞赛,政治活动,宴会活动和学术讨论。 多利亚妇女比伊奥尼亚妇女得享更多的自由,其中以斯巴达妇女为最。这同它的多利亚传统有关,它的公共社会结构,两性的分居。 亚里士多德曾经指责斯巴达人纵容其妇女。在他看来,城邦的半数人口是妇女,如果妇女的地位没有规定好,半个公民团体就欠缺法度了[14]。他把忒拜人进攻时妇女们的惊慌表现看得十分严重,认为正是妇女们的叫嚷,干扰了斯巴达军队的士气[15]。更为严重的是,他认为斯巴达对妇女的纵容使全邦的政治结构陷于失调[16]。因为根据斯巴达的制度,父亲可以凭其意志分遗产给子女,造成斯巴达嗣女继承遗产的特别多。斯巴达人又好盛奁,结果富家女常嫁入富家,富上加富,而贫家一则不易同富家结亲,再则也会因陪嫁而更贫。男人贫致不能支付公餐费用时,就会被取消公民资格。这种制度下,男方家族常有丧失财产之虞,国人便不重男而重女。据亚里士多德讲,在他那个时代,斯巴达的土地有约2/5掌握在女继承人手中[17]。 斯巴达妇女的自由是自己争来的。据说斯巴达的立法者莱库古曾经要立法约束她们。但是由于妇女们群起反对而作罢[18]。 斯巴达妇女的最重要的责任是生孩子。所以妇女若因生产而丧生,可以得到同在战争中牺牲的战士一样的荣誉-在墓前立一块有铭文的碑[19]。斯巴达的姑娘们受到同男孩子一样的抚育[20]。家务事和做衣服都是地位较低的妇女的事。公民妇女从事的就是体育、音乐、管家、带孩子。 斯巴达姑娘们的衣着适应她们的生活方式。她们穿着可以露出大腿,便于行动的开摆的裙子。希罗多德提到,一度全希腊的妇女都穿多利亚式衣服,这种衣服在肩部用别针别。雅典妇女曾把这种别针当武器刺那向她报告其夫死讯的男人。结果,男人就让她们穿缝好而不需别针的衣服[21]。 在斯巴达,公共的利益高于私人的利益。新生的男孩必须经过检查,看他是否能长成一个强壮的战士。通过检查的男孩才能让其长大。而女孩一生下来就交给女佣[22]。国家对孩子的父亲是否是其母亲的丈夫并不介意,只要孩子的父亲是斯巴达公民就行。斯巴达的孩子在七岁前可以在家,妇女担当教育子女的任务。她们用酒为新生的婴儿洗浴,不把婴儿紧紧的裹在襁褓中,而让他们自由自在地活动。她们教育孩子快乐、知足、不挑食、不怕黑暗、不怕独处、也不无端的哭闹[23]。 较早时,斯巴达妇女不可以佩饰物,不许化妆,不能用香水,不穿染过的衣服。到公元前4世纪时,她们控制了自己的嫁妆并继承土地财产的2/5,一些人把钱用于购买昂贵的赛马和时装。 斯巴达国家的利益,要求有大量随时准备为祖国献身的青年战士。为此需要能实现这一理想的后代,未来的母亲必须习惯艰苦,以给国家生出强壮的子嗣。与妇女有关的法律几乎都是涉及生儿育女的,对那些保持单身、晚婚或婚配不当的人要罚。男人们的群组团队式生活方式也影响到妇女,她们仿效着也有了同样的制度和仪式。斯巴达的姑娘们同男孩子们自由地混在一起,学习体操、摔跤、掷铁饼、投标枪、跳舞、唱歌,在宗教节日里同男孩子一样赤裸着在公共场合唱歌、跳舞。她们绕着祭坛拖曳着未婚男子拍打并嘲弄他们。 斯巴达妇女确实是优秀战士的母亲。一位斯巴达妇女在一次战斗中失去了五个儿子。当听到这一噩耗时,她平静地说:“这不是我最想知道的,我们的祖国怎样?”在听说已获胜时,她说:“那么我是伴着高兴听到儿子的死讯了。” 雅典的孩子无论男女在七岁以前都在妇女圈子中成长。母亲把孩子放在柳条筐式的摇篮中,妈妈或女仆唱着轻柔的催眠曲,把其摇入梦乡。孩子在家中常可听到以动物为主角的优美故事;如果他们不听话,就给他们讲些传说的鬼怪故事。男孩子在七岁时,由最年长而老诚的奴隶领去上学。可女孩子却只能留在家,由母亲教她读书、写字、音乐、舞蹈,以及作一名主妇和母亲所必须具备的知识。对她们的理想教育是谨言慎行,在婚前看到和听到的越少越好。 不论雅典还是斯巴达,妇女主要扮演的是贤妻良母的角色,尽管她们的标准有差别,实质是一样的。 三、婚姻与家庭 在整个古风时期和古典时期,贵族们的共同体之外的婚姻是很普遍的,要考虑到他们的政治力量和发展国家间的关系。雅典僭主庇西特拉图出于政治目的娶了其政敌的女儿,可他根本不爱她。从而演出了他粉墨登场旋即又被赶出雅典的一幕。斯巴达一位国王的结发爱妻多年无子,他不得不为了国家的利益服从元老们和监察官的决定,另娶一妻。 婚姻习惯在古典时代也发生了变化。荷马称道的聘礼消失了,古典希腊人只知道嫁妆。换言之,妇女只在家族和婚姻同盟更加重要时才能实现其社会价值。在发达的城邦,她们不再受到重视。婚姻仪式反映出妇女对男人社会的附属和依附。斯巴达的婚姻是抢劫式。一种方式是把男女都关在黑屋子里,每个男人把他在黑暗中抓到的女人带回家。另一种更常用的方式是新郎秘密地把新娘带回。当然这种抢劫并不是真的,而只是一种象征。届时,新娘要扮男装,把头发剪短成男式。有人说这大概与新郎在部队有过同性恋有关。婚后,丈夫只能偷访其妻,直到他30岁后才可以成家立业[24],能同妻子住到一起(男人18岁可以结婚)。在斯巴达,两个要好的男人可以共同享有一个妻子,而把另一个妻子出借给别人[25]。 在雅典,梭伦对雅典女人行止、宴享、悲悼、妆奁、餐饮都有规定。梭伦的法典中有一项规定,男监护人可以卖掉失贞的未婚女子。他甚至还建立了国有的妓院,以女奴隶为妓,招睐想来赚钱的外邦人。 雅典的姑娘们由父亲或媒人为其择婿。婚姻依政治和经济条件,由男人来定,女人只能听命于这种决定。新人可能在婚前根本没见过面。富有的亲属间连姻是常有的事。庇西特拉图把女儿嫁给了一个热恋着他女儿并敢于在街上吻她的小伙子[26],确是例外。 女儿出嫁时,娘家要陪送嫁妆,通常要送其家资的十分之一以上。父亲如果看到将来备不起嫁妆,就不会多养姑娘。姑娘的嫁妆通常是现金、衣服、首饰、家具或生活用品,不影响土地的分配。女人的嫁妆要伴其终生,只能为她所用。依法,其父、其夫、她的庇护人或她自己都不得处置这份嫁妆。丈夫必须保证其妻得到嫁妆年收入的18%。离婚,丈夫必须把嫁妆返还给其妻的庇护人或付18%的利息。她用这资产可以再嫁。因而,从先夫手中继承到财产的寡妇很容易再婚[27]。丈夫先于妻子而逝,曾为人妻或人母的雅典妇女可能带着她的嫁妆回到父家。如果她不回父家,她的嫁妆就仍留在夫家,一俟她去世,其子便可继承其这部分财产。除嫁妆外,新娘还可以有自己的少量衣饰,在婚姻结束时,属于她自己[②⑧]。 在订婚式上,姑娘的父亲宣布:“我将女儿给你,以使你生下合法的孩子。”在婚礼之日,新娘的父亲准备下一顿丰宴。妇女们环绕着戴着面纱的新娘参加这个婚宴。一个双亲健在的小孩拿着一个小筐巡回在客人中间,为大家送面包,并说:“我逃脱了恶运,找到了好运”,表示对更美好的生活的祝愿。宴会之后,新人乘车去新郎家。新娘拿着象征她新主妇能力和责任的筛子和炸锅。新婚夫妇由男傧相陪同,还有许多亲朋举着火炬、吹着笛子、弹着七弦琴。当送亲队走在街上时,人们将一把把的粮食和水果撒向新人,同时为她们唱起赞歌。在新郎家门口,新郎的母亲举着火炬迎候。她也将粮食和水果撒到新人头上,以示祝愿富足和欢乐。新娘走近她的新火塘和圣火,新人向夫家的家神行灌祭礼并祈祷。晚上,新郎的父亲或新郎本人举行一个赛会。一个新家就这样建立起来了。 色诺芬的《家政论》中生动地描述了女主人的责任。一位丈夫告诉他的新妇:“现在,你留在家里,把所有干外头活的仆女打发出去,监督那些必须在屋里干活的人。你必须及时处理交你管的事,该打发的就打发,该留的就好好保存,一年的用度可不能一个月就用光了。羊毛收进时,你得知道谁缺衣服,你还得看看麦子的质量如何。若是哪个奴隶病了,你得想方设法让他恢复健康”。妻子不过是丈夫的管家婆,是其淫欲的奴隶。婚姻的目的只是生出合法的子嗣,使之能够敬神并成为圆熟的具有公民气质的公民。当一个家庭没有儿子时,女儿有责任把这个家延续下去。这样的女儿就成了“家产的附属”-女继承人。雅典法律规定了女继承人必须在她父亲最近的男性亲属、近亲间,依长幼亲疏选择配偶,不得任意嫁与无关男子。其顺序一般由其叔父开始,然后是堂兄弟、表兄弟、叔孙。事前传令官要把所有有资格娶她的人都通知到。家产随着她到她丈夫和孩子那里。当然,女继承人决不是真的拥有了其父的财产。娶女继承人是其男性近亲的责任和特权,是用以防止祖业落入外家。他们的第一个孩子,一达到适当的年龄,就可取得其外祖父的财产。如果没有其它问题,他的父母在道义上就把他当作其外祖父的养子。他因而失去继承他父亲财产的权力。他也不再是其亲生父家的一员。有的男人为了娶富有的女继承人而同原来的妻子离婚[29]。 离婚较容易。如果男人要求离婚,他只要把妻子赶出门即可。若妻子想离婚,她需请其父兄或其他男亲向执政官提出,离婚后,孩子归其父,女人完全自由地再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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