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卅”运动中的英国与日本(2)
三日本的双重政策 惨案发生后,日本采取的是双重政策。它既采取行动向中国让步,避免遭受中国的重大打击;同时,在某些问题上又与英美进行合作。日本在解决“五卅”事件中的态度和做法,完全是从它自己的利益考虑的。第一,惨案发生后,日本担心自己成为中国的主要斗争对象,所以采取的对策是,追随英美,回避锋芒。惨案发生的次日,日本驻华公使芳泽谦吉和驻上海总领事矢田向日本外相币原提出建议,主张日本追随英国和美国而采取行动,不要带头向上海派遣军舰。所以,到6月8日,日本的一艘巡洋舰才缓缓到达上海。(注:后藤柴田春美的《日本和美国在上海(1925-1931)》一书中记载,6月8日,日舰1艘抵沪;而《日本侵华七十年史》一书载,6月8日有7艘日舰到沪。孰是,尚待更详尽的史料。)第二,它积极寻求单独与中国解决日本纱厂罢工问题。 “五卅”运动爆发后,英国国内普遍认为苏联参与策划了“五卅”运动,1925年7月初,英国驻华公使向国内报告说,苏联答应向冯玉祥提供军火和财政帮助,支持他向英国宣战。英国于是向各国试探万一发生英中战争,英国获得其他各国援助的可能性,希望各国能与英国共同对中国使用武力,以对付“莫斯科阴谋”(英国公使的报告最后被证明是子虚乌有)。[4](第39-40页)日本外务省答复说,他们“没有如此悲观和令人惊恐的看法”,认为,没有证据表明是苏联在操纵“五卅”运动,反对使用武力,否则会激化中国的反帝运动。[8](第67页)日本之所以表明这种态度,正如肯尼迪所说,第一,是因为它害怕破坏刚刚在1925年与苏联建立的外交关系,这种外交关系可以保证在远东英日同盟废除之后日本的安全;第二,日本希望以此换取苏联对它在满洲特殊权益的承认;此外,日本还担心武力行动会招致中国抵制日货运动的加强,日本认为这是中国对付日本的最厉害的一种武器。[7](第84-86页)6月份,日本对华贸易骤降,华中各地日货进口额下跌到300万美元,只有头5个月平均额的一半;7月,华南日货销售由300万美元降为18.2万美元。[9](第117页)这些情况已使日本政府忧心忡忡。因此,日本自事件发生之后,便在追随英美特别是与英国合作的同时,寻求单独解决日本纱厂的罢工问题。 6月初,矢田已试图单独解决日本纱厂罢工问题。币原虽然表示不应将责任完全推给英国,但是他同意矢田的观点,认为两个问题可以分开解决。[2](第25页)6月13日,段祺瑞宴请驻华日使芳泽等人,讨论五卅惨案问题,芳泽表示要单独解决,不与英国商量和讨论。[10]随后,在日本政府允诺了一些条件之后,中日双方达成协议。[2](第27页)8月25日,日本纱厂宣告复工。一位在中国的美国编辑对此评论说,由于“日本大批重要的政治家、银行家、工业家、工人领袖、商会成员等等人员前来上海与中国商谈”,日本“成功地摆脱困境而丢下英国独自承担责任”。[11](第81页) 日本纱厂罢工问题虽然解决了,但是一些日本工厂仍然无法开工,因为它们的电力需要工部局电力厂提供,可是早在7月6日,工部局就已切断了电力厂的电源。(注:工部局对电力厂停电的解释是,因为工人罢工,电厂缺少劳力,无法供电。实际上,采取这个行动更多的是一种报复行为,工部局希望从此迫使上海总商会加速解决罢工问题。参见参考文献[11],第58-59页。)电力厂的电力供应问题没有解决,日本纱厂就无法正常运转。于是,日本工厂主代表前往工部局,要求工部局总董费信(美国人)下令开始供电。 但是,工部局实际上控制在英国人手中,电力局是否供电主要取决于英国驻上海领事巴顿的态度。8月13日,矢田将日本纱厂罢工问题已解决-事告知巴顿,巴顿非常气愤。因为在一个月之前,当他知道矢田正试图与中国进行谈判的时候,还仍然向英国驻华代办白拉瑞报告说,“从一开始”矢田的合作就是“最忠诚的”。[2](第28页)但一个月之后,事情竟然发展到如此地步。巴顿此时明确反对工部局供电,他声称“五卅”事件是因为保护日本纱厂利益而引发的,并谴责日本“简直是在背叛”。[2](第61页)同一天,由于巴顿的坚持,工部局会议拒绝了日本要求供电的请求。[2](第28页) 但是,美国、法国、意大利的领事支持日本的行动。8月17日,在驻上海各总领事召开的会议上,意大利总领事G·迪罗西(上海国际租界领事团领袖领事)坚决主张开始供电。8月26日,因为中国外交部上海特派员许沅表示,中国同意谈判解决英国工厂罢工问题,巴顿也就不再坚持反对供电。8月27日,领事团同意重新供电。9月8日开始正式供电。[2](第29-30页) 随之,中英之间关于英国工厂的罢工问题也于9月26日达成协议。 日本在单独解决日本纱厂罢工问题、以求尽早脱身的同时,也多次强调与列强特别是与英国合作的必要性。6月12日,币原指示芳泽不要“陷入”中国人以夷制夷的“圈套”中,不要利用英国人的困境。他认为反英运动很可能在某一时刻会转变为反日运动。[2](第22页)6月20日,币原告诉英国驻日大使,他“已经说过,日本决心与英国合作,并没有想过要割断与英国在华政策的联系”。[4](第42页)6月29日,币原又一次向芳泽说明,日、英和美之间应该合作解决问题,日本应该在中国和西方国家间起调解作用;[2](第22页)同时要求中国严惩罢工和反帝分子,只能通过合法手段修改条约。[8](第65页) 英国驻日大使在6月19日、6月30日及7月16日写给张伯伦的信中,也说明日本政界和新闻界赞成英日之间的合作,反对责备英国、分化英日的态度。[5](第284-290页) 日本如此强调与英美合作自然是有原因的。首先,日本在上海有着越来越大的经济利益。20年代日本对华投资发展迅速,投资额仅次于英国。(注:20年代日本对华投资,各方统计数字不完全一致。参见雷麦:《外人在华投资》,商务印书馆1959年版,第335-336页。)它对上海的投资发展得最快,上海和华中地区占日本在中国(除去东北)投资的一半。[6](第231页)在这些投资中,对棉纺织业的投资所占比重很大,1925年,在中国的日资纱厂有45家,占中国纱厂总数的38.1%,拥有纱锭1332 304枚,占总数的37.3%。(注:摘录自《中国棉纺统计史料》,1950年整理出版,第1页,《全国纱厂锭设备历年统计表》的有关部分。据严中平:《中国棉纺织史稿》,日厂实际拥有纱锭1514 174枚,占中国纱锭总数的45.3%。北京:科学出版社1955年版,第200-201页。)日本对棉纺织业的投资集中在上海,投资额为1.44亿日元,占棉纺业投资的73.6%。[9](第371页)1925年,日本在上海的纱厂拥有纱锭99.8万枚,占该市纱锭总数的52%。[6](第231页)1925年,居住于公共租界及越界筑路地段的日本人有13 804人,占外侨总数的46%。日本认为它的这些重大利益需要由英国把持的工部局的保护。[2](第22页)其次,北京政府于6月24日发出修改条约照会之后,英美表示愿意增加中国关税或考虑中国关税自主问题。日本却不愿作出这么大的让步,它担心中国实行关税自主后,日本的商品,尤其是棉纺织品将会与中国商品产生竞争,影响日本经济发展及经济扩张的目标。[8](第68页)所以,在解决“五卅”惨案问题上,日本不愿惹恼英美,希望与英美合作以换取英美在关税问题上与日本的合作。 正是出于上述考虑,日本驻上海总领事矢田和英国驻上海总领事巴顿在解决事件中采取了合作行动。这种合作突出地表现在日本支持并参加英国政府推出的所谓对上海公共租界当局的“司法调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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