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 北伐军之所以采取“裹胁”手段补充兵员是由北伐军自身、群众和清政府三方面的因素交织作用而决定的。 首先,北伐军的战略目标是攻取北京,一路上进兵神速,有时甚至一日一城,无暇顾及联络群众和宣传工作,各地参加北伐军的群众大多属自发加入。“太平军进入直隶攻向天津,一路迅速过境而去,屯踞静海、独流时未主动四外出击,到后来困守连镇时,又被清军包围而和群众隔绝,所以散在各地的起义人民和太平军建立不了组织联系。”(注:张守常、朱哲芳《太平天国北伐西征史》,广西人民出版社1997年版,第134页。)同时,主观上缺乏足够重视也是北伐军未积极联系群众的原因。太平军从金田起义到攻克金陵,两年多所过之处得到南方广大群众空前热烈的响应。然而,在群众基础、清军防卫力量及地方团练武装等方面均与南方有很大差别的北方地区,太平天国的领导者不仅没能因情况发生变化而采取相应策略,反而从思想上忽视了联络和发动群众的重要性。呤唎在谈到太平天国北伐失败的原因时也认为,“他(洪秀全)不会不知道集中兵力是有利的。事实上,他对于人民的普遍响应估计得太高,对于上帝的保佑信赖得太过”(注:呤唎《太平天国革命亲历记》,上海古籍出版社1985年版,上册,第126页。),从而失去了更多群众的支援。 其次,北方尤其是直隶、山东一带的群众长期以来通过白莲教、八卦教等民间组织形式与封建政权开展斗争。而太平军独拜上帝,将其他神佛偶像一概视之为妖。他们出于宗教立场,“沿路遇庙就拆”(注:《清代档案史料丛编》,第5辑,173-180页;第184页;第169页;第173、183、185页;第173、182页。),有时甚至“沿途焚庙以志军路”(注:《光绪束鹿县志》,卷3,《历代兵事》,成文出版社1968年版,第29页。)。强烈的排他性加深了北伐军与当地群众间的隔阂,使群众的响应和支持不如南方那样热烈。同时还给清方以北伐军动辄“烧杀掳掠”的口实。在清政府的反动宣传下,部分群众对北伐军产生了观望、怀疑和畏惧心理,使北伐军在一些地方难以获得群众的切实援助。 最后,清军对北伐军一贯采取合围策略,“严断接济”,以使北伐军“援绝势孤”(注:《僧王奏折》,第3册,第6册;第5册;见《选编》,第80页。),给北伐军联络群众带来极大困难。为切断怀庆周围群众对北伐军的援助,河南学政张之万建议“于孟津、济源交界地方扼要屯驻,严断其接济,时时派兵勇巡查,如有奸民以米谷过军营售卖者,即系为贼接济,立即拿获惩治”(注:《张文达公遗集》,卷2,见《选编》,第291页。)。北伐军屯踞束城时,清军驻地九村东偏数村有民人“嗜利通贼”,胜保闻知后争命“将东偏数村悉行烧毁,树林砍伐,贼于是无耳目矣。”(注:张集馨《道咸宦海见闻录》,中华书局1981年版,第140-141页。)同时,直隶为“拱卫京师”的畿辅重地,各路清军云集于此,总兵力已远远超过北伐军。北方的清朝地方政权也比较稳固,是时,上至清朝中央政府,下至地方官僚和豪绅都极为重视组织团练武装。清统治集团认为,“此时征调远兵,势难济急,惟有官民合力保卫地方,众志成城,必有实效”(注:《清文宗实录》,卷107,第630页。)。这里所谓的“官民合力”即指清朝地方当局与各地乡绅组成的地主团练武装联合抵抗北伐军以及镇压群众,也确实收到了效果。1853年10月7日,北伐军直逼正定至野河铺,将渡河,“知县周灏招集乡团,于滹沱南岸列阵十余里,逆匪闻风胆寒,不敢北伐,遂折而东,陷藁城”(注:《畿辅通志》,卷132,《前事略》,见《选编》,第370-371页。)。10月27日,北伐军兵临沧州,清军兵力只有城守尉德成所带驻防兵500名,连同驻防子弟,也仅1300人,幸而知州沈如潮,“招集汉、回两团三千人”与官军共同“列阵红孩口”(注:佚名《畿辅平贼纪略》,《太平天国资料》,科学出版社1959年版,第69页。),才使北伐军前锋一度遭受重挫。血洗沧州后,北伐军直趋天津,天津县令谢子澄“广募沿海渔户为勇,善用鸟枪,贼攻三昼夜,枪下死悍逆数千”(注:《复生录》,《近代史资料》总第41号,第40页。)。虽不免有夸大之嫌,却也反映出北伐军未继续进攻天津的重要原因。这些都足以说明地方团练武装业已成为一支重要的反动力量,它进一步切断了北伐军与群众的联系途径。难怪有人认为,“直隶团练无论是参与对北伐军的围追堵截,还是充当清军后勤,运送粮草枪炮,都直接促成了北伐军的败亡”(注:杨学涯、王万里《浅析太平天国北伐时期直隶中南部的地主团练》,《太平天国北伐史论文集》,第249页。)。 需要补充的是,太平军中少数人的病态心理也是一个不可忽略的因素。《贼情汇纂》中记有一事: “保安周生曾问数贼曰:‘尔在彼中掳来乎?投来乎?’曰‘掳来,且焚抢殆尽’。复问曰:‘尔恨掳尔之人及害尔之人乎?’曰:‘恨’。‘然则何以今日亦行掳人害人之事?’数贼众口一词曰:‘因自家焚掳一家,己身复被掳,每见完善之地人民,以为我如是,伊辈何独安处?愤懑不平,必将其人掳来,同我一样,我心始快。”(注:张德坚《贼情汇纂》,卷11,《太平天国》第3册,第303页。) 此事虽出自南方战场,但类似情况在北伐战场发生也并非绝无可能。可见,北伐军“裹胁”的动机并不单纯为补充兵员,有时也会出于私利和心态失衡而对百姓进行任意掳掠。 在上述因素的综合作用下,北伐军在出现人员不足、物资匮乏、又无法获得群众的主动支援时,便采取简单粗暴的强制性方式胁迫百姓服从,“每过乡庄,逼胁民人牵马听用,节节替换”(注:王先谦《东华续录》,卷35,第12页。)。而一些肆意的掳掠行为更加深了北伐军与群众间的隔阂与不信任,以至于有些地方在北伐军到来之前竟“人民逃亡,十室九空”(注:《光绪唐山县志》,卷3,《兵变》。)。尽管有些耸人听闻,却也折射出北伐军在部分群众心目中的不佳口碑。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