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国国名几释
英国国家体制特殊,国名难以准确辩识。一般人对之固然不容易弄清楚,有时“专门家”也会把一些相关但又不同的名字,夹缠、混淆起来,以致下笔行文,令人越看越糊涂。不过,提起英国国名,的确叫人有点头痛,主要是变化大,花样多。请看,它最简可以一个“英”字概括,繁起来,需要13个汉字表达:“大不列颠及北爱尔兰联合王国”。还可叫“英国”、“联合王国”,还有什么“英联邦”、“不列颠联邦”;还有身份难明的“英格兰”、旧名“大不列颠及爱尔兰联合王国”、“大英帝国”、“英帝国”、“不列颠帝国”……,等等等等。它们有的前后替换,有的同时并用。面对这一大堆名名号号,人们眼花缭乱,莫测高深;稍有不慎,就会搞错。笔者由是感到,把一些有关情况略作介绍,道出个原委,理出个头绪,供大家参考,谅不是多余之举,从而有这篇《英国国名几释》之作。 以下分四个方面进行概括的介绍。 “大不列颠”和“不列颠” “大不列颠”和“不列颠”原本是一般地名,但和英国的国名息息相关,不得不先就它们交代几句。 过去所谓的“大英帝国”,如果严格按它的原名“ TheBritishEmpire”专名部分的原形(Britain)音译,应作“不列颠帝国”。 不列颠本为岛名,即不列颠群岛(The British Isles)的主岛。 最早仅此一词,“大”字是后来加上去的。“不列颠”的得名,同它的古代居民有直接关系。现代的英格兰人是盎格鲁撒克逊人(Anglo-Saxons)的后裔,而盎格鲁撒克逊人并非岛上的原住居民,他们从欧洲大陆侵入以前,岛上就住着一种叫不里托(拉丁语作Britto,英语转为Briton,故又可译为不里吞)人的居民。不里托人属凯尔特人的一支,从公元年前8世纪到公元5世纪止,在长达1300年的悠久岁月中,一直是岛上的主人。这中间的晚期,他们遭到欧洲大陆上罗马人的侵略。几经反复,到公元43年,罗马人终于立足,占领了此岛的大部分,建为一省,就以不里托人的族名附加拉丁语指地后缀-ia,构成Britannia一词作为省名,汉译“不里坦尼亚”。它另有全名Britannia romana,音译“不里坦尼亚罗马纳”,意思是“归罗马帝国管辖的住着不里托人的地方”。5 世纪下半叶,盎格鲁撒克逊人从欧洲大陆渡海远征,“光临”岛上。不里托人经过长期的顽强抵抗,一部分被消灭,一部分沦为奴隶,一部分西逃,匿入威尔士山区,另外一部分,则采取与盎格鲁撒克逊人相反的方向--从岛上转入欧洲大陆,越过英吉利海峡,在高卢(即今法国)大西洋岸的一个半岛落脚。由于他们的到来,这个半岛就被称为Brittany(法语为Bretagne)--布列塔尼半岛,也是“不里托人住的地方”之意。 由于盎格撒克逊人的侵入,不里托人原住的这个岛,严格说是它的东南部,又增添了一个新名称:Anglia--英吉利,但来历比它古老得多的不里坦尼亚-名,毕竟根深蒂固,再也抹不掉了,只好继续使用,但多少有所变动,也就是使Britannia英语化(实际上是一种简化), 变成Britain。然后,适用范围逐渐扩大, 成为不列颠岛及附近大小岛屿的总称。人们为了区别,于是在这座主岛名字的头上,另加一个“大”字,叫大不列颠。也有人说是同对岸大陆上的布列塔尼半岛相对而言的。布列塔尼半岛的拉丁语名是小不里坦尼亚(Britannia minor), 按地名演变历程,后一解释更为可信些。这从法语把布列塔尼半岛称为Bretagne,把大不列颠称为Grande-Bretagne,也能找到有力的旁证,因为按法语名直译,后者就是“大不列塔尼”。 如上所述,大不列颠一名本来只起地理上的区别作用(避免和大陆上的“小不列颠”即布列塔尼半岛混淆,或者是为了突出它在全群岛中的地位)。但到1604年,英王詹姆斯一世(James I,1603~1625, 原为苏格兰王詹姆斯六世,后身兼两国国王)宣称自己是“大不列颠王”以后,“大不列颠”一词除地理上的区别意义,又多一层政治含义;再后用为国名--“大不列颠王国”,政治味道就更浓了。“不列颠”一词在政治地理中的用途也逐渐推广,除用来构成“不列颠帝国”(又译“大英帝国”、“英帝国”)、“英联邦”(这种用法已废弃,下详)等词,很多场合还被用来代表英国,但和“大不列颠”一词的使用仍大有区别,不可混;翻译时也须注意,不能随意使用、互换。事实上,“大不列颠”一词仅用于岛名和英国国名的全称中,其他场合是一概不用的。 关于“英格兰”和“英国” 英格兰(England)是英国大不列颠岛的一部分, 位于岛的东南部。名称由Englaland 演变而来, 原义“盎格尔人(Engles )的土地(land)”。拉丁语作Anglia(Angla+ia)。最初指称范围较小,仅当今英格兰地区的中部一带,南部属于所谓“撒克逊地区”(分为韦塞克斯=西撒克逊、苏塞克斯=南撒克逊和埃塞克斯=东撒克逊)。东部的诺福克和萨福克,也不在其内,它们另称为“东盎格利亚”。后经漫长岁月的演变,指称地区方逐渐向四方扩展,把撒克逊地区及其他部分包括进去,一直扩大到今天通常所说的英格兰的范围。英格兰是英国历史上最终形成一个统一国家的核心,以它为名的国家(英格兰王国)最早进行并完成工业革命,率先于16世纪初,即已开始万里“探险”,四海纵横,着手抢夺、掳掠、侵占殖民地,为后来的帝国霸业,奠定始基。但从17世纪初和苏格兰合并之日起,它就退居为地区名;自18世纪初正式国名改为“大不列颠王国”,它更不能作为国名使用了。徒因历史沿袭下来的习惯,我们对这个国家的称呼--脱胎于“英吉利”一译名(来自英格兰的形容词词形)的所谓“英国”,已经根深蒂固,直迄今天,还在叫它“英国”。至于到底应该怎么称呼,人们似乎并不多加思索。这同我们一向把尼德兰称为“荷兰”的情况,简直一模一样。当然,在一切正式场合、一切外交文件中,倒是一律使用正式国名,从来不用“英国”这种非正式称呼。 英国国名,三百年来四变 “英国”这个国名,是我们给它的俗称,追本溯源,是“英格兰”的简化,和法兰西简化为法国、德意志简化为德国等类似,但又有所不同。盖因这个国家的正式国名,差不多三百年前,就已经不这样叫了。严格说,所谓“英格兰”一名,自始至终,都仅仅代表大不列颠岛上以此为名的一隅之地(惟从法律上说,也包括威尔士(注:英王爱德华一世(1272~1307)战胜威尔士公里·格里菲斯后,于1284年制订《威尔士法令》,一般认为,威尔士就是从这个时候起,正式并入英格兰王国的。))。英格兰固然是这个国家的核心,这个国家的确依靠这个核心一步步发展、壮大起来。但国名却随着这种发展而不断变化,而且从作为统一国家的幅员,扩展到大不列颠全岛之时起,就把“英格兰”一名收拾起来,把它“降格”为国内一个地区名,对外永远不当国名使用。总括三百年来,这个国家的国名,共经历了以下四个大变化。 (一)英格兰王国(The Kingdom of England)--英国第一个国名,以英格兰(后来加上威尔士)为限的政治地理实体, 起于公元826年,终结于1707年。按公元6世纪末至9世纪初,英国英格兰地区分裂为所谓的“七国”(肯特王国、东盎格利亚王国、麦西亚王国、诺森布里亚王国、韦塞克斯王国、苏塞克斯王国和埃塞克斯王国)。它们彼此征战,最后由韦塞克斯王国(西撒克逊王国)兼并群雄,于826 年建立统一国家,就是英格兰王国。这个王国历经数王朝,延续近800年之久。 1603年与苏格兰共戴一君, 惟彼此原有国名又使用了一个时期, 直到1707年正式合并为一个国家,方改称“大不列颠王国”,英格兰王国宣告结束,“英格兰王国”一名停止使用。 (二)大不列颠王国(The Kingdom of Great Britain)--由英格兰王国(连同威尔士)及苏格兰王国于1707年(当我国清康熙四十六年)真正合并后而采用的国名。按前此英格兰和苏格兰本来已经因苏格兰国王詹姆斯六世于1603年(当我国明万历三十一年)继承伊丽莎白一世的王位,兼为英格兰国王,而形成所谓的“君合国”,但这仅仅是“身合”--两国共戴一位君主,形式上仍是两国并立,各自作为国家的一套机构如枢密院、议会、教会、法院,和法律制度、税制甚至外交政策,均维持不变。又过了100多年,到1707年, 两国分别通过《合并法》,解散各自原有的议会,建立统一的议会,即大不列颠议会(但实际上是原英格兰王国议会的扩大,即把苏格兰选出的议员补充进去,再换上一个新名字),原有的两王国(英格兰王国和苏格兰王国)寿终正寝,国名改为“大不列颠王国”。这个王国存在到1800年。 (三)大不列颠及爱尔兰联合王国(TheUnitedKingdomofGreat Britain and Ireland)--1800年, 大不列颠议会通过《(与爱尔兰)合并法》,把爱尔兰正式合并入大不列颠王国,国名相应更改,且为此特别创立了“联合王国”(United Kingdom)一词,称“大不列颠及爱尔兰联合王国”(按英国前此早已实际控制了爱尔兰,只是未正式兼并而已,所以也没有触及国名问题)。合并后,领土扩大到大不列颠岛以外,扩大到整个不列颠群岛,旧的国名显然有悖于实际情况,显然不合时宜,不得不换换牌子。因叫“联合王国”的,举世只有这么一个,为方便起见,通常就把“联合王国”作为它的简称。这个国名用到1921年。 (四)大不列颠及北爱尔兰联合王国(TheUnitedKingdomofGreat Britain and Northern Ireland)--1921年,因为爱尔兰迈出反对英国统治、恢复历史上独立地位的第一步,成立“自由邦”,正式脱离原有的所谓“大不列颠及爱尔兰联合王国”,原有国名不得不来个适应性变化。由于爱尔兰虽然脱离,北爱尔兰仍保留在联合王国内,于是改称“大不列颠及北爱尔兰联合王国”(但简称不变)。 其中包括4大部分:(1)英格兰,(2)威尔士,(3)苏格兰,(4)北爱尔兰。 “联合王国”和“英联邦” “联合王国”和“英联邦”是既有关联又大不相同的两个概念,分别代表着两个大不相同的政治单元,万不可相混。 “联合王国”乃大不列颠及北爱尔兰联合王国的简称,它叫这个名字,只是说明它是由几部分“联合”起来,共同组成的一个“单一的”“王国”;它的几大部分中,历史上的确有过什么“国”(王国、公国等),然而早已不存。各部分并非迄今仍以“国家”--像某些人想象的是“成员国”--的身份加入其中。“联合王国”本身就是一个简称,不可能进一步再“简称”为什么“英联邦”。有人着文,说北爱尔兰是英联邦的成员国,这是概念上的双重混乱:既误认联合王国为英联邦,又误解了北爱尔兰在联合王国(即英国)内的政治地位。 “英联邦”是以“联合王国”为核心、以英国过去大批属地而现已独立的国家为基础,组成的一个国际组织。近时,它吸收了和英国从来没有任何隶属关系的国家为成员(如喀麦隆和莫桑比克),更加深、加重了它的复杂性。这个国际组织是从旧时代的“英帝国”发展、演变而来的。初形成于1931年。几十年来,尤其二战结束以后的半个世纪间,经历了很大变化。事实上已远离和抛弃原先标榜的“向英王效忠”的原则,转变为一个进行政治、经济合作的磋商性松散组织,名称也有变化。原来叫“The British Commonwealth of Nations”,通常简化为“TheBritish Commonwealth”。后来干脆取消“British ”(不列颠)这个关键性字眼,单单叫“The Commonwealth of Nations”, 或者更干脆、利索地省称为“The Commonwealth”了。中译难以处理,只好始终译之为“英联邦”,其实这是很不准确的。如果单纯按这个词的字面含义,很有点“共荣体”的味道(common=共同,wealth=富裕;福利),可见把“Commonwealth”这个词译成“联邦”,已很勉强,前面冠以“英”字,名不副实,又大违原名命名者的苦心与本意(盖因执其事者为“避嫌”,特意把“British”删掉, 我们却仍然把与之相应的“英”字嵌入,等于原名今昔毫无变化)。 英联邦的成员国地理分布非常广泛,遍及世界各洲,而成员国的数目,数十年来曾屡有变化,有的成员国或进或出,有的成员国“一去不返”,更有新成员国加入进来。总的说,是越来越多。目前(1999年初),英联邦成员国计有:英国(即联合王国)、马耳他(以上欧洲),马来西亚、新加坡、文莱、孟加拉国、印度、巴基斯坦、斯里兰卡、马尔代夫、塞浦路斯(以上亚洲),塞拉利昂、冈比亚、加纳、尼日利亚、肯尼亚、乌干达、坦桑尼亚、塞舌尔,毛里求斯、马拉维、赞比亚、津巴布韦、纳米比亚、博茨瓦纳、南非、斯威士兰、莱索托(以上非洲),澳大利亚、新西兰、巴布亚新几内亚、汤加、所罗门群岛、图瓦卢、瓦努阿图、瑙鲁、基里巴斯、萨摩亚(以上大洋洲),加拿大、伯利兹、巴哈马、牙买加、多米尼克、圣基茨和尼维斯、圣卢西亚、圣文森特和格林纳丁斯、格林纳达、巴巴多斯、特立尼达和多巴哥、圭亚那(以上美洲)。另有喀麦隆和莫桑比克(均非洲国家)。以上合计51个国家,占世界现有国家总数(193个)的1/4强。 爱尔兰和斐济曾是英联邦的成员国,已先后于1949年和1987年退出,故不再计入。 总括上面的简单介绍,可见联合王国和英联邦是完全不同的两回事。重要区别起码有这么几点: (1)联合王国是一个实实在在的主权国家, 英联邦是一个松散的国际组织: (2)联合王国是一个单一国,虽分为几部分, 但根本不是它的“成员国”;英联邦既不是国家,也不是真正的“联邦”。虽有一大批成员国,但进出是自由的。 (3)联合王国是英联邦成员国之一,英联邦包括联合王国, 但二者绝对不能划等号,更不是一而二、二而一。 至于“大英帝国”以及它的异译“英帝国”、“不列颠帝国”(原文The British Empire),乃英国过去连同它众多殖民地名义上的合称,而从来不是英国的正式国名[英国国家元首的称号,自始至终是“王”(king)而不是“帝”(emperor)]。二战后, 英国殖民体系土崩瓦解,所谓的“大英帝国”,早已成为历史的云烟,关于它,也就无须多说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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