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阶段从60年代开始至今,是环境伦理学创立并呈现百花齐放、多元发展的时代。 环境伦理学作为独立新学科产生于20世纪70年代的西方。正是在70年代出现了《环境伦理学》、《生态哲学》、《深层生态学》、《伦理学与动物》等期刊,国际著名哲学杂志《伦理学》、《探索》、《哲学》开始大量刊登环境伦理学文章。许多哲学家在大学里开设“环境伦理学”课程,不少以环境伦理为书名的教材陆续出版。 环境伦理学诞生以来,出现了很多有代表性的著作、观点,有些我国已有译介,我这里拣选几种作简要的介绍。 1.可持续发展伦理观。“可持续发展”的明确定义首次出现于1987年。1983年12月,联合国秘书长任命挪威首相布伦特兰夫人为主席,成立了22人组成的世界环境与发展委员会(WCED),要求制定出“全球革新议程”。1987年WCED交出了报告《我们共同的未来》,报告称:“可持续发展是既满足当代人的需要,又不对后代人满足其需要的能力构成危害的发展”,[8](P52)“从广义来说,可持续发展战略旨在促进人类之间以及人类与自然之间的和谐”。[8](P80)报告说“我们已试图说明人类的生存和福利,是如何地有赖于把可持续发展提高到全球性伦理道德方面的成功”。[8](P404)报告建议全世界教育应广泛传授“社会科学、自然科学和人文科学”知识,同时要求各国加强环境教育:“环境教育应包括并贯穿于各级学校正式课程表中的其它科目的教学之中,以便加强学生对环境状况的责任感,并传授给他们有关控制、保护和改善环境的方法”。[8](P142)1992年6月3日至14日,联合国环境与发展大会在巴西召开。参会者有183个国家代表团、102位国家元首和政府首脑,另有不少国际组织和联合国机构代表。会议通过了《里约环境与发展宣言》、《21世纪议程》两个纲领性文件,确立了可持续发展的总方向,也标志全球环境问题决定下的全球伦理秩序的定向。这种全球伦理有三个公平性原则,即:世界范围内当代人之间的公平性,代际公平性,人类与自然界之间的公平性。1997年5月世界权威的科学杂志《自然》上发表了康斯坦热(R.Costanza)等的《世界生态服务的价值与自然资本》论文,产生过广泛而重大的影响,作者们强调了公平性的环境伦理观。人与自然公平关系的原则已深入人心,成为一般经济伦理理论的基础之一,如德国彼得·科斯洛夫斯基(P.Koslowski)说:“与自然界交流中的公平也不是一个特殊的公平问题,而是一个一般的本体论上的公平概念的问题。依据柏拉图的观点,如果公正是与现实相结合,并贯穿于现实的,自然界也属于与现实相结合,并且是‘正义’的公正范围,在人与自然界的关系中也要确定公平”。[9](P253)可持续原则也正式成为新经济学的理念,著名的《自然资本论》[10](P4)--该书被认为是可持续发展之路上的重要路标,人们将其与《国富论》相比--谓其将影响下一次工业革命,书中就把资源、生命系统、生态系统正式列入资本核算系统,这是环境伦理与经济学的结合。 2.自然的内在价值论理论。美国人罗尔斯顿(Holmes Rolston Ⅲ,1932~),是对环境伦理进行纯粹哲学研究的代表人物之一,曾参与组建国际环境伦理学协会(ISEE,1990~),担任过第一任主席(1990-1994)。1979年他参与创办《环境伦理学》季刊并担任副主编。代表作有《哲学走向荒野》[11]、《环境伦理学》。[12]他曾于1991、1998年来华访问。1975年罗氏在国际哲学权威杂志《伦理学》上发表《生态伦理是否存在?》,这篇文章的观点极富创新性,罗氏起初不敢投给《伦理学》,但几家次等杂志不愿发表,相反倒是《伦理学》竟以最快速度予以发表(该文收入《哲学走向荒野》)。罗尔斯顿把价值分析作为环境伦理学的突破点,否认事实与价值的绝对界限,创立了自然的内在价值理论,这是当代环境伦理学在哲学层次上的重要发展。罗尔斯顿归于更高层次的李奥帕德肇始的大地伦理,重视自然生态整体性和内部客观价值关系,主张原野有自存价值,批判人类中心论,但遵循的是人与自然统一的系统性思维。 3.深生态哲学伦理学。1973年A.内斯(Arne Naess,1912~)发表了《浅层生态运动和深层--长期生态运动论纲》,所谓“深层”是相对于浅层而言,后者局限于人类本位,前者是对后者彻底的超越。文章主张的8条纲领是:各种生物都有内在关联;原则上的生物圈平等主义;维护多样性原则和共生性原则;反对世界上的等级制;向污染和资源枯竭挑战;复合性而非复杂性;地方自治和非中心化等。[13](P57-61)1995年在《深层生态学的8条修正》(G.Sessions编《面向21世纪的深层生态学》,Boston,1995)一文中他进一步向自然内在价值论伦理倾斜。由于内斯是世界著名哲学家,并且其理论有政治潜力,所以其主张迅速得到回应,特别在美国引起了一种新的哲学思潮,它是美国绿党的成立及其理论形成的基础。 环境伦理学的进展不等于仅仅从伦理的角度看环境、生态问题,实际上环境伦理学与哲学各分支有广泛的联系,尤其是与自然哲学的复兴紧密相连,新兴自然哲学观往往交织在环境伦理认识中,在这方面典型的有卡普拉(F.Capra,1939~)的生态世界观。卡氏著有:1.《物理学之道》[14](1975),2.《转折点--科学、社会、兴起中的新文化》[15](1982),3.《绿色政治--全球的希望》(1984)等。上列三书在东西方有广泛影响。卡氏认为笛卡尔--牛顿机械世界观是西方现代种种危机的根源,拯球危机要靠重建新的世界观,新的世界观是合乎现代科学的自然观--他还认为这与东方古代智慧相通,这个世界观的思维机制是非机械论、非二元性、非线性的系统思维。卡普拉的世界观是对现代科学自然观、系统论、心理学、生态学、经济和政治制度、东方智慧等众多内容的一次综合尝试,也是身心系统、自然系统、社会系统、生态系统等的统一尝试。他认为“我们是自然界的一部分,而不是在自然之上,我们赖以进行交流的一切群众性机构以及生命本身,取决于我们和生物圈之间的明智的、毕恭毕敬的相互作用”。[16](P57) 以上扼要地介绍了部分西方环境伦理学说。有些著作目前已翻译了过来,只是一直没有受到广泛重视,缺乏系统研究。当然还有大量国外文献未能及时翻译介绍给国内读者。21世纪中国环境伦理要创新,应对西方环境伦理思想的起源、内容和趋势进行系统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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