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战以后的半个多世纪中,全球的局部战争和民族冲突始终没有间断过。在一个民族 对另一个民族进行的攻击或入侵行动中,总伴随着对异族妇女身体进行的性侵犯。女性 的身体在族际冲突中变成了战场的一部分,强奸对方的妇女被认为是羞辱敌人尤其是对 方男性群体的一种军事策略。各民族的妇女在和男人一样受到民族冲突或战争的一般性 威胁的同时,几乎不可避免地成为性暴力侵犯的对象。这种对异族妇女施行的集体性侵 犯行为有着极其复杂的历史文化背景,它是对立民族强制性地实行民族同化政策的一种 畸变,也是种族灭绝的一种手段。一族男人以操控对方民族妇女的性和生育来毁灭另一 族男人乃至整个民族的生命力,这种做法使性别权力关系找到了民族主义的依附外壳, 也使民族之间的权力关系找到了性别主义的表现形态。 一 1947年,英国公布“蒙巴顿方案”,把英属印度按居民宗教信仰分为巴基斯坦和印度 两国,实行分治。同年8月14-15日,巴基斯坦和印度先后宣告独立。8月16日两国分界 的具体详情公布后,界线两边不同宗教信仰且对立情绪严重的人们以挡不住的人潮分别 向东或向西迁徙。短短几个月内,妇女成为被掳掠、强奸和占有的对象,成为对峙双方 男人争相糟蹋和蹂躏的对象,集体强奸对方的妇女成了他们渲泄自己民族情绪的一种方 式。仅在分治中被截成两半的旁遮普邦,就有10万名妇女被掳拐。分治期间,难分“好 ”人和“坏”人,几乎每个家庭都有施暴者和受害者。为了保证妇女不被异族“敌人” 奸污,为了保护其贞节名誉,大批妇女不仅死在“敌人”的刀下,也死在自己父兄的手 下,或是自行殉节。在锡克教徒居住的村子里,很多女人为了避免遭受异族男人的强奸 ,集体投井自杀。许多报道揭示了分治期间敌对双方的妇女均受到了各种不同的性折磨 ,女人的身体尤其是性器官被极力摧残,遭到攻击的妇女往往被剥得一丝不挂,乳房被 割去,尸体被肢解,甚至乳房和阴部也被文刻上了各自的口号:“巴基斯坦万岁”或“ 印度万岁”。与此同时,许多被奸、被拐的妇女大难不死回到家中,却被家人视为耻辱 。对于印、巴两国政府来说,妇女被异教徒掳拐或被迫改奉异教有失国体,因此两国政 府在1947年12月达在协议,双方合和寻回“被拐妇女”。印度在1949年通过了一项《寻 觅及拯救被拐人士法案》,界定所有在1947年3月1日以后与不同宗教的男人同居或发生 性关系的女人都是“被拐人士”,这个日期以后的所有不同宗教信仰人员之间的婚姻均 无效。印、巴两国政府各派出社会工作者和警察组成了拯救团,到处搜寻“被拐妇女” ,然后进行交换。官方的数字是,几年内寻回的“被拐妇女”有3万人。(注:参见吴小 东、赵敏:《自由是否真的来临--殖民帝国的崩溃》,载《三联生活周刊》,1999年 第20期。) 1954年底,刚刚从越南回国的法国军队又被派往北非的阿尔及利亚。在这个原本想要 追求文明的国家里,军警、特务的残暴行为却从此深化为制度的一部分,诸如电击妇女 乳头、阴部等种种不人道的酷刑,自阿尔及利亚战争开始后被广泛采用。利比亚领导人 卡扎菲也曾千方百计强迫乍得妇女嫁给利比亚男人,企图改造乍得人,使他们变得更像 阿拉伯人。对于卡扎菲的这项主张,利比亚革命指挥委员会的委员们一致表示赞同。卡 扎菲同化乍得民族的政策遭到了广大乍得人民的反对,许多乍得妇女誓死不嫁利比亚男 人。年轻的乍得妇女四处藏身,为的是躲避“多情的”利比亚男人的“丘比特”之箭; 被迫与利比亚人成婚的乍得女人则想方设法逃离自己的“丈夫”,有的烈性女子更是以 死相抗。卡扎菲这位国际婚姻“大媒人”所制造的不是喜剧,而是一幕幕人间悲剧,多 少乍得人家庭妻离子散,家破人亡。(注:参见李云龙:《战后之战--冷战时期的战 争》,内蒙古人民出版社,1998年,第1339-1340页。) 在越战中,向军人们出售异国人身体的性产业成为种族主义的军事策略。越南的妇女 与入侵者(先是法国殖民者,后是美国军队)在种族上不同,于是她们与越南的男人们一 样是“敌人”,此外她们还是“性”,可以被购买或夺走。发生在越南的卖淫只是战争 期间对越南妇女的性剥削的一部分,在此期间入侵者还以大量的强奸来羞辱他们的敌人 。在传统的亚洲社会,被强奸的妇女往往无法再加到家庭中或者结婚。美国士兵在越南 中部的村子里强奸了大量的越南妇女,这些受到强奸的妇女被认为是不名誉的,被美国 人强奸使她们的家庭和村庄的所有人蒙羞。于是对那些因遭受强奸而“不可能有一个正 常的婚姻”的妇女来说,剩下的就只有卖淫了。战争期间的性产业建立在性暴力--战 争中的强奸策略--之上,这一军事策略的牺牲品--被强奸的妇女,在美国向越南增 兵促进了卖淫业的市场需求时,就成了卖淫业的唯一来源。在这里,妓女让入侵者感到 兴奋的一个原因无疑在于把这些与自己不同种族的敌方妇女贬低为“性”,同时使她们 的村庄和家人也因此而蒙羞。当美国军队把他们的敌人变得具体化时,越南的妇女无论 是否出卖“性”都被视为妓女。这并不是说美国妇女在越南就没有被从性方面客体化或 者受到性侵犯,事实上,在越战期间也有大量的美国妇女遭到了北越士兵的强暴或轮奸 。(注:参见[美]凯瑟林·巴里著、晓征译:《被奴役的性》,江苏人民出版社,2000 年,第126-133页。) 1991年爆发了南斯拉夫诸共和国独立之后的民族战争,塞尔维亚军队在克罗地亚和波 黑占领区内除了进行“民族清洗”外,也曾当众集体强奸异族妇女,有的妇女甚至是在 自己家中当着父母、子女或丈夫的面遭强奸的。一些妇女在遭强暴后被杀害;另一些妇 女被迫怀孕后在难民营里等待生产她们并不想要的“塞尔维亚婴儿”。没有人知道这些 强奸行为中会产生多少无辜的婴孩,但可以肯定被堕胎流产的远远多于最后出生的。在 1992年塞族对波斯尼亚发动的种族灭绝战争中,对波斯尼亚妇女进行的大规模的强奸是 他们“种族清洗”的一部分,在那里强奸妇女远远不只是战争的附带结果,它已成了战 争不可缺少的手段之一,妇女的身体也成了双方争斗的“战场”。据报道,强奸不仅在 村庄和街头随意进行,甚至还在专门为此目的而开设的集中营里进行。在集中营里发生 的强奸被拍摄成淫秽品,有些妇女遭强奸怀孕后被塞族士兵一直拘禁到分娩。来自欧洲 共同体的事实调查小组估计,从战争开始以来有2万名穆斯林妇女遭到强奸。波斯尼亚 政府则声称,遭到塞族强奸的穆斯林妇女约有5万人。来自其他国际组织如国际特赦组 织这样的人权机构的调查结果也证实了对穆斯林妇女的大规模强奸。对在波斯尼亚发生 的大规模强奸引起国际法庭的特别关注。然而,当1993年联合国开始对在波斯尼亚发生 的强奸进行文献记载时,受害的人们便开始沉默了。到1993年末,联合国共收到3000份 有关报告,在报告涉及的受害者中只有800人能确认姓名。由于国际妇女运动的参与, 波斯尼亚妇女的请求使这些罪行引起国际上的广泛注意,即使官方的数字和实际统计数 字之间存在差异,也不能掩盖对妇女犯下的暴行。相比之下,在越南战争、朝鲜战争以 及在此之前的其他战争中,对妇女的大规模强奸只是战争无形的结果之一。(注:参见 张明:《战争中的罪恶:杀人和强奸妇女》,载《编译参考》,1993年第7期。) 1998年5月,随着印度尼西亚的政治和经济局势的巨变,境内多处发生了印尼人攻击华 人商店、住宅及杀害华人的暴乱。在这次排华暴行中,前所未有的罪行是对华人妇女的 强暴。受害妇女或其家庭遭受恐吓的现象也时有发生。蒙受强暴的耻辱和遭受恐吓的压 力,使受害者无法在印尼控诉这些令人发指的暴行。印尼社会的这股邪恶势力出于对华 人的民族仇怨和某种政治目的,采取强暴妇女的方式来粉碎华人的民族性乃至作为人的 心理意识,挑起土著民众对华人肆无忌惮的蔑视与侵袭,这无疑是“五月骚乱”的组织 者企图通过进一步恶化华人的处境以释放印尼民众对政府不满情绪所要达到的目的。那 些在骚乱中遭到强暴的华人妇女悲惨至极,雅加达妇女和人权救援组织成员对数十名受 害者或家属访谈后,披露了一桩桩妇女和女童遭强奸或轮奸的案例,不少妇女因反抗而 被刀刺死或投入大火中活活烧死,其野蛮和残忍的程度令人发指。印尼妇女组织揭露说 ,有的华人妇女甚至在格洛多商业区当着许多围观者的面被暴徒集体轮奸;有的华人妇 女甚至当着家人的面遭到暴徒的凌辱。据“印尼全国人权机构”的不完全统计,在3天 的骚乱中至少有168名华人妇女遭到强奸或轮奸,其中20多人死亡。也有报道说遭强暴 的的华人妇女数以千计。但是由于难以启齿和担心遭到报复等原因,不少受害的华人妇 女不愿将自己的遭遇告诉别人。强暴案件给受害者造成了很深的心理创伤,她们的恐惧 感很难消除,有的妇女神志不清,不敢见人。印尼暴徒强奸华人妇女是有组织的行为, 其侵害目标是经过系统选择的,那些有组织的轮奸活动一直持续到7月中旬。更为严重 的是,暴徒恐吓受害者子女或家庭成员,散发强奸案受害者的照片,还大肆散布流言蜚 语,污辱受害妇女的名声。(注:参见郝时远:《代价与转机:印尼华人问题辨析》, 载《世界民族》,1998年第4期。) 二战以后族际冲突中对异族妇女的集体“性侵犯”问题,并不只是有几个特例作支持 ,这种现象几乎是全球性的。非洲的利比亚、卢旺达、索马里都曾发生过一族集体强奸 另一族妇女、迫使其怀孕的恶性事件。历时4个月的卢旺达部族大仇杀是“20世纪人类 最大的一场浩劫”,胡图族在向图西族发动进攻时,数万名图西族妇女被集体强奸,一 些妇女遭强奸后又被杀死,而幸存的妇女中有30%因此感染了艾滋病。据卢旺达政府透 露,这些被强奸的妇女被迫生下的胡图族孩子多达2000-5000名,其中大部分刚出生的 就被遗弃,因为对受害妇女来说,这些孩子的父亲正是杀害她们丈夫和父母的仇人。( 注:参见包茂宏:《论非洲的族际冲突》,载《世界民族》,1998年第4期。)1971年巴 基斯坦军队撤离东巴基斯坦(即今孟加拉国)的时候,乘机强奸了25万名孟加拉妇女。( 注:参见张明:《战争中的罪恶:杀人和强奸妇女》,载《编译参考》,1993年第7期 。)1974年土耳其入侵塞浦路斯期间,曾大量地强奸当地的塞浦路斯妇女,并迫使其怀 上了土耳其人的孩子。(注:参见陈顺馨:《强暴、战争与民族主义》,载《读书》,1 999年第3期。)1984年,甘地夫人被两名锡克教徒刺杀,这一事件激起了印度教徒对锡 克教徒的野蛮报复,许多妇女在冲突中又成了集体强奸的对象。越南入侵柬埔寨后,许 多柬埔寨妇女被强迫与越南人通婚。许多库尔德人妇女也曾遭受过伊拉克士兵的集体强 奸。那些参加过海湾战争的美国女军人的证词说明,她们也有同样的经历。1992年,印 度境内又发生了新一轮屠杀穆斯林的暴乱,大量印度教徒集体强奸穆斯林妇女的行为成 了1947年的翻版。(注:参见刘健芝:《恐惧、暴力、国家、女人》,载《读书》,199 9年第3期。)国际人权组织的报告说:在1997年塞拉利昂内战期间,妇女遭到了史无前 例的强奸和轮奸。(注:参见《塞拉利昂:钻石和屠杀》,载《三联生活周刊》,2000 年第10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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