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次,日俄在中国东北作战,大肆抢掠清军手中的武器弹药,还抢劫清军队仓库中的粮饷,就连“三省库储之械,俄早已收去”(22)。清军的武器被夺去,完全失去自卫能力。 再次,中国的地下宝藏,地上财富被强占、劫掠。战争期间,日俄两国视中国财产为已有,任意征调。他们将煤、铁、粮食、马匹尽行征用。战争进行中,俄军曾到辽西筹办粮草,“直入民间恫吓追迫,见民家所积粮草,辄勒令交出,或道中遇民车,亦即掳去”(23)甚至“侵入禁苑陵地,滥伐昭陵神木”(24)。日俄两国为弥补军需不足,在占领区印发“军用票”,以此“购买”中国人的各种物品。实际上“军用票”等于白纸,“购买”实为变相劫掠。 第四,日俄两国给中国人民造成的生命、财产损失、罄竹难书。破坏民房最为严重,日俄两国均以中国民房“有碍军务”为借口,轰平村庄。俄军为防止日军借用民房掩护攻打旅顺,将旅顺北部的许多民房炸毁,现在东鸡冠山北面的五间房村,因当年被俄军轰平仅剩五间房子的地基而得名。鸭户咀一带民房被拆光后,被赶走的居民到处流浪。不仅各村被焚毁劫掠,就连城市屋檐柱也被拆下用作烧柴(25)。俄国还将易于被日军用来隐蔽的庄稼毁坏。乃木希典曾令士兵捣毁村庄,辄刈庄稼。造成数十万人饥不饱腹,“近于流莩”。日俄军队到处杀人奸淫。日军进入辽阳州时将知州刺史并其阍入拘去,有的士绅被捉去杀害。日军到海城又将王立堂大令与徐刺史抓起来解到大连青泥洼监视(26)。俄军在牛庄南蓝旗口列阵,“未几闯入民室,先攫财物,次淫妇女,临行即将房屋纵火,悉付一炬”(27)。尤其恶毒的是诬蔑中国百姓为“间谍”、“马贼”,任意杀戮。旅顺迤北,“纵横千里,几同赤地”(28)。辽南地区“烽燧所至,村舍为墟,小民转陟流离哭号于路者,以数十万计”(29)。总之,中国人民无辜受难死亡者达2万人,损失财产值银6900万两(30)。 这就是日本挑起日俄战争给中国带来的深重灾难。当时中国各阶层人士虽然进行了各式各样的英勇斗争,抗击抢掠烧杀,却无力阻止日俄的强盗行径。如果不是政治软弱,制度腐败,怎能准许两个帝国主义国家在中国国土上进行战争,怎么能出现在自己家里为两个强盗划出决斗地区,而自己百姓任人杀伤,财富任人劫掠的奇耻大辱呢? 前事不忘,后事之师。日俄战争虽然已经过去90年了,但是历史的教训极为深刻,它告诫人们:中国只有繁荣富强,才能避免历史的悲剧重演。 注释: ①N·N·罗斯图诺夫主编:《俄日战争史》,莫斯科科学出版社1997年版,第49页。 ②井上清:《日本帝国主义的形成》,东京岩波书店1972年版。 ③大藏省昭和财政史编辑室:《昭和财政史》(四)临时军费。 ④《报知新闻》1895年5月17日。 ⑤《时事新报》1895年8月30日。 ⑥《日本新闻》1903年9月18日。 ⑦罗曼诺夫:《俄日战争外交史纲》,莫斯科--列宁格勒1955年版,第14页。 ⑧埃杜斯:《日本近代和现代史纲》,莫斯科1955年版,第72页。 ⑨柴田隆一,中村资治:《陆军经理部》,东京芙蓉书房1973年版,第59页。 ⑩下村富士男:《现代战争》卷2《日俄战争》,第175页。 (11)《日俄战纪》,第三编第31~34页。 (12)早稻田大学编辑部:《日露战役史》前编,第349页。 (13)藤井幸槌:《关于军队的起兵力和兵战》《日清日露实战讲话资料》,日本东京教育研究会1927年版。 (14)《明治三十七八年日露战史》,卷五,第330页。 (15)库罗帕特金:《俄国军队与对日战争》,商务印书馆1980年版,第122~123、127页。 (16)《日本外交文书》卷36,册1,第50号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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