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学研究当然不同于木工打书桌那么简单,通常都有一个发展过程。各门科学大体上都经历了搜集资料的科学,到整理资料的科学,再到探索其发展过程的内在联系和运动规律的科学。物理学、化学如此,生物学亦如此。19世纪以前的科学,大体上是搜集资料的科学。任何一门科学,如果仅仅停留在搜集资料的阶段,就难以获得进一步的发展。即以傅斯年很推崇的达尔文生物进化论而言,在达尔文之前,“尽管人类有着长期的和生物打交道的历史,但只是停留在对个别的个体到种的认识上,从形态、生活习性到解剖、分类,总之,在相当长的时期内,生物科学的各个部门一直处在描述的积累材料的阶段”[②e]。到达尔文本人,随贝格尔号作环球旅行,仍旧搜集到大量的更为丰富的生物资料。如果达尔文仅仅停留于对这些生物资料的搜集、研究和整理,而不探索这些生物物种资料之间的联系,他也就根本无法发现和得出物种经过变化以适应环境的结论,当然更得不出经过自然选择、人工选择到生物进化的系统理论了。可见,正是因为达尔文,生物学“进入从描述科学向着理论概括的转化”[③e],才有生物进化论学说的产生,从而把生物科学大大向前推进一步。傅斯年把史学仅仅归结为史料学,实际上是受到19世纪以前以搜集资料为主的自然科学的影响。搜集资料的自然科学,毕竟需发展为探索对象的内在联系和运动规律之科学的。历史学如不从搜集研究资料的阶段继续向前发展,以探索人类历史过程的内在联系和运动规律,便难以发展成为真正科学的形态。 傅斯年之所以把史学归结为史料学,还因为他反对历史观进入历史学。他认为,任何历史观进入史学,都会带来主观成分,历史学就不能成为如地质学、生物学那样的纯科学了。所以他宁肯让历史是一个缺边掉底、折把残嘴的破罐子,而反对加以整齐,以避免主观成分的加入。但反对任何主观成分进入历史学,实际上也就取消了历史学。人们知道,任何科学研究的成果,都是该领域研究客体和研究主体交互作用的产物。客体是科学研究的出发点,没有客体当然就没有科学。然从客体中获得新的知识却是研究主体创造出的成果。任何研究成果,都是研究客体和研究主体统一的结果。客体和主体完全隔离,便不会有任何科学成果。史学研究成果当然也是如此。傅斯年尽管要求仅以史料作为史学研究的对象,也还是提出要从史料中“探”寻出史实、史事,以获取新知识。这种新知识中是否就没有研究主体的任何主观成分呢?恐怕未必。史料当然是历史研究获取新知识的出发点,这是确定无疑的。然仅有史料就能出新知识吗?不会。傅斯年也指出这种新知识是从史料中“探”出来的。谁在探寻呢?当然是作为研究主体的历史学家。新历史知识是历史学家探寻史料得出的结果。既然是历史学家在探寻,能够说没有史家的任何主观成分进入历史学吗?要绝对防止任何主观成分进入史学,只有让历史学家停止探寻,这样当然也就没有任何新历史知识的产生了。以此,要从探寻新知识的史学研究中排除一切主观成分,实际上是无法办到的。可见,要求真正科学的新历史知识的产生,不是应当排除任何主观成分的进入,而是要求史学家应当具备科学的知识结构,并正确地运用恰当的方法处置史料,以使史家主观尽量地接近历史客观,科学的历史知识是史家主观通过史料对客观历史的正确反映。不能排除一切主观,只能要求主观向着尽量接近历史客观的正确方向努力。对一个一个历史事实的研究如此,对由一系列历史事实构成的人类历史及其发展过程的研究,亦复如此。 当我们把历史学的研究对象,不是仅仅归结为史料,而是研究人类客观历史及其发展过程时,历史观之进入史学,便不可避免。否则,历史学就无法承担这样的任务。傅斯年提出排拒任何历史观进入史学。但历史观有各种各样。传统的儒学史观,以儒家经典为真理,往往曲解历史。还有许多错误的历史观,强客观历史以就主观,歪曲历史真相。排拒这样的历史观,以求科学的史料研究之顺利进行,不能说没有一点积极作用。五四以后,唯物史观在中国得到较为系统的传播,在史学领域影响日增。所以傅斯年排拒的实际上主要便是唯物史观。唯物史观在近代中国的传播和运用中,曾经出现过公式化的教条偏向,有一些接受马克思主义的史学家拿唯物史观的现成结论套解中国的历史。傅斯年的主张,对于纠正这种公式化的治史偏向,也有着警醒的作用。辩证唯物史观在中国得到人们的正确理解和正确的运用,是需要一个发展过程的。辩证唯物史观的创始人马克思恩格斯讲过,唯物史观并不提供任何现成的历史公式,而只是为整理和研究历史资料以发现历史的内在联系提供引线和指南。完全排拒辩证唯物史观进入史学,实际上是取消了历史学向科学的发展,这种主张对中国史学的发展,便起着消极的作用。这里不多展开了。 傅斯年在提出史学即史料学时,把历史学的功能归结为只是纯学术研究,而不具备一般的用处,故也无须普及。这种主张要求史家集中精力于史学的专题深入研究,有其合理的成分。但使史学完全脱离社会,则对史学发展便不利。因为一门科学一旦完全脱离社会,也就难有生命力了。傅斯年在提出史学即史料学以前,对学术功能的看法还没有这么极端。他在1918年发表的《中国学术思想界之基本谬误》一文中,认为学术之用,不一定非用于政治,“凡所以博物广闻,利用成器,启迪智慧,熔陶德性,学术之真用存焉”[①f]。这里的学术当然包括史学。可见他当时对史学有用于人生的一般社会功能并不是完全否定的。他提出史学即史料学时,却完全反对史学对社会有一般的用处。这种极端的见解,实际上是难以坚持下去的。到九·一八事变,日本帝国主义对中国的侵略加剧,社会形势的这种变化,使得傅斯年苦恼而又激愤,他终于采取书生当以学术报国的主张,写出了《东北史纲》第一册,以反驳日本学者矢野仁人、白鸟库吉等所谓“满蒙非支那论”,用历史事实证明东北是中国的领土。可见,随着社会形势的变化,他对史学的社会功能的见解,也不能不随之而改变了(本文系作者在1996年5月山东聊城“海峡两岸傅斯年学术研讨会”上的发言)。 注释: ①a《国立中央研究院历史语言研究所集刊》第1册。 ②a《史料论略》,《傅孟真先生集》第2册。 ③a《考古学的新方法》,《史学》第1期,1930年12月。傅斯年这里说的“历史”,当指历史学。可见,在傅斯年的认识中,客观存在的历史和反映客观历史的史学,这两个概念并未加以区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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