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说来,古希腊殖民地城邦典型的统治形式是贵族寡头制。最初的殖民者人数较少,他们在“公正和平等”条件下外出殖民。这些殖民者都获得了份地,他们构成殖民地的寡头贵族。在罗克里·埃庇杰菲里(Locri Epizephyrii),政治权利仅属于千人团会议。在勒究厄姆(Rheigum),也只有从贵族出身和富人阶级中选出的一千人拥有政治权利。(20)马萨利亚(Massilla)的统治也是贵族政治,由终身任职的六百人组成议事会。这些人,被称为提姆开伊(Timouchi,‘Homer-holders’),另外还有十五人组成的会议,直接管理国家事务。(21)南意大利和西西里的希腊殖民地贵族执政时间相当长,且比较稳定,原因就在于这些殖民地农业发达,阻止了大批赤贫人口的产生。加上,殖民者中的不满者也不愿支持土著人,新兴商人和手工业者构成的中产阶级在当时也未在这些地区出现,因而如在塔拉斯,世袭的贵族统治持续到公元前六世纪。当然,当大陆希腊母邦盛行僭主政治的时候,某些殖民地城邦也仿行此种政治,这种政治形式也是殖民地阶级斗争的产物。据传说,西西里第一个实行僭主政治的是潘狄提殖民地(潘狄提位于列昂提民境内)。公元前583年,来自革拉(Gela)、罗得斯(Rhodes)和斯坡拉德斯(Sporades)南部的多利亚人在塞林努斯(Sellinous)和革拉之间的地方建立了阿克拉加斯(Akragas)城邦。十年后,它落入声名狼藉的僭主法拉里斯(phalaris)的控制之下。古代人认为他是最目无法纪和最残忍的僭主。(22)铁隆(Theron)和毕达哥拉斯(pythagoras)也先后自称为塞林努斯的僭主,而基马地僭主阿里斯多捷姆在公元前六世纪则依靠下层的城市居民夺取了政权,他释放狱中的犯人,并且甚至还释放过奴隶。(23)可见,僭主政治的情况是多种多样的。某些殖民地城邦甚至比母邦更早制订成文法。约在公元前661年,意大利罗克里城的札琉科斯(Zalukos)立法,就是沿用了以前制服犯罪的习惯法(由法官自由判决),以致使协约签字和财产争端的解决程序法律化,并禁止一切中介贸易,农民如果出卖自己的产品,只能直接卖给消费者,札琉科斯立法保存了大约两百年之久。(24)随着殖民地的发展,殖民地的大土地占有者同商业手工业者阶层之间的矛盾激化,殖民地内部贫富分化加剧,库迈和伊什亚(Ischia或pithecusa)各阶层的坟墓就有很大的差别。这种情况表明,在古希腊殖民地的寡头制社会中很难建立公民完全平等的社会。(25) 殖民地作为独立的国家,有自己独立的对外政策。其对外政策包含如下几方面的内容:处理同母邦的关系;处理同土著人的关系;处理同其他殖民地的关系。殖民地在处理同母邦关系上遵循这样一条原则,即它自身同母邦是平等的,正如科林斯的殖民地科西拉的代表在雅典公民大会的发言中指出的那样:“派到国外去的移民不是留在母国人的奴隶,而是他们的平辈”。(26)一般地讲,子邦和母邦相互尊重,两国关系就融洽。子邦和母邦感情上的联系特别牢固,因为殖民者祖先的坟墓在母邦,殖民者到外地殖民时还从母邦的圣灶中取出圣火去点燃殖民地的圣灶。殖民子邦在创建新的殖民地的常常从母邦选择创建者,修昔底德认为这是古代的惯例。(27)殖民地对母邦的感情“象子女之于父母;但隶属关系到此为止。”(28)二者互为权利和义务。在公共节日、赛会中,子邦给母邦代表以特权和荣誉;在祭神时,给母邦以应有的便利。(29)子邦向母邦的神庙奉献牺牲逐渐成为固定的义务。在战争时期,子邦和母邦有互相支援的责任。子邦和母邦的关系是以共同的宗教仪式为基础,如果子邦受到母邦的虐待,子邦就会疏远、敌视母邦,甚至兵戎相见。尽管子邦对母邦作战被认为是可耻的,但“希腊的殖民地一经建立,便是成年的女儿,近乎雅典的青年,一旦成人,便完全自主。对母邦没有责任。(30)公元前664年,科林斯和它的子邦科西拉发生了第一次海战。(31)公元前五世纪时,双方围绕伊庇丹努又发生了争端,重启战事,科西拉取得了决定性的胜利。它袭击了科林斯的殖民地流卡斯,并把流卡斯的领土全部破坏。(32)殖民地处理同其他殖民地的关系时,一般说来,也仿效母邦的政策,即实行贵族政治殖民地常支持政治体制相似的城邦,而实行民主政治的殖以地则倾向于支持实行民主政治的殖民地。为此也经常发生战争。公元前510年,实行民主改革的南意大利的叙巴里斯殖民地同贵族统治的克罗敦发生战争,结果前者被夷为平地,后者的贵族政治也因人民起义而被推翻。(33) 殖民子邦在处理同土著人的关系的政策上,则随具体的情况而定。殖民者或赶走土著居民,或将其变为耕奴,如叙拉古殖民地和赫拉克利亚·旁提亚殖民地即是如此。或者同土著人发生战争,如塔索斯殖民地同色雷斯人的战斗;或者同土著人保持友好关系,例如埃及境内的希腊殖民地瑙克拉提斯同当地的埃及人的关系,等等。一般认为,多利亚人的殖民地倾向于把土著居民变为耕奴,实施希洛制的剥削方式。例如,在科林斯的殖民地叙拉古,奴隶主贵族号称伽莫洛伊(Gamoroi),即大土地占有者,他们是最早到来的殖民者,被奴役的耕奴被称为库吕里奥伊(Kyllyrioi),他们可能是原来的土著西舍尔人(Sicels)、西坎人(Sikans)和伊里米人(Elymi),他们替伽莫洛伊耕种土地。大约公元前491-485年,庶民们(下层平民)和奴隶(所谓库吕里奥伊)一起放逐了西拉库塞地主(所谓伽莫洛伊)。(34)在米利都和麦加拉联合创建的殖民地赫拉克利亚·旁提亚,一个土著的部落马尼安底勒伊(the Mariandynoi)自愿为希腊殖民者服苦股,为他们耕种土地、以获取殖民者的支持和保护。唯一的条件就是不能将他们卖往海外。这似乎是一种自我保护的方式。(35)在麦加拉的殖民地拜占庭,彼提尼人(the Bithynians)也是土著奴隶。(36)这种剥削方式都是在有耕地并且以农业经济为主的殖民地中实行。叙拉古最初虽是一个港口,但它仍控制一大片土地。据统计,叙拉古大约有4,000平方公里的土地。西西里盛产小麦,向来享有“地中海谷仓”的美称。在意大利,塔拉斯海湾虽无良港,但土地肥沃,适于种植粮食。这类殖民地一般都实行希洛制剥削方式。在某些殖民地,殖民者自己耕种土地,以获取生计。在生产之余,从事少量的手工业和商业活动。奴隶是买来的,一般为自由民私有,主要用作助手。这种奴隶制属于开俄斯类型,可称作一般奴隶制类型。(37)哈蒙德认为,随着财富的增加,殖民地的希腊人逐渐拥有更多的私人奴隶。这种私人奴隶中的一部分来源于当地的土著人。(38)这种奴隶制类型一般在彼奥提亚和阿提卡的殖民地中实行。农闲时,他们同希腊人一起从事手工业商业活动,以充分实现城邦的自给自足。雅典尼乌斯记叙的狂饮之歌就反映了这种状况:“我的财富便是我的长矛和利剑,坚盾护着我的肉体,我用它耕耘,用它收割,我用它从葡萄中酿成美酒,凭它保持我作为奴隶的主人的这个称号。”(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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