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纳:我来自一个用美国话讲是“老左派”(Old Left)的家庭。我叔父菲力普·方纳是一个著作等身的历史学家。他写了很多书,也编了很多书,他是三、四十年代马克思主义历史学派的代表人物。正是因为如此,他在美国受过很多迫害,吃了很多苦,相当长一段时间内,他不能教书,他的著作也被主流历史学界排斥在外。他所代表的历史学流派的最大优点是将历史研究的重点放在工人群众、黑人、妇女和受排斥的人民身上。他不仅是劳工史的先驱,也是黑人史的先驱。早在人们还并不关心弗雷德里克·道格拉斯(Frederick Douglass)的时候,他就在研究道格拉斯了,而今天无论谁写美国史的教科书,都必须提到道格拉斯。他的其他一些著作,如他的博士论文《商业与奴隶制》表现了北方资本主义与南部奴隶制之间的联系,至今仍被看作是这个领域的前沿著作。(注:菲利普·方纳:商业与奴隶制:纽约商人与不可扼制的冲突》(Philip S.Foner,Business & Slavery; The New YorkMerchants & The Irrepressible Conflict),北卡罗来纳,1941。) 当然,如同所有人的写作一样,我叔父的著作也不是没有缺点或弱点的。缺点之一是他的写作中常常表现出一种意识形态方面的僵硬和武断,他在著作中有时会对历史人物作过于绝对的政治判断。譬如在他的劳工史著作里,他会肯定地说“这个人是错的,那个人是对的,那个劳工领导人出卖了工人阶级”之类的话。我认为他的著作中也有一种将一些事先决定和设定的概念强加于过去发生的历史事件的倾向。在他早期的劳工史研究中。他往往重工会的活动,而不重视普通工人的活动和生活。但他晚年的研究开始注重劳工运动中的黑人和妇女,他在这方面的成果对后来的研究有关键的影响。对任何一个写作和编著了近一百部著作的人来说,这种研究和写作中不平衡的现象是在所难免的,而且是可以理解的,即便在今天,我叔父的著作在许多领域中是仍然占有不可取代的地位。我刚刚与一位研究拉美史的女研究生谈话,她提到我叔父对古巴和美西战争的研究至今仍被作为该领域内的最重要著作之一。这是一个我并不十分熟悉的领域,但他却能够收集和出版有关的原始史料,供他人研究,尽管其他人使用这些材料时也许与他的出发点不一样。总体来说,我认为他的工作对美国史研究有重要的贡献。 王希:您刚才谈到霍夫斯达特促使您将写作看成是历史研究中的最重要的一个部分,我也记得刚到哥大时您讲过的一句霍夫斯达特的名言:“百分之九十的写作是重写”(Ninety percent of writing isrewriting),对于许多人来讲,写作,尤其是要写得好, 是一件非常难的事,能不能请您谈一谈您是如何写作的? 方纳:写作对我来说并不是一个问题,我不害怕写作,而且写得也比较快,这在一定程度上要归功于我在牛津大学所接受的训练。我从哥伦比亚学院毕业后,到牛津学习过两年。牛津的教育制度与美国大学不同。我不知道中国的教育制度如何,也许也有差别。牛津实施一种导师-学生个别指导式的(tutorial)教育方式,每个星期学生都得就一个历史问题写一篇学术论文,这样你就不得不强迫自己多读快写,而且还要学会快速地写不同的史学题目。通过两年的训练,我觉得自己写东西的速度提高了许多。老实讲,一个人如何写作以及为什么能够写得快是一个很难说明的问题。包括我自己在内的历史学家可能很少去反思这个问题。对此,我还真得仔细想一想。 至于我著作题目的选择,有一部分是出自于我对当代问题的兴趣,如我的第一本书《自由领土,自由劳动,自由人》,就出自我对美国历史上种族问题的兴趣,也与我所处民权运动时代有关。如果你浏览一下我的著作,你会发现我一直在力图研究美国历史中的不同问题,但这些问题又都集中在弄清政治思想、政治行动与社会现实之间的关系,以及社会史与政治史之间的联系,这些问题也就是历史学界常称的所谓的“霍夫斯达特问题”(Hofstadter Issues)。 王希:我注意到您与霍夫斯达特的写作中有一个共同特点,那就是你们两人都喜欢关注一些比较大的问题,即一些涉及整体性的问题,而不是倾向于注重个体或个别史实的研究。换句话说,你们不刻意忽视枝节性的东西,但你们注重主干,或者说,你们重森林胜于重树木,而相当一部分历史研究则是对细小的单个的题目精雕细凿,往往出现一叶障目、不见森林的现象。这算不算一个比较客观的观察? 方纳:这种观察很有意思。但奇怪的是我自己最喜欢的一些写作往往是树木取向性的(tree-oriented)。 譬如说:我在《除了自由一无所有》一书中那篇关于重建时期南卡罗来纳州的一次小罢工的研究是我最喜欢的一篇文章。(注:埃里克。方纳:《解放了的工人》, 刊于方纳:《除了自由一无所有》(Eric Foner,"The Emancipated Worker",in Nothing but Freedom),路易斯安娜,1983,第74-110页。)这是一桩发生在地方的罢工事件,但我把它放在一个大的历史背景下来揭示重建政治在不同方面的表现。我的确对类似的微观史做得不多,一般来讲,我的著作是通常采用比较广阔的题目为基本框架。 王希:意识形态是您早期写作中的一个重要内容,也是一种非常有效的分析手段。现在您如何看待意识形态?意识形态是否还算一个有效的研究题目? 方纳:在我过去30年的写作中,意识形态的概念本身发生了很大的变化。我最初使用意识形态这个概念时,基本上是沿用20世纪西方马克思主义学派的观点,即将意识形态看成是连结某种社会阶级关系的一种连贯性的世界观。现在人们使用“意识形态”时,更多是以我们先前提到的话语、形象或表象所表现的思想。人们对于思想本身抱有一种比从前更为怀疑的态度,总是力图揭示隐藏在这些表象后的臆想或思想等。但我认为意识形态还是非常重要的。我早期所属的那一代历史学家总是力图重新捕捉(意识形态的)概念。1950年代有关于意识形态概念终结的说法,好像美国历史上没有发生过任何严肃的思想辩论,这种说法并不符合历史发展的事实。意识形态是社会经验与政治行动的连结体。这种认识曾对我的写作影响很大,但我对意识形态的认识的确也改变了不少。在过去若干年,我受赫伯特·戈得曼(Herbert Gutrnan )和汤普森(E.P.Thompson)的影响很深。(注:赫伯特·戈特曼( Herbert Gutman)(1928-1985),美国著名历史学家,在美国劳工史、 奴隶制史和黑人史研究方面有重要的影响,主要代表著作包括:《工业化美国时代的工作,文化与社会:关于美国工人阶级和社会史的论文集》(Work,Culture and Society in Industrializing America:Essays inAmerican Working-Class and Social History)(1975); 《奴隶制下和获得自由后的黑人家庭》(Black Family in Slavery andFreedom,1790-1925)(1976)。爱德华·P·汤普逊(Edward PalmerThompson)(1924-1993),英国著名历史学家,新劳工史学的创始人,最著名的代表作为《英国工人阶级的形成》(The Making of theEnglish Working Class)(1963)。)他们也注重意识形态的研究,但他们总是致力于将丰富的社会史学置于意识形态的画面之中,使意识形态充满了更为丰富、复杂和深刻的内涵,而霍夫斯达特对这种研究意识形态的方法却并不真正地有兴趣。所以,我把自己的写作看成是新旧史学的混合产物。我研究的问题是传统的历史问题,但我对这些问题的研究方法却更多更强烈地受到新史学的影响。在某种意义上,你也许可以把我现在从事的史学研究称为一种综合性史学(synthesi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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