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百多年前,随着德国的统一和当时德国的经济、政治、社会的迅速发展和深刻变革,从而爆发了一场持续10多年的文化斗争。斗争涉及了宗教信仰、文化教育、社会生活、国家统一,甚至外交关系。在21世纪的今天,当我们重温这段德国历史时,仍然会从中获得有益的启示。 文化斗争的基本过程和主要内容: 1869年教皇庇护九世在罗马召开的梵蒂冈公会议,把在信仰和伦理等问题上“教皇永无谬误”这个论点宣布为信条,并于1870年7月18日公布了这一信条。 1871年6月19日《十字架报》发表文章对天主教宣战。 以上的行动表明双方都在为文化斗争做舆论准备,从而拉开了文化斗争的序幕。 1871年7月8日普鲁士文化部天主教处撤销,文化斗争由此爆发。 1871年12月10日《布道条例》颁布,禁止教士们在从事职业活动时以“危害公众和平的方式”讨论“国家的事务”。 1872年3月11日《学校监督法》颁布,以国家的监督来代替迄今为止的教会监督(包括私立的教会学校)。 1872年6月19日国会通过《耶稣会法》,禁止耶稣会在德国境内建立定居区,限制耶稣会会士的居留,逮捕科隆和波森大主教和两个辖区的主教。 1873《五月法令》颁布,取消了普鲁士宪法中保护天主教会独立的规定,国家拒绝录用没有参加国立学校和大学规定考试的神职人员,并且设立国家法庭,处理教会事务。 1874《五月法令第二部分》颁布,实行《民事婚姻法》,规定只有在户籍登记处办完手续的婚姻才具有法律效力。 《五月法令》的颁布被视为文化斗争的高潮。 1875年4月6日《限制法》实施,国家停止对天主教会的一切补贴,并且干预主教管区的教会事务管理。 1876年2月26日颁布法律修改《布道条例》。 1876年6月7日颁布《国家对天主教会财产监管法》。 上述法律措施由于遇到天主教徒的激烈反抗,使得当时德国的内政、经济、外交都出现了困难局面。1878年新当选的罗马教皇利奥十三世表示出和解的姿态。 1880年7月14日、1882年5月31日和1883年7月11日,政府连续颁布了三个《缓和法》(Milderungsgesetze),表示文化斗争已进入尾声。 1886年和1887年,政府又连续颁布了两项《和平法》(Friedensgesetze)。至此,这场持续16年的文化斗争基本结束(注:Sachw k5p701.jpgrterbuch der Geschichte. Dietz Verlag Berlin 1969 Band 1 S.1053.dtv-Lexikon Deutscher Tasehenbuch Verlag München 1967 Band 11,S.43.)。 文化斗争的性质 前东德理论界认为是“由俾斯麦挑起的政治纷争”;西德历史学家迪特尔·拉夫认为“这场危机起源于天主教会和现代国家之间的紧张关系”;德国小百科全书定义是:“普鲁士国家和天主教会之间的斗争”;英国历史学家艾伦·帕麦尔认为:“菲肖夫(Ru dolf Virchow亦译维尔肖,拟译为“菲尔肖”较为准确)在1873年竞选演说中声称,普鲁士正经历着一场‘文化斗争’,即两种不同的人生观与世界观的搏斗。这个名称并不能确切表达事物的本质。”;中国德国史学者认为“它与‘文化’毫无关系。这是在‘为世俗文化而斗争’的幌子下所进行的普鲁士容克统治帝国和反普鲁士容克统治的斗争,是普鲁士大邦和西南中小邦争霸德意志权力之争。” 上述历史学家们对这场德国历史上文化斗争的性质所作的论述,无疑是有各自的道理的。但是如果把这场文化斗争放在更广阔的德国历史背景下加以探讨,它的性质和意义就远不止如此。 19世纪中叶以后德国的经济在欧洲工业革命的带动下得到了迅速发展。克虏伯钢铁厂1831年才有27人,而到了1860年前已超过1700人。1873年达到7000人(注:迪特尔·拉夫:《德意志史》,波恩Inter Nationes 1987 年版,第104页。德尼兹·加亚尔等:《欧洲史》,海南出版社2002年版,第484页。)。火车站、桥梁、工厂大楼、仓库,规模之大胜过教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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