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祎的正统论与《大事记续编》(2)
指出古人谓一为元乃是古人的习语,并不像有些研究《春秋》的学者所说的那样,谓 孔子书元年是《春秋》大法,“所谓诸侯不得改元,非王者不改元”,其中含有孔子褒 贬予夺的深意。王祎列举周、秦、汉以来改元的事例说:“奈何周之诸侯、汉子 臣子,不皆袭称王者之年而辄自改元?而《春秋》、《史记》顾又因其僭而书之耶?故曰 ,古未尝有改元矣”。而以后的史实说明,“其所以改元者,盖亦曰称王于是始也”, 毫无“以为重事而异之”的迹象。只是“自汉以后,一变于文帝之称后元,再变于武帝 之名年以建元,后世因之,遂重于改元矣”。于是“既已称元,而又改元;不惟改元, 而又名年以建元,说注繁芜,莫之胜纪,是以弗可革矣。”结论是:“人君即位,欲其 体元而居正,故不曰一年一日也,曰元年元日,此唐、虞、三代之常称,何足以为异乎 !”[5] 王祎的正统论,反映了宋明以来一些史家对历史哲学的思考。 《大事记续编》的撰述与王祎正统论的实践 理论更重要的价值是实践,王祎正统论的史学实践,则集中体现在他代表作《大 事记续编》中。《大事记续编》共77卷,是王祎的史学代表作。正是在这部历史 著作中,王祎以他的正统论对历史进行了富有特色的理论诠释。 王祎所授受的学术渊源是讲求心性、不废史学且重视经世致用的“婺学”。对于 吕(祖谦)学尤其心仪向往,慨然以吕学传人自任。他曾在《宋太史传》中说: 初宋南渡后,新安朱文公、东莱吕成公,并时而作,皆以斯道为己任。婺实吕氏倡道 之邦,而其学不大传。朱氏一再传为何基氏、王柏氏,又传之金履祥氏、许谦氏,皆婺 人,而其传遂为朱学之世嫡。景濂既间因许氏门人而究其说,独念吕氏之传且坠,奋然 思继其绝学,每与人言而深慨之,盖本于圣贤之学,其自任者益重矣。[6] 在《宋景濂文集序》中亦云: ……宋南渡后,东莱吕氏绍濂、洛之统,以斯道自任,其学粹然一出于正。说斋唐氏 ,则务为经世之术,以明帝王为治之要;龙川陈氏,又修皇帝王霸之学,而以事功为可 为……[7] 这些议论虽然都是王祎为述他人学术所发,但也相当程度反映了他对学术思想史 的认识,反映了他对吕祖谦学术“粹然一出于正”的推尊和其欲以续“吕氏之传”为任 ,“奋然思继其绝学”的学术思想。 《大事记》是吕祖谦的重要史著,原书共计27卷,共中正文12卷,附《通释》3卷,《 解题》12卷,以编年体简要地记述了《春秋》以后的历史。其断限起于周敬王三十九年 (公元前481年),迄止到汉武帝征和三年(公元前90年)。按吕祖谦本打算写至五代,但 是因病未能实现原写作计划。该书的特点是对所引述的史实皆说明出处;对于历史事件 发生的先后、地理的历代沿革、典章制度的兴废等,多有考订;所附《通释》则主要收 录些经典要义及相关的历代名儒议论;《解题》是简述的事件本末或自己对事件的评论 。王祎《大事记续编》的编纂格局,基本上是准吕祖谦原书,只是将解题附于各 条之下,而不另作一书。因此王祎《大事记后记》云: 东莱先生吕成公,躬任斯道之重,诸经既皆有所论著,而于史学尤长。其用古策书遗 法,作《大事纪》,诚史家之大法也。当时朱文公盖深服之,谓自有史以来,无如此书 之奇者。初公以为是书务存古意,故其与解题各自为书。今则《春秋》经传相附之例, 以解题附见于各条之下。虽知非公只本意,而庶几习其书者,获便于观览。间窃以臆见 复加搜辑,而补其一二,不讳不罪,则固所不敢逃也。 此外王祎《大事记续编》的史实,也是接续吕书,起于汉武帝征和四年(公元前8 9年),但是下限据俞恂谓迄于宋德祐二年(1276),计1365年,而今所见传本却 仅止于五代周显德六年(959)年。对此,《四库全书总目》是书的提要认为:“或是书 钞本仅藏蜀王府中,至成化始刊版,传写有所佚脱”所致。[8] 王祎《大事记续编》最突出的特点,是将自己正统论的观点,灌注于叙事的纪年 及对一些历史事件的予夺褒贬之中,以此来表达他自己的历史见解。 首先,在《大事记续编》的纪年方面,王祎对于朱熹《通鉴纲目》“以为王莽本 传但应载篡事而已,至于编年月、纪灾祥,宜为元后本纪”的观点及作法,很不以为然 。因此他采取“据《通鉴》以莽年接汉统书之”的书法,是以大字书新莽纪元,以“从 其实也”[9]。另外,在对待三国纪年的处理上,王祎也认为汉延康元年(220年) ,魏文帝曹丕废汉献帝而自立,翌年刘备、孙权分别建号立国,实标志着汉皇朝的灭亡 和中国之统的绝绪。因为从当时的局势看,魏、蜀、吴三国均未能并而统有整个中国, 所以王祎对朱熹的《通鉴纲目》以昭烈帝刘备绍汉统,将蜀章武纪年直接汉献帝 建安之年的书法表示不能认同,认为只能采用无统的方式处理这段历史。王祎说 : 朱熹曰:自古亦有无统之时,如周亡之后、秦未帝之前,三国、六朝、五代,天下分 裂,不能相君臣,此谓无统。司马光《编年书》止合甲子,而附年号于其下,如蜀建兴 年、魏黄初年、吴黄武年,方是。今按《通鉴纲目》乃以刘备接汉统,又似抑扬太过, 故用无统之例书之。 同时,在实际纪年的具体操作上,王祎则是将魏、蜀、吴三国的纪年以小字并列 书之,以视在对待三国上一视同仁,同等对待。这种并列纪年的表述形式,直至司马炎 篡夺魏祚,即皇帝位,改元泰始那一年,才复以晋朝大字纪年。但仍是以东吴年号小字 附于其下,至晋灭吴统一。对此,王祎于“晋世祖武皇帝秦始元年”条下,继续 解释说: 论三国之正统者,以魏受汉禅,则推而属之魏,以蜀为汉裔,而推而属之蜀。以其莫 相统一,故以无统之例书之。以及晋武既受魏禅,而蜀汉亦以前年亡,于是天下之统复 合,故自泰始元年复大书之,明正统也。 王祎《大事记续编》的这种安排体例,实际就是他在《正统论》中提出的所谓“ 四绝四续”、以空间的一统为标志论正统的思想,在史学编纂中的具体实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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