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8月28至31日,来自海内外的四十余名专家学者齐集津门,举行了“宋以后宗族形态的演进与社会变迁”国际学术研讨会。研讨会上宣读讨论的43篇特别演讲与专题报告,在一定程度上体现了当前宗族研究的基本特点,也为今后的研究提供了可资借鉴的方法与理念,兹将研讨会的基本情况加以归纳整理,简要介绍如下。 一、长时段的宗族史研究 “长时段”的概念,原本指的是与社会时间、个人时间相对应的地理时间,但由于其所涵盖的打破断代史藩篱的内涵,越来越多的研究者在试图贯通性地考察历史问题时,习惯性借用“长时段”一词。在这个意义上来说,本次研讨会所体现的一个显著特点,就是长时段的宗族史研究理念。冯尔康在研讨会的特别演讲中,结合两汉和两宋这两个中国宗族发展历史上的重要转折时期,对所谓宗法、宗法社会及与宗族的关系进行讨论;进而对学术界关于中国古代社会“封建宗法社会”的界定表示质疑,并提出了秦汉以降的古代社会是“变态型宗法社会”的观点。钱杭对日本学者井上彻《中国的宗族与国家礼制》一书中关于广狭义的“宗族”与广狭义的“宗法”概念之间的矛盾性提出了质疑,其解读的过程,也是一个上溯先秦两宋的长时段过程。中岛乐章将有关族产保护法令的制定,置于宋代至清代(10~19世纪)的时间序列中,体现了其“立足于长期视野”的理念。汪兵则站在更为广阔的视野上,结合中华文明的发生史,对宋以后的宗族性质进行了重新阐释。 一些以往研究较为薄弱的时段,不仅有了显著的加强,而且也呈现出贯通性的研究趋势。例如在关于宋元的宗族研究中,王善军探讨了共财和家法在维持宋代官僚家族地位中的作用,认为类似的宋代家族发展新特点,是与唐宋之际社会变迁的大背景密切相关的。远藤隆俊以苏州范氏宗族为例,考察了宋元时期坟墓和坟寺、祠堂的实态,指出以坟墓为中心实现收族功能,是宋元时代区别于明清时期的主要特征之一,着意强调了宋元在中国宗族发展史上的重要性。此外,万安玲(Linda A.Walton)考察了从元初到元末士人普遍将兴办书院作为一种维护自身地位的策略现象。许守泯以同恕《榘菴集》中收录的墓志铭为中心,考察了元代陕西几个“一般”家族的发展情况,认为财富、权势、声望以及秩序规矩等因素,对于这些家族的持续发展发挥了作用。章毅认为,元代后期徽州宗族观念的兴起并非一蹴而就,它是有元一代理学在徽州的深入传播和地方社会结构变动相互作用的结果。周鑫以元代江西抚州儒士践行家礼中的冠礼为考察对象,探讨了元代儒士如何在家礼的文、意、行三个层面上展开创造性实践。小林义广以《琴堂谕俗编》为例,讨论了宋元时期地方官颁布“谕俗文”以教化民众的活动。 明清时期仍是此次研讨会关注的主要时段,而且在一些专题上,有了更为深入的认识。常建华根据奏折、档案、方志、文集等资料,不仅考证出雍正朝族正制出现的过程,进一步深化了关于清朝族正制的认识,而且也使得清代宗族与乡约教化、宗族与保甲治安之间的密切联系更为明晰,从而得出清代宗族保甲乡约化的重要结论。阎爱民则发现了清代重视族妇的入谱而轻视族女、外亲与婿家的记载特点。尽管以上两文都是断代专题研究,但前者不仅是作者明代“宗族乡约化”观点的进一步延伸,也反映了其始终着眼于对宋以后士大夫与国家以宗族、乡约、保甲治理基层社会的长时段理念;后者结论的意义,在反映了宋元以后的私家谱例与以往官家谱旧例的明显区隔方面,充满长时段的理论关怀。 民国时期的宗族研究的焦点主要集中在对传统的“因”与“创”上。于秀萍根据晚清民国河北地区的近40种族谱,认为在宗族的建设上,明清与晚清民国并没有大的断层。黄挺根据对20世纪前30年汕头市三个联宗组织的考察,认为这既是对明以后联宗传统的承继,又是对时代思潮冲击的反弹。惠清楼梳理出的族谱中民国女性形象,既有传统女性形象的延续,也有一些反映新女性形象的记载。张仁善则分别从政治、社会、立法和司法等方面,对民国时期的家族制度变革进行了全面论述。秦燕考察了明清以来,尤其是20世纪三、四十年代陕北米脂县马家沟马氏宗族的兴衰历程,揭示了地方宗族变化与国家权力之间的互动关系。祁建民的文章也依次讨论了民国、人民公社以及现代中国等不同时期,乡村宗族与国家控制之间的关系演变。 二、宗族研究的地域化 科大卫指出,明清时期华南地区的修谱建祠活动,在将珠江三角洲变成宗族社会的同时,也对地方行政税收制度、地方经济的发展,以及礼仪的下移产生了直接的影响,对地方社会的演变有决定性作用。这种把制度与地域社会联系起来探讨的取向,成为此次研讨会的另一个显著特点。 东南沿海以及长江下游等地域,历来是宗族研究的传统重镇,此次也不例外。徽州存留的丰富资料,为其宗族研究提供了广阔前景。林济考察了明中后期宗祠兴起以前,徽州宗族“专祠”的复兴与发展现象;卞利以祁门红紫金氏宗族为例,进行了探究明清徽州一般宗族运行特征的有益尝试;刘道胜重点考察了徽州宗族实际运作过程中,轮房与分房的现象;胡中生则讨论了徽州宗族社会中,族会的功能与结构特征。科大卫、黄挺的讨论都是围绕珠三角地区而展开的;井上彻利用《盟水斋存牍》,集中讨论了明末清初珠江三角洲地区的宗族及其乡绅对于地域社会权力格局的影响等问题;贺喜通过对雷神从神到祖的变迁,重构了宋元到明清时期雷州地域社会的发展历程。元廷植对16世纪福建省平和县和宁洋县新设过程的论述,集中探讨了地方政府与地方宗族之间的互动关系;刘永华通过对闽西四堡地区流行的“朝神不如祭祖”说法形成过程的考证,认为表面上的神明与祖先之间的二元选择,实质上反映了明中叶开始的以宗族创制为中心的地域社会发展历程。此外,罗艳春考证了清中叶赣西北万载县的书院兴建与宗族之间的关系;仓桥圭子对江苏常州恽氏宗族的统计分析,揭示了以往被忽略的女性对科举世家的重要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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