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道德的兴衰与罗马帝国的兴亡
自古以来,罗马民族就富有一种世代相袭的传统美德。这种传统美德的主要特征是爱国主义和对权威的尊崇,它具体体现为勇敢、忠诚、热爱荣誉、自我克制、对神与祖先的崇敬、对国家和家庭的义务感等。这种传统美德不仅是罗马民族崛起的精神动力,而且对于当时城邦制度的巩固和发展起了重要的作用。然而,从公元前2世纪起,由于海外霸权的确立和大量的财富流入罗马,导致罗马社会秩序混乱,社会道德沦丧。罗马公民原有的传统美德逐渐消失,整个帝国充满着暴力、贪污、贿赂和挥霍无度的堕落景象,从而最终加速了罗马帝国的衰亡。关于罗马帝国兴亡的道德原因,文艺复兴时期的但丁在其政治理论代表作《论世界帝国》中认为:罗马民族是高贵的民族,古罗马人建立帝国,统治世界是顺应上帝的意旨。而18世纪法国思想家孟德斯鸠在《罗马盛衰原因论》中认为,古罗马的兴衰是由政治制度的优劣和居民风俗的善恶决定的。两人的观点有一定的可取之处,但又不尽正确。前者认识到罗马强大过程中道德因素的作用,但又认为罗马代表上帝统治世界,这完全是错误的。后者认识到罗马的兴衰与居民风俗的善恶有关,但并未深入探讨。 一 罗马共和国是在摆脱伊达拉里亚人控制后建立起来的一种新的政治实体。这种政治实体的特点就在于其公民权利与义务的一致性,即作为罗马公民均为国家主人。正如但丁所说的那样:“罗马人所作所为证明了他们征服全球确实是为了追求这一利益;因为他们抛弃了那总是跟国民利益势同水火的一切贪欲而去寻求普世和平与自由;这个神圣的、虔诚的和光荣的民族,为了促进公共利益以拯救人类,简直不惜牺牲自己的利益。”[1] 36这说明罗马人是非常重视国家利益的。罗马的政治思想的基本观念就是爱祖国、爱罗马。 在共和初期,罗马公民之间尽管存在着贫富差别,但公民崇尚清贫和节俭的风气却十分浓厚。作为国家主人,公民之间的关系是建立在公正和善良的基础之上,公民不仅亲自参加劳动,而且与奴隶同吃同住。每个家庭都满足于自给自足的俭朴生活,恪守着朴素、节俭、廉洁、务实之风。正如撒路斯提乌斯所说的那样,罗马人“几乎不知道贪欲为何物,在他们中间普遍存在的公正和善良与其说建立在法律之上,不如说乃是出于本性”[2] 100。公元前290年,曾经担任过执政官的曼尼乌斯·库里乌斯在战胜外敌入侵之后,回到乡间仍旧过着俭朴的生活以娱暮年,萨谟奈人曾送给他一大块黄金,被他拒绝了。他说:“在他看来拥有黄金并没有什么了不起,能统治拥有黄金的人才是了不起。”[3] 28此后的皮洛士战争期间,非布利西阿作为罗马使团的首席代表与皮洛士谈判,皮洛士听说他在罗马不仅颇有势力,而且也很贫穷,因此以高官厚禄引诱他。非布利西阿断然拒绝了皮洛士的请求,他说:“国王啊,无论你的朋友也好,你自己也好,都不能夺去我的独立。我认为,如果联想到忧虑的话,我的贫穷比国王们所有的财富都更加幸福些。”[4] 51罗马共和初期社会风尚比较淳朴还表现在公民的廉洁奉公上。每个家庭都满足于自给自足的简朴生活,担任公职除了能给人以荣誉和执行职务时的方便之外,并不给人以任何利益,担任公职的目的就是为公共利益服务。为获得这种美德,人们注重维护自己的人身尊严,并注意发挥自己的才能。当时的罗马既然没有任何惩罚私吞公款的特别法律就颇能说明这一点。以至于当出现侵吞公款之时,人们觉得这是一件极不荣誉的事情,认为被判处如数归还赃款就是最为严厉的处罚。对此,波里比阿称赞道:“在其他国家,要找不到侵吞公共财物的人绝非易事,相比之下,罗马有关文献记载却清楚地表明,在他们之中找一个犯这类错误的人相当困难。”[5] Ⅵ。 56李维在回忆早期罗马的这段历史时也曾经非常得意地说:“从来没有一个国家比罗马更强大,有过更纯洁的道德和更多样的范例,也没有任何国家如此长期地杜绝了贪婪和奢侈,如此高度而又持续地崇尚节俭和安于贫困,如此鲜明地显示出,财愈少的人,愈不贪财”[6] pref。这些论述尽管不无溢美之词,但多少反映了早期罗马的社会现实。 共和初期罗马公民之所以如此崇尚朴素,与罗马主要是一个农业国家,重视农业,重视农业生产劳动有着密切的关系。在罗马,“一个人被称为好农夫即被认为是得到最高的称赞”[7] 116。在罗马军团里,“最勇敢的人和最坚强的战士都来自农民,他们的称号受到最高的尊重……而从事这种行业的人,也最少受人嫌恶”[8] 10。在罗马公民眼中,一个不从事农业生产劳动,缺乏必要农业生产技能和管理经验的人,不仅会受到公民的蔑视,而且也会为社会所不齿。公元前458年,罗马遭到外敌入侵,危难时刻,执政官昆提乌斯·肯奇那图斯被选为独裁官,掌握国家最高权力。当元老院派人通知他统兵迎敌时,他正在自己的土地上扶犁耕地。临危受命之后,他擦干汗水,穿上长袍,立即走马上任。仅用16天时间就挫败入侵之敌,随即就交还军事独裁权力,解甲归田[6] Ⅲ。 26。恩格斯对此给以很高评价,称他是“真正的公民美德和异常质朴而高尚的忘我精神的榜样”[9] 260。类似的例子还有曾经两度担任执政官的盖约·法布里奇乌斯,战胜皮洛士之后,他回乡和其他公民一道,耕种自己那分7犹格的土地[10] pref。由于自由民没有脱离劳动生产,因此那种“庄稼汉的朴实”与忍辱负重的精神就被认为是罗马公民的美德。加图就曾经这样说过,罗马人的祖先在称赞好人时是这样称赞的:“‘好农民’,‘好庄稼人’。受到了这样称赞的,就被认为受到了最大的称赞”[11] 2。 共和初期罗马公民崇尚朴素的道德风尚是罗马共和国崛起的精神动力,它对于当时的城邦制度起了巩固作用。作为公民集体的城邦必须不断加强公民内部的团结,限制公民内部个人之间的冲突,必须不断调整公民之间的关系,使之保持平等的地位。马克思在分析城邦所有制时曾经指出:“这种共同体继续存在下去的前提,是组成共同体的那些自由而自给自足农民之间保持平等。”[12] 476而崇尚朴素的道德观念和道德行为无疑有利于公民保持财产上相对平等的关系。 公元前6世纪罗马共和国建立之时,不过是台伯河畔的一个蕞尔小邦。在对外关系方面,还处于极为弱小的地位,对邻近地区外敌的连续进攻还只能采取守势,即使是在公元前4世纪中期罗马开始走上对外扩张的道路之后,由于对手都是强敌,因此在这种多难兴邦的严峻环境之中,罗马公民多能自觉遵守国家法纪,以勇敢和忠于城邦为荣。事实上罗马人的荣辱的确与罗马文明的盛衰息息相关:只要罗马公民集团能够维持其内部统一性,地中海区域便呈现出一派生机勃勃的繁荣景象,而罗马人用来领导和推动古典文明的动力之一就是它那一套独特的政治道德。众所周知,罗马人历来将祖先传下来的共和国看得比自己的生命还重要。在一名共和国的公民看来,个人的德行、家庭的利益都必须与国家的荣誉取得一致,真正的美德只存在于为共和国服务所表现的一系列伟大行为当中,人生成功的标志是“职务、声望、美德、荣誉和与生俱来的天才”;如果个人的行为不能导致公共的成就,那么这种行为就只是恶行而不是善行;拒绝在公共生活中担任角色的公民,不仅仅使自己蒙受耻辱,而且使自己的家族遭受亵渎;尽管狩猎和农作也是一种高尚的消遣,但它们不应该占据一个有教养的罗马人的全部时间,因为只有奴隶才会倾尽全力去从事这种事情;甚至像哲学研究或编史这类追求知识的工作,也只是在服务于共和国这一目的之下,才算得上是高尚的。从总体上看,“真正的罗马人应该具备这样的抱负:使自己成为一名第一阵列的战士、最好的雄辩家、最勇敢的将军,尽自己的职责管理好最伟大的事务,享有最大的荣誉,拥有最高的聪明才智,被公认为最杰出的元老,以高尚的手段获取巨大的财富,留下大量的后代,并成为国家中最著名的人物”[13] 24,17-19。 这样一来,罗马公民便将政治与道德紧紧结合在一起,政治激情净化着道德行为,道德规范则约束着政治声誉,并保证了政治生活的公开化和政治手段的合法性及廉洁性。这也是罗马古典文明能够全面扩展并达到极限的一个非常重要的因素。因此,为了罗马的强大和富裕,为了公民的独立和自由,罗马人不惜蒙受损失,甚至献出自己宝贵的生命。“为祖国而死便是死得其所”是罗马诗人贺拉斯的一句名言,也是罗马人追求的政治情感。可以这样说,没有任何一个民族在准备战争时能像罗马人这样谨慎,在作战时能那样毫无畏惧。在战场上,罗马人永远凭着自己的本领作战。战争对于他们来说是一种深思熟虑的机会,而战争则是他们进行操练的机会。公元前500年,为了抵抗入侵的外敌,罗马青年霍拉希斯·柯克莱斯冒着生命危险,勇挡敌阵,赢得了罗马军队最终夺取胜利的时间[5] Ⅵ。 55。而第一次布匿战争后期,由于迦太基人厌战,于是派被俘的罗马执政官雷古卢斯随迦太基使节去罗马媾和,条件是如果和议不成,雷古卢斯必须回到迦太基。雷古卢斯返抵罗马后,不仅不谈媾和问题,反而敦请元老院继续进行战争。他明知回到迦太基,判处死刑的命运在等待着他,但毫不畏惧[4] 69,195。由此可见,罗马人在内心深处有一种对罗马的忠诚的感情,他们爱自己的祖国。这就使得罗马的平民和贵族都能以国家的整体利益为重。 为了保护国家利益,罗马公民宁愿忍受巨大的牺牲,也要保持相当数量的军队。公元前477年罗马进攻维爱时,非比阿氏族男丁306人除一婴孩留在家外,全部出征,结果全部阵亡。阿庇安盛赞此举为值得赞扬的勇敢范例[4] 32。第二次布匿战争时期,罗马与迦太基打得难解难分,罗马军队总共拥有22-24个军团(一个军团约有4200人左右),而此时罗马全部公民总数才只有137000人。因此,阿庇安在分析罗马共和国崛起的原因时,极为重视罗马公民俭朴、勇敢、自我牺牲等道德因素所起的作用。他说:“由于谨慎和幸运,罗马人的帝国达到伟大而持久的地位,当取得这个地位时,在勇敢、忍耐和艰苦奋斗方面,他们超过了所有其他民族。”[4] 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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