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配环节是物从生产者手上经由分配转手至其他个人或集体的过程。这是传统社会经济史较为关注的环节,与生产关系、法权观念、政治制度有着密不可分的关系。经由这个环节,一部分物作为租金转手到地主手中,一部分作为贡赋转化为国家机关的税收,在战争时期和征服阶段,它们作为战利品进入军事集团之手——在杜比讨论的欧洲中世纪早期和蒙古建立草原帝国的过程中,这是很常见的一种分配方式(Duby, The Early Growth of the European Economy, pp. 48-57; Joseph Fletcher, "The Mongols: Ecological and Social Perspectives," Harvard Journal of Asiatic Studies 46.1)。物还可以超越国界,以贡品的形式,进入另一个国家,如古代中国朝贡体制下的贡品。针对租佃、贡赋,不同文化也大都存在一套约定俗成的惯例,限制地主、国家对物的贪婪的、无限度的需索,这些经济伦理,构成了斯科特《农民的道义经济学》一书讨论的农民道义经济学的重要部分。在分配环节,继承制度也是非常重要的社会文化机制,这是物在不同世代之间转手的过程,对社会结构尤其是社会阶层的形成与变动产生很大的影响。因此,早在20世纪70年代,遗产继承制度就成为不少欧洲社会史学家和人类学家探讨的重要课题。某些地区独特的继承制度,还被视为现代社会出现的根源(艾伦·麦克法兰:《英国个人主义的起源》,管可秾译,商务印书馆,2008年)。 提到交换,我们马上联想到的是市场贸易,这自然是现代社会最重要的一种交换形式。不过,20世纪中叶以来经济人类学家(特别是波兰尼及其追随者)与历史学者进行的一项重要工作,就是限定市场贸易的时空范围,揭示在市场贸易站稳脚跟之前,历史上不同文化曾出现过的各种交换形态,这其实也是布罗代尔《物质文明》探讨的主题之一。印裔美籍人类学家阿卜杜拉主编的经典论集《物的社会生活》探讨的主题,是围绕商品形成的复杂社会关系与文化意涵。和马克思关注物的生产过程不同,阿卜杜拉主要从物的交换环节入手,对物与人的关系进行深入探讨。他对物物交换、市场贸易与礼物交换的辨析,揭示了市场贸易在不同文化的影响限度。因此,商品化,亦即哪些物可以交付市场出售,在他看来是一个很重要的问题(Arjun Appadurai, ed., The Social Life of Things: Commodities in Cultural Perspective, Cambridge: Cambridge UP, 1986, pp. 3-63)。社会经济史很早就关注长距离贸易、国际贸易问题,这个领域相对忽视的一种交换方式,是在不同家庭之间发生的互惠行为,尤其是戴维斯曾深入探讨的礼物馈赠行为与理念,这主要发生于亲属之间,但有时也发生于只存在利益关系的不同阶层之间,阎云翔《礼物的流动》讨论的中国社会中用于拉关系、走后门的礼物就是一例。在文化体系方面,围绕互惠行为,形成了相关的制度与仪式,莫斯揭示的“礼物之灵”,是以宗教形成存在的一种互惠制度。 在以往的社会经济史研究中,消费问题一直没有受到足够的重视,而人类学、社会学与物质文化史研究则将之视为核心课题。凡勃伦就是从社会角度研究消费的开拓者,桑巴特从中世纪王宫的奢侈消费习气寻找资本主义起源和发展的基本动力。在当代学术界,消费成为社会文化分析的核心问题之一,相关理论花样翻新。美国人类学家西敏司的《甜与权力》考察了糖在欧美的消费史,他细致探讨了来自拉美甘蔗种植园的食糖,是如何被欧美工人阶级受消费,对他们的生活又产生何种影响的(《甜与权力:糖在近代历史上的地位》,朱健刚、王超译,北京:商务印书馆,2010年)。结构主义影响下的饮食研究,揭示了可吃与不可吃背后的文化逻辑(如列维-斯特劳斯的《神话学》、道格拉斯的《洁净与危险》)。消费(如饮食)也是社会关系的建构过程,《礼记·昏义》说婚礼亲迎之后,新郎新娘应“共牢而食,合卺而酳,所以合体,同尊卑,以亲之也”,说的就是这个道理。在布尔迪厄那里,消费是社会区隔的主要手段。而到了德塞都的日常生活理论中,消费是个意义的生产过程。物质文化史研究,在很大程度上被定义为对消费的研究,英国学者柯律格的《长物》就是从消费者(特别是文震亨)的角度探讨明代的物质文化的(柯律格:《长物:早期现代中国的物质文化与社会状况》,高昕丹、陈恒译,北京:三联书店,2015年)。台湾学者巫仁恕《品味奢华》一书,副标题特地标出“消费社会”一语,以此提示其主题。该书探讨的主体内容,包括轿子、服饰、家具、饮食、旅游等,大都可归入物品或服务的消费(巫仁恕:《品味奢华:晚明的消费社会与士大夫》,中华书局,2008年)。这自然是可以理解的,因为在经济活动的四个环节中,消费无疑是社会文化机制(社会分层、文化偏好)介入最深入的一个环节,最适宜开展物质文化史研究。但笔者要指出的是,消费仅仅是经济活动的四个环节之一,不应因为消费的重要性,忽视对生产、分配与交换环节的物质文化史研究。 综合上述讨论,在图1所示的分析框架中,经济过程包括生产、分配、交换、消费四个环节,这四个环节共同构成了物质文化史需要探讨的基本线索。同时,各个环节具备不同的面向:经济过程为理解物提供了基本骨架,社会关系为物提供了血肉,而文化体系为物提供了“精神”。只有结合这四个环节、三个面向,才有可能对物的不同面向进行较为系统的把握。 日常性与生命史 我们已经梳理了围绕物形成的经济过程、社会关系与文化体系之间的关系,并指出这是物质文化史的基本内容,那么需要进一步追问的是,如何从理论上把握历史上日常物质生活的基本特性?探讨物的历史与人的历史之间的关联?在这方面,布罗代尔提供了什么灵感?让我们回到《物质文明》。 在《物质文明》第一卷前言部分,布罗代尔谈到物质文明的基本特征,他指出:“这种无处不在、无孔不入、多次重复的物质生活表现为一整套惯例:播种小麦、种植玉米、平整稻田、在红海航行,如此等等,都是照老办法进行。过去在现时中顽强地表现自己,贪婪地、不动声色地吞噬着人们转瞬即逝的时间。”(《物质文明》第一卷,第25页)在前言末尾,他又花费不少笔墨,为把日常生活纳入史学研究进行辩护: 还有最后一个选择需要论证,就是把日常生活不折不扣地纳入历史的范围。这样做有什么用处?是否必要?日常生活无非是些琐事,在时空范围内微不足道。你愈是缩小观察范围,就愈有机会置身物质生活的环境之中:大的观察范围通常与重大史实相适应,例如远程贸易、民族经济或城市经济网络。当你缩短观察的时间跨度,你看到的就只是个别时间或者种种杂事;历史事件是一次性的,或自以为是独一无二的;杂事则反复发生,经多次反复而取得一般性,甚至变成结构。它侵入社会的每个层次,在时代相传的生存方式和行为方式上刻下印记。……社会各层次的衣、食、住方式绝不是无关紧要的。这些镜头同时显示不同社会的差别和对立,而这些差别和对立并非无关宏旨。整理、重现这些场景是饶有兴味的事情,我不认为它浅薄无聊。(《物质文明》第一卷,第26-27页) 在布罗代尔看来,物质文明的基本特征是重复性,而这恰恰也是日常生活的基本特征,这是因为物质文明位于日常生活的中心。这种“贪婪地、不动声色地吞噬着人们转瞬即逝的时间”的重复性,不是别的,而是布罗代尔穷毕生之力孜孜以求的“结构”,一种长时段的存在方式。正是隐含于物质文明与日常生活背后的“结构”,构成了布罗代尔开展研究的出发点,这应该也是今天倡导对两者进行研究的基本原因。通过揭示物质文明与日常生活的重复性或曰结构性,布罗代尔强调了两者之间的内在关联。物是日常生活的外在表象,而日常是物质文化存在的基本形态。 日常生活中物的存在形态,深刻地影响着生活其间的人。《物质文明》揭示,物的日常性,在一定意义上说型塑着人的生活世界,不过这种物的日常性的政治面向,应该说是布罗代尔不曾完全意识到的(不过他对这一日常性背后的阶级差别有深刻的认识)。日常生活的重复性,很容易让人联想到抽象、乏味的统计数据(乏味通常也被视为日常生活的基本特征)。实际上在这种表象背后,可能存在着不同主体之间的互动、对抗。日常意味着行为、态度及周遭环境的重复性,日常生活就是由物质生活中无数琐碎物事的无数次重复造就的,时间被抹杀或“吞噬”了,周遭的物平日视而不见,事实上却与日常生活浑然一体,个人悠游其中,一切“从心所欲”,这种物我交融的状况,正是日常化的物质文化塑造的最基本的文化心理特征。从内在的角度看,日常落实到心理层面,表现为一种无意识,一种缺乏反思、批评的状态。正是由于这个特征,日常生活经常成为不同意识形态开展拉锯战的策略性场所,营造、维系某种形态的日常生活,成为塑造顺从的基本路径。正因为如此,日常生活才常常成为微观政治运作的基本空间,成为福柯的“微观权力”运作的最重要的舞台,而作为日常生活基本构筑材料的物质文化,常常也在微观政治中扮演着不容忽视的角色。出于同样的理由,日常性的物质生活也常常成为政治抗争的核心场所之一,这就是为何在中世纪盛期的欧洲市镇,时钟成为作坊主与雇工冲突的牺牲品的原因(勒高夫:《试谈另一个中世纪》,周莽译,商务印书馆,2014年,第77-94页)。 在这种意义上说,从事物质文化史研究的学者,或可尝试从日常物质文化中发现微观权力运作机制和微观政治抗争。日常的物质生活是微观权力结构生产与再生产的基本场所。美国学者白馥兰《技术与性别》对传统中国住宅的分析显示,传统中国的居住空间,就是父权制再生产的基本场所(白馥兰:《技术与性别》,江湄、邓京力译,江苏人民出版社,第39-136页)。同是这个空间,也可能成为微观政治抗争的舞台。这里所说的微观政治抗争,经常体现为斯科特在《弱者的武器》一书中描述的种种“日常形式的斗争”,“农民与试图从它们身上榨取劳动、食物、税收、租金和利息的那些人之间平淡无奇却持续不断的斗争”:偷懒、装糊涂、开小差、假装顺从、偷盗、装傻卖呆、诽谤、纵火、暗中破坏等(詹姆斯·C·斯科特:《弱者的武器》,郑广怀、张敏、何江穗译,译林出版社,2011年,第2页。笔者对译文稍作调整)。微观政治有时也以更温和的方式出现,一种有个性的穿着方式,在英国文化研究学者赫伯迪奇看来,既是亚文化的表征,也是抵制主流文化的政治举动(Dick Hebdige, Subculture: The Meaning of Style, London: Methuen, 1979)。正是在日常生活的层面,福柯讨论的规训双方展开了拉锯战。学校、医院、工厂是微观权力运作的基本平台,但也正是在日常生活的空间中,德塞都发现了反抗规训的种种“战术”,通过日常生活的实践,消费者(取其广义)“重新占据了社会文化生产技术所组织的空间”,他们的“消费程序和计谋”建构起“反规训的体系”(德·塞托:《日常生活实践》第一卷,《实践的艺术》,方琳琳、黄春柳译,南京大学出版社,2015年,第34-35页)。现当代丰富的档案史料,为在日常生活中发现微观政治提供了可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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