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研究的“碎片化”与唯物辩证法的应对
历史研究的“碎片化”问题,是当前史学界关注的一个学术热点,已有不少学者撰文进行讨论,指陈“碎片化”给历史研究带来的负面影响,寻找解决这一问题的办法,并力图指明历史研究的新方向。学者们的讨论对于认识和解决这一问题,无疑大有裨益,但对历史研究“碎片化”问题的实质似乎认识不深,对唯物辩证法应对这一问题的重要作用也没有给予重视。本文试就此提出自己的一点浅见。 一、历史研究“碎片化”的表现 较早且较系统地讨论历史研究“碎片化”问题的,应是法国史学家弗朗索瓦·多斯于1987年出版的《碎片化的历史学》一书。该书对20世纪影响世界史学发展至深至巨的年鉴学派进行了批判性研究,指出其第三代史学,由于过于注重收编其他人文社会科学,采用跨学科的研究方法,反而造成了历史研究的“碎片化”,研究的领域越来越小,研究的问题越来越窄,使历史研究变得支离破碎,趋近瓦解。“复数的历史学取代了单数的历史学,因为现在只有关于某一部分现实的历史,而不再有关于全部现实的历史了。”[1]167多斯引用他人之言来支持自己的判断:“我们正面临历史学的分崩离析”[1]167,“我们面临的历史是破碎的和包罗万象的”[1]168,“所有历史都变成了区域史”[1]171。多斯指出,精神病人、儿童、肉体、性欲、节庆、梦、想象、气候、微生物等均进入了历史学的领域,并且研究者仅仅满足于表象的罗列,揭示不出这诸般历史现象与整体史的本质关联。这种现象与年鉴学派第一代领导人马克·布洛赫及吕西安·费弗尔提倡的整体史已经背道而驰。马克·布洛赫与吕西安·费弗尔曾指出:“唯一的真正的历史就是整体的历史”,历史是“属于人类,取决于人类,服务于人类的全部活动”。[2]显然其所关注的是“人类的全部活动”,而在多斯看来,这一基本史学理念已被年鉴学派第三代传人放弃。当然,“有些历史学家在碎化现实领域的同时也宣扬总体性,他们的做法分为两步:先是进行碎化,然后再把碎片堆砌成一个虚拟的总体。……它舍去了结构分析和因果关系假设这些主要层面,因而根本搞不出全面的历史”[1]240。历史研究的“碎片化”问题,不只是表现在年鉴学派传人那里,受其影响,许多国家和地区的史学或多或少地都带有这一倾向,其景象可谓琳琅抛洒的一地物件,散乱无序。张仲民在论及新文化史研究的内容时有一段话:“诸如气味、情绪、梦、垃圾、屎、疼痛、姿态、眼泪、食物、盐、煤、火、声音、镜子、内衣、乳房、厕所、房屋、戒指、发型、服饰等过去不入历史研究者法眼的课题,现在都已经成为新文化史家的研究对象。”[3]这一段文字可以看作是对历史研究“碎片化”的真切而典型的表述。 历史研究的“碎片化”现象,在新时期的中国历史研究的诸多领域中,也或多或少、或早或迟地出现了。新时期的中国史学,特别是20世纪90年代以来的中国史学,受年鉴学派的影响或曰步趋其研究方法,也出现了与西方历史研究类似的“碎片化”问题。研究的对象森然万象:家庭、婚姻、妇女、儿童、老人、感觉、身体、仪式、象征、记忆、服饰等。总的说来,是研究对象琐细,研究问题窄狭,罗列历史现象,堆砌史料,一味地描述,缺乏理论分析、价值评判、意义阐述,许多都是无思想的现象描摹和陈述。这便阻滞了人们对历史总体的把握。 与研究对象和选题碎屑化相伴随的,是历史研究队伍的分散化。应该说,迄今为止,我们的历史研究工作模式主要还是个人单独作业或手工作坊式的,大规模分工合作式的研究并不多见。在这样的工作模式之下,历史研究的选题一般具有“随意性”,当然也有着史家的个性色彩,亦有利于“成一家之言”,这是不容否定的。但是,个体的人生是有限的,从时间到精力再到以有限的人生面对无涯的历史,自然要选择适当的课题。从史学史上来看,依靠个人来完成长时段多内容的通史,变得日益困难。在当前急功近利之风盛行、以多而快作为学术成果评价标准的情况下,历史研究选题的细小化便是自然而然的事情,这在客观上就形成了历史研究队伍的分散化。散兵游勇,各自为战,已经是史学界的普遍现象。隔行如隔山,老死不相往来的局面,不是在好转,而是在加剧,从史家主体的角度既已割断了历史的联系。正如一句俗语所说:史家在越来越小的范围内知道的越来越多。 当然,历史研究的“碎片化”问题,在史学界不同的专业领域,表现的程度并不一样,其中表现较严重的,一般认为是在中国社会史、文化史领域,尤其是在中国近代社会史、文化史的研究中。① 二、历史研究“碎片化”的实质 对于历史研究的“碎片化”现象,有的学者将其直接等同于微观化或局部化,进而认为微观和局部的历史研究也是不可缺少的。这显然不是“碎片化”问题的实质所在。有的学者则认为,历史研究的“碎片化”不单是选题琐碎,而且通篇也仅仅是描述或叙事。实际上这也只是“碎片化”的一种外在表现。笔者认为,“碎片化”问题的实质不在于微观或宏观、局部或整体、描述或论证,而在于缺乏联系的、发展的、全面的研究思维方式,在于具体的历史研究中没有处理好现象与本质、普遍与特殊等问题之间的关系。 在学术研究的层面,研究对象或选题的大小、微观研究和宏观研究,本无所谓学术价值的高低和地位的主次,而且,“碎片”也有大小之分,只是一个相对的概念。人的认识能力的有限性决定了研究对象或选题只能从“碎片”或“局部”起步。就研究对象或问题的相对性而言,空间上有广狭、时间上有长短、社会阶层上有上下、社会内容上有全缺、研究的问题上有大小。相对于全球史而言,中国史是局部的,相对于中国史而言,江南史是局部的,而一个村庄或家族的历史更是微观;相对于《史记》描述的3千年,《汉书》写西汉一代的历史,是短暂的,而相对于西汉一代,汉武帝时期则是短暂的;过去的历史研究注重精英阶层,新史学以来,开始注重下层民众,当今甚至注重到了社会最底层的乞丐;社会生活的内容丰富多彩,相对于整体史,政治史、经济史、社会史、文化史等专史都显得内容不全,而精神信仰的研究,即使是在社会文化史里面,也是部分的;有的学者选择宏大的问题,如中国传统社会结构,有的则选取某一时期妇女的发饰来研究,大小之异,不啻天壤。一个最典型的比较就是,同样是年鉴学派的代表作,布罗代尔的《菲利普二世时期的地中海和地中海世界》是整体史的代表,而勒华拉杜里的《蒙塔尤》则是微观史的代表。但仔细想想,布罗代尔的整体相对于整个欧洲和世界而言,其空间只在地中海周围,时间也主要在于菲利普二世时期,而勒华拉杜里的小村庄,却有着这一小小社区的经济状况、婚姻家庭、宗教信仰等几乎是社会全部内容的展示。所以,整体史和微观史只是相对而言的,而且无所谓高低贵贱之分。就表现形式来说,论证式的历史是19世纪以来历史的主要表现方式,被认为是历史著作的经典形式。这样的著作形式被认为能够有效地解释历史,阐明历史真相。但是,叙事或描述的历史,同样可以将历史建构成一个有机的整体,其间的因果关系和逻辑秩序亦如筋连络接,如吉本的《罗马帝国衰亡史》、史景迁的《王氏之死》、黄仁宇的《万历十五年》等。所以,问题的关键也不在此。“碎片化”之“碎”就碎在了缺乏联系、发展和整体的思维方式。 历史研究“碎片”的产生有两种情况:一种是自然的存在,一种是人为的制造。历史是过往发生的一切,已经一去不返,无法重现。人们对过去的认识只能通过史料,而史料只是过往历史留下的局部或片段痕迹。就这一意义上说,呈现在我们面前的只有历史的碎片。人为制造的“碎片”则是相对于过往的整体历史,研究者只能从局部入手,他首先要选题,选题就意味着将另外的部分暂时舍弃,从而集中研究这一人为割开的“碎片”,但进一步的做法,当是与较大范围的历史联系起来,探索其发展变化。可是,“碎片化”的研究只是将割开的“碎片”孤立研究,忘记或停止了与较大范围历史的联系,并静止地看待它。 如何将“碎片”连缀成有机的整体的历史,显然不能罗列现象,而必须有理论的穿透力深入到现象的背后,才能把握历史的本质,从而展示出有机的整体的历史,否则历史就是一地碎片。虽然说吉光片羽不可忽视,虽然说有的“碎片”具有全息性,但没有理论的粘合剂、没有意义之光的照耀,历史仍然是不可把握、不可理解的。当然,这不是简单地套用某种理论,刻意追求宏大叙事,而是从历史的实际出发,对历史力图进行整体把握的必然要求。今天看来,马克思主义史学理论依然显示出强有力的指导作用,唯物辩证法正是可以应对“碎片化”的有效思维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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