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世纪70年代以来,对“集体记忆”的讨论一直是国际学术界的热点,其运用范围也在不断扩展,大有涵盖一切历史和社会领域之势,现对其理论、概念和源流予以梳理。 “集体记忆”理论的提出 从学术脉络上看,西方学术界对记忆的讨论可谓源远流长。早在古希腊神话中,记忆女神谟涅摩绪涅就被称为诸艺之母。柏拉图、亚里士多德以及中世纪思想家奥古斯丁等人都对记忆有过探讨。近代以来,人类的记忆意识不断觉醒,各种纪念馆、档案馆和图书馆雨后春笋般建立起来,这种记忆意识与欧洲动荡的局势和不断爆发的大规模战争密切相关。 法国哲学家亨利·柏格森(1859—1941)奠定了现代西方记忆理论的基础,他在《材料与记忆》(1896)一书中专门讨论了“记忆”。柏格森的核心概念是“绵延”,意即在人的意识中,过去、现在与未来不可分割地连结起来,形成意识的绵延不绝。绵延并非混浊无物,知觉和记忆构成其内容,但“‘纯粹的’自发的知觉其实只是一种理想,一种极致。每一个知觉都填充着一定深度的绵延,都将过去延伸到当前之中,同时也由此成了记忆的一个组成部分”。换言之,绵延即记忆,记忆(含瞬间知觉)构成人对世界的认知和精神世界。 与柏格森同时,法国社会学家和人类学家埃米尔·涂尔干(1858—1917)提出了“社会事实”概念,即人的“一切行为方式,不论它是固定的还是不固定的,凡能从外部给予个人以约束的,或者换一句话说,普遍存在于该社会各处并具有其固有存在的,不管其在个人身上的表现如何,都叫做社会事实”。他认为,社会科学的任务就是从外部社会事实中寻求对人类行为做出解释,并明确反对从人的主观心理来解释人的行为。 柏格森所说的“人的意识”过于主观随意,令人难以把握。涂尔干则仅从外部社会事实对人的行为提供解释,但无法回答它何以影响人的行为。法国历史学家和社会学家莫里斯·哈布瓦赫(1877—1945)先后师从柏格森和涂尔干,他融合二人的思想,提出了“集体记忆”理论,认为所有记忆都受到集体、社会框架的影响和形塑。在“集体记忆”理论中,涂尔干的外部集体、社会框架的影响与形塑替代了柏格森的个人内在自由主义;而涂尔干由分析外部社会事实来研究人的行为活动则被转化为对人内在客观记忆结构的研究。换言之,哈布瓦赫成功地将涂尔干对人的外部客观性研究转化为对人的内部客观性研究,这一点得益于柏格森对记忆的精深分析。 “集体记忆”理论开辟了社会学向心理学和精神意识领域转化的有效途径,填补了二者之间的断裂。它的适用前景从一开始就超越了涂尔干的社会学理论,适用于一切社会学向精神和意识领域的渗透,在马克思主义社会学及其他学术领域都具有广泛的运用前景。 “文化记忆”和“社会记忆”相继出台 哈布瓦赫之后,英国学者弗兰西斯·耶茨出版了《记忆术》(又译《记忆的艺术》)(1966)一书。该书在记忆理论发展史上承前启后,详细梳理了西方古老记忆术发展历程,对理解“集体记忆”理论及其发展起着重要作用。耶茨简明扼要地指出了“场景”和“图像”对记忆的形成与储存的重要意义,不仅有助于理解哈布瓦赫的“记忆形象”、“记忆的社会框架”等概念,也有助于认识皮埃尔·诺拉的《记忆之场》、扬·阿斯曼夫妇的“文化记忆”理论。 “文化记忆”这一概念最早由德国艺术家阿拜·瓦尔堡于20世纪20年代提出。90年代,扬·阿斯曼夫妇对这一概念予以充分阐述。他们明显受到耶茨的记忆术“图像”等文化标识储存绵延记忆的启发,“文化记忆”是“机构化的记忆术”。它以“文化科学为研究的对象”,与“交流记忆”相对应,是指通过文化符号、文本、仪式和纪念性建筑等储存和传递的记忆。 这一理论的提出对文化遗产保护具有重要意义,其概念明晰易懂,被学界广泛使用。但其问题也比较明显,一是存在着把一切文化泛化为记忆的倾向,文化作为记忆的载体,同时也是各个时代的智慧的创造,不能等而视之;二是尽管作为集体记忆理论的细化,“文化记忆”仍在文本和档案等方面与历史记忆纠缠不清,造成新的概念困扰。由于它本质上是一种记忆术,并不关注记忆在文本形成中的作用,因而在历史研究领域的运用空间相当有限。 后来,韦策尔等人进一步提出“社会记忆”这一概念,来指称人们无意识地“制作历史”的日常实践,试图与文化记忆区别开来。这不仅没有多少实际意义,反而造成了概念的进一步纷扰,因为文化记忆有时也被称作社会记忆。 概念的纷扰与探析 尽管“集体记忆”理论持续发热,但何为“集体记忆”,则一直模糊不清,哈布瓦赫也没有给出一个明确定义。更重要的是,他始终将“记忆的集体性”与“集体记忆”混为一谈,以致后来者相沿以误或无从定义。实质上,在哈布瓦赫的概念使用中,反复强调的乃是“记忆的集体性”,即“记忆的社会框架”,但这一概念同样模糊。 根据哈布瓦赫的说法,这一社会框架首先是一个观念体系;其次是社会的各种习俗、戒律和法律制度体系;再次,它包括家庭、宗教、阶级等社会结构。这些实质上就是涂尔干所说的决定人的行为或活动的“社会事实”,即记忆受到这些“社会事实”的影响和重构,但又不尽然,因为这些社会事实并不能构成清晰的框架。这里所谓的“框架”,其实就是耶茨所说的记忆的时空场景,也可追溯到康德认识论思维的时空性。这一时空场景构成了记忆的框架与边界,而这个框架与社会事实同构。这便是边界认同理论的来源。 上述争论也源于集体记忆和个体记忆概念的困扰。虽然哈布瓦赫做了区分,甚至将个人记忆称为“传记忆忆”,但他始终认为,离开了他人或集体,个体将无法记忆。反对者则认为集体并不能记忆,只有通过个体才能记忆。事实上,这些争论源于概念的混淆,哈布瓦赫强调的是记忆的集体性,而不是具体的个人或集体的记忆。直到保罗·利科,才从语义上对二者做出清晰划分。利科认为,既然从亚里士多德、奥古斯丁以来都将记忆定义为内部感知的过去,那么凡指称为单数的记忆都是个体记忆,如“我的记忆”,即是我内部感知的过去,别人无法感知,因此是个体记忆;凡指称为复数的记忆,如“我们的记忆”,是我们共同感知的过去,即是集体记忆。就记忆的集体性而言,利科认为,也存在着不对称性。当人回忆的时候,存在着“我—忆—所忆”的内部结构,当“我”悬置外部世界进入纯粹记忆时,这里的记忆更多的是“自我”记忆;如果仅仅指普通的记忆,则“集体”成分多一些。 概括地说,“集体记忆”与“历史记忆”主要有以下区别:一是集体记忆是目前持续的思想,它的持续性不是人工的,而是自然地保持能够存活在集体意识中的过去。而历史记忆总是将过去分成不同时期,而每个时期总是对社会综合分析,以突出它与其他时期的差异性。二是历史记忆记录过去,而集体记忆保存传统;哈布瓦赫甚至认为“历史是单一的,也可以说仅有一个历史”;集体因成员不同就会有不同的记忆,一个集体中往往又会分为不同层次的小集体,从而形成集体记忆的多重性。三是集体记忆对过去一般没有明确清晰的时间,它总是在保持过去与目前的相似性中延续,在目前的社会框架和认识中对过去进行重构;而历史记忆则通过编年的方式,将过去并不连续的事件整合联系起来,赋予历史意义;历史学家借助理性,对过去的事件、观点进行选择,与过去和各种集体保持距离,以追求客观地重构过去。 史学运用与反思 既然集体记忆保存鲜活的传统,又与人的心灵密切相关,因此,一旦“记忆自身为一段可能历史的对象”时,不仅记记和传统被唤醒,也成功地克服了历史怀疑理性“批判的锋芒插入记忆之树与历史的表皮之间”所带来的破坏。正是基于此,皮埃尔·诺拉通过对法兰西民族叙事“记忆之场”的历史考察,成功唤醒了法兰西民族的记忆,对重塑民族认同和精神作出了重要贡献。 记忆与历史并非截然相对,重大历史事件构成人们心灵记忆的基础。但一些重大历史事件给人带来的却是巨大的心灵创伤。如何正确地面对这种创伤记忆,保罗·利科在《记忆、历史与忘记》(2004)一书中做了深入阐述。他认为历史学家的任务就是要使真实历史成为活的记忆,而不是抹杀、歪曲或尘封入档。只有对历史充分记忆、对罪行彻底忏悔,才会有真正的赦免、和解,抚平创伤,创造未来。这样,历史就有了鲜活的存在意义。古人说,“前事不忘,后事之师”,正如习近平同志指出:“历史是最好的教科书,也是最好的清醒剂。中国人民对战争带来的苦难有着刻骨铭心的记忆,对和平有着孜孜不倦的追求。” 总之,“集体记忆”理论被广泛运用于历史学和社会学领域,边界在不断扩大。不过,相关研究仍集中于遗迹、电影、博物馆、大屠杀、法国革命等近现代事件。近年来,国内学界的研究也大致如此。相对而言,将集体记忆具体运用到传统经典和历史文本领域的研究则明显不足。事实上,很多时候历史与集体记忆相互交织。文本的历史或有灭失和断裂,失去文本的历史将很快蜕变成模糊的集体记忆,从现实的理解中重新建构。从集体记忆与历史记忆的相互关系出发,不仅对历史重构中的历史书写有一个客观认知,而且一些重大历史的“真伪”也变成了记忆重构与传统绵延的问题。 同时也应看到,对于“集体记忆热”,近些年已有学者提出“术语滥用”和“语义过载”的警告。虽然理论和概念层出不穷,但能解决历史和社会问题的理论并不多见,盲目跟风的现象较为严重。正确的态度应是既不固步自封,也不盲目跟风,而是坚持理论为史学服务,与解决中国史学问题相结合,最终提出有价值的创新理论。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