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结构性歧视认为美国社会是开放的,可以吸纳任何愿意适应主体社会规范之士的理论,亦即同化理论,因在历史上并不适合少数种族的情况而受到学者们的批判。在这种批判中,产生了结构性歧视理论。该理论认为,种族歧视直接植根于社会的组织机构中,包括公司、学校和各级政府机构都无一例外。 罗伯特·布劳纳在其所著的《美国的种族压迫》一书中即持此论。布劳纳确信美国社会存在着结构性歧视。 他采用“内部殖民主认”(internal colonialism)概念,解释何以某些集团能够成功而其他集团却不能的原因。布劳纳认为,少数种族(非洲裔美国人、土著美国人、契卡诺人和亚裔美国人)“都有受压迫的背景,都可据此被认作是潜在的政治统一体”。他指出了造成有色人种同欧裔人种有所区分的3个条件,即强制入境(如奴隶制)、 非自由劳工(不能在劳工市场上随意选择职业)和文化摧残(如破坏奴隶家庭、不准华人女子入境、敌视土著宗教、使墨西哥人家庭动荡不安的季节劳工做法)。虽说欧洲移民肯定也经历过文化冲突,但他们不必面对此种社会机制方面的或法制上的压迫。布劳纳认为,所有的白人集团普遍得益于对非白种人的种族压迫:“从历史的角度看,有色人种提供了大量的辛苦劳工(和技术技艺),为工业化和现代化打下了必需的农业基础和矿业-交通-通讯基础,而欧洲人主要是工作于已经实现了工业化的、现代的产业部门。”〔9〕埃德娜·博纳西什在《一种民族敌对理论》一书中认为存在着互相竞争的3种利益:商人或雇主、高薪劳工、低薪劳工。 她认为低薪劳工总是被资方用于降低生产成本,并对高薪劳工构成威胁。博纳西什认为种族主义的温床主要是高薪白人劳工,正是他们在千方百计地维护着自己的经济利益。她引证美国历史上1882年的排华法,证明他们是如何运用自己的权力使少数种族边缘化并被推向不会威胁高薪劳工的廉价劳工市场的〔10〕。 有些不同意博纳西什论断的学者,提出了分割理论,强调资本主义统治阶级及其成员总想保护自身利益。在马克思学说的框架中,理查德·爱德华兹、戴维·戈登和米歇尔·里奇都认为居于统治地位的资本家阶级创造了一种双面式劳工市场,以图瓦解劳工力量,使之难以组织起来:重要劳工市场上的职业,高薪、干净、安全,有晋升可能;而次要劳工市场的职业则恰好相反。难怪,第一流劳工市场主要由白人构成,而非白人工人、有色的土著工人、妇女和年轻人,则是厕身二流劳工市场〔11〕。 马里奥·巴雷拉著《西南部的种族与阶级》,批评并揉合上述模式,“从阶级分层的殖民观点”出发,提出一种种族不平等的理论。他相信契卡诺人(墨西哥裔美国人)的历史经历可以通过内部殖民主义理论加上阶级动态说予以很好描述。他说,契卡诺人已经作为附属性阶级构成部分揉入美国经济之中。巴雷拉认为阶级是指那些在社会生产活动中有着相似关系的一伙人。他承认契卡诺人厕身于几个阶级但无论是在工人层、小资产阶级层或职业管理阶层,这些人都会发现自己处于较低的等级,“在各阶级中的契卡诺人都承受体制性歧视之苦,尽管各阶级的形式有所区别”;职此之故,契卡诺人理应有一种基于共同经历的集团利益。不过,巴雷拉承认存在着一些不断转换的政治模式,契卡诺人的阶级利益有时候会压倒种族集团利益,有时候却正好相反〔12〕第三、民族一致性该理论认为,凡试图进入东道国社会而受阻的那些集团,为了在敌意的环境中经济上有所发展,倾向于依靠本民族社团提供的安全和保护,开始其经营活动。 埃德娜·博纳西什提出一种“少数中间人”(middlemanminority)理论,解释那些促使移民集团进入社会角色的强制性因素。她认为少数中间人是独立的业主,不能投合上层资本家阶级和工人阶级大众的需要。在《民族一致性的经济基础:日裔美国人社区的小企业》中,博纳西什和约翰·孟德尔指出:日本人“成了业主……,因为种族歧视使他们在一般经济生活中难以找到发展的机会。独立的小生产是不取决于白人意志而谋取成功的一条可资替代的道路”。中间人集团倾向于经济活动,有时是重要的经济活动,他们典型的归家庭所有的商号可以繁荣起来;但“整体说来,这些少数人士在社会结构中处于危险的位置,有可能屈服于敌对行为”〔13〕。 由伊凡·莱特在《美国的族裔企业》中提出的文化理论,认可所谓非洲裔和亚裔美国人面临种族歧视的说法,但却力图解释为什么华裔和日本裔企业成功的比例大而非洲裔比例小的原因。莱特认为华裔和日本裔移民中,民族传统和有效的亲属网推动了企业成功。黑人之所以在美国缺乏经营企业的传统,是奴隶制和歧视的长期经历摧残了文化和亲属连系〔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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