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封建社会虽亦由士、农、工、商四民构成,其历史较日本更长,然而,这种展示社会分工、又反映社会地位的身分等级制,建立在土地私有制的基础上,故而缺乏稳固性。这首先表现在土地的买卖使贫富的改变经常化。此外,科举选官制度更为社会各阶层提供了入仕的机遇。所以,中国缺乏形成严格身分制与世袭等级制的基础,各阶层处于经常的流动之中,而正是在这种流动中,中国形成了地主、官僚、商人三位一体的社会组合,这种模式代表了中国封建社会最一般的社会结构形态。也是通常被视为中国封建社会超稳定系统得以建立的原因之一。 总之,在17、18世纪近代资本主义形成的前夜,处于都市发展时期的中日商人,在地位与权益上所表现出的差异,实质上是两国封建文化的差异,由于不同的文化从不同的方面制约着其都市的政治与经济,从而使两国形成了不同的发展道路。它表明,这一时期的日本,早期融入的儒家文化已经变化,并让位于其形成过程中的民族文化。而中国,明清时期的都市经济虽然出现了资本主义萌芽,却仍不失为传统的都市结构与形态。 都市被视为人类文明的象征。都市文化是社会文化的缩影。由上述中日都市及商人的比较,我们不难找到19世纪中叶两国在转型时迥然相异的原因,也不难发现日本迅速走上资本主义道路,主要在于根植于其封建社会中的有别于中国传统文化的民族文化。 注释: ① 参见《原田伴彦论集》第3卷,第203页。 ② 《史籍杂纂》第三,《由绪》;幸田友成:《江户与大坂》。 ③ 竹内诚:《江户与大坂》,第97~99页。 ④ 丰田武:《封建都市》,第352页。 ⑤ 《续碑传集》卷3,冯桂芬《太傅武英殿大学士潘公墓志铭》。 ⑥ 《淮安河下志》卷12,见王振忠《明清淮安河下徽商研究》一文,载《江淮论坛》1995年第3期。 ⑦ 参见何炳棣:《明清社会史论》第二章,表六。 ⑧ 乾隆《歙县志》卷13,义行。 ⑨ 《碑传集》卷50,翁方纲《翰林院编修程君晋芳墓志铭》;徐书受《翰林院编修程鱼门先生墓表》。 ⑩ 《原田伴彦论集》第1卷,第315页。 [11] 《东京百年史》第1卷,第996页。 [12] 《江户町人研究》第1卷,北原进《宝历--天明期的江户商业和札差》。 [13] 谢肇浙《五杂俎》。 [14] 《皇朝经世文续编》卷51,王赠芳《谨陈补救淮盐积弊疏》。 [15] 民国《歙县志》卷1。 [16] 杨钟羲《意园文略》卷1。 [17] 《清史稿》卷123,食货志四,盐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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