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世界完全以游牧为主的民族已很少,生活在欧洲北极圈内部分沙米人现在仍靠牧养驯鹿过活。他们传统的生活方式和社会组织是复原和研究人类历史上游牧社会的重要资料。 1991--1992年承挪威国家人文科学基金会(NAVF)邀请,我除在几所大学任教外,还对北极地区的沙米人进行了考察。友人勃克曼、刘白沙夫妇驱车数千英里,带我们遍访沙米人聚居地。 一、概况 沙米人(Sami或Saami)在过去人类学文献中称拉普人(Lapps)。前者为本族自称,意为“(我们)人民”;后者是瑞典人、芬兰人、俄罗斯人对他们的称谓,沙米人颇不乐闻。今天挪威、瑞典等国官方文件已统一称“沙米人”。 沙米人现共有50,000--70,000人(九十年代初统计),分布在北纬60°--71°,东经10°--40°之间,散住于挪威的芬马克、特罗姆斯及诺兰三郡(约30,000--40,000人)[①]、瑞典的北博顿、西博顿及耶姆特兰等郡(约17,000人)、芬兰的“沙米领地”(约5,700人)、俄罗斯的科拉半岛中部(约2000人),是一个跨境挪、瑞、芬、俄四国的民族。 沙米人语言属乌拉尔--阿尔泰(Ural-Altaic)语系中的芬兰--乌戈尔语(Finnish-Ugaria)语族,与匈牙利语及芬兰语接近。沙米语共有九种方言。挪、瑞、芬、俄四国合组的沙米人研究所(设在挪威的考吐克诺)正研究如何保护方言而又能形成一种规范化的沙米语问题。不少沙米人会说所在国主体民族的语言(沙米人知识分子还多会说英语),沙米语中充满相邻语言(挪威语、瑞典语、芬兰语、俄罗斯语)中的借词。 沙米人原有简单的图画文字,用红色写在萨满鼓上,描绘神祗的形象和表述祈求的愿望(曼蔻,1950;阿尔巴克和贝格曼,1991)。十七世纪传教士曾以拉丁字母为基础为沙米人创造过文字,书写宗教经籍;本世纪二三十年代及二战以后,语言文字学家又两次创造沙米文;1980年,沙米人学者自己创造出一种新文字,普遍流行。目前已有大批用新沙米文写成的文学作品及记述沙米文化的著作问世,并出版了多种报刊,其中Sami Aigi(《沙米日报》),在挪威沙米人中发行甚广。 沙米人从何时起分布到今芬兰-斯堪的那维亚地区?有些学者认为当地“古石器时代”[②]以后的文化遗存,包括阿尔塔(Alta)著名的崖雕(参见赫尔斯考克,1988),为沙米人先民所遗留(崖雕一些画面能以沙米人习俗解释之);但另一些学者主张,沙米人作为一个具有自我认同意识的族群不可能形成如此之早。现在多数人达成的共识是公元前后相当于铁器时代早期的Kjelmφy文化明显属于沙米人的祖先(沙米人研究所,1990,20-21页)。 此后,沙米人才见于历史记载。塔西佗的《日尔曼人》(公元98年)一书及挪威北方首领奥塔(Ottar)《致英王报告书》(公元890年)提及Fenni人,据研究即包括沙米人的先民在内。“沙米”一词首先见于中世纪北欧英雄故事即所谓Saga之中。公元1200年,丹麦史学家曾记载沙米人擅长滑雪和射箭;同时开始使用“拉普”一词;此后沙米人在历史文献中便常以“拉普”出现。 关于沙米人对自己历史看法,则反映在他们古老诗歌(yoik)[③]之中。他们把沙米人历史分为三个阶段。第一阶段:沙米人先民发现了现今的土地,征服了更古老的土著居民。第二阶段:另一种与先来者有亲缘关系部落到来,居于统治地位并与融合。第三阶段,“王的时代”,过去“自然的法律就是人的法律”,现在则为“王带来的法律”所代替(沙米人研究所,1990,19页)。这一传说似乎反映历史上沙米人曾形成某种政治组织,有自己的统治者,但这并不表明沙米人曾建立自己的政权。 从中世纪起,沙米人即臣服于所在地的国家政权,纳贡或纳税。沙米人的分布地区,经过1751年一系列条约,分属挪、瑞、芬、俄四国至今。 沙米人原有自己的宗教信仰,有自己的巫师--萨满。他们崇拜日、月、雷、风;信奉神祗中有猎神、丰收之神、春天之神、看门女神以及像其他北方民族一样还有熊神。这种原始宗教是适应于沙米人生态环境的文化现象(菲耶尔斯特伦,1987)。公元1600年左右,基督教开始传入(挪威沙米人地区第一个教堂建于1603年),带来欧洲先进技术文化。但十八、十九世纪以后,传教士推行官方强迫同化政策,摧残传统文化。推行所谓“挪威化”,禁止萨满活动,连写有图画文字的萨满鼓也大加摧毁[④];禁止学校使用沙米语,只准用挪威语教学。 所幸,挪威政府二战以后改变了对沙米人的政策。今天沙米人不仅大力发展经济,而且正努力振兴自己的文化,大力推行自己语言文字。原始宗教的信仰和仪式至今仍在民间有影响,巨石怪树受到崇拜。 沙米人原靠狩猎、捕鱼、采集为生。他们在森林中猎取驯鹿和其他猎物,捕捉鸟类,在海湾捕捉鱼类和海兽,在内陆河湖中捞取淡水鱼,并且尽可能采集当地为数不多的野生植物以及拣取鸟蛋和贝类,因地制宜,在严酷的北极环境中维持自己的生活。因人口不多,需求有限,尚能保持生态平衡。 收税者贪得无厌的需求,使沙米人不能不过度的狩猎,加上从十六世纪以后火枪的传入,遂造成野生动物锐减。正是从十六世纪起,沙米人便开始了驯鹿的豢养和放牧;更晚,沙米人又建立了养畜牛羊为主的农庄;当然,在条件有利地区,他们仍然从事狩猎和捕鱼。(参见奥德纳,1989年)。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