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古代西方历史叙述类型、动机与历史意识的萌生(3)
古希腊--罗马传记的典范是普鲁塔克的《希腊罗马名人传》。在传记产生的时代,《伯罗奔尼撒战争史》这样的历史学专著已经存在。与之比较,传记的特点在于这种叙述具有更为鲜明的主观色彩,它适于通过人物生平事迹的描述对人们进行道德教育。如同普鲁塔克所言,“我写的不是历史,而是传记。……我也必须得到读者的许可,俾能专心致志于人物灵魂的特征及其表现,并借此描绘每个人的生平事迹,而将他们的赫赫战功政绩留给别人去写。”(注:普鲁塔克:《希腊罗马名人传》,黄宏煦主编,商务印书馆1990年11月第1版,中译本序,第13页。)显然,与其说普鲁塔克在读者的许可下专心描述名人灵魂的特征,不如说他是想通过名人的行为去感染读者的灵魂。因而在叙述目的上,传记并不比史诗有更大的企图。它同样树立英雄,进行道德教育,不同之处是,史诗由于是全民族智慧的结晶而表现出一种集体无意识,传记作为阶层分化更为明显的时代中的个人叙述行为,往往受制于叙述者所属阶层的意识形态。社会阶层的分化使历史叙述的动机更为复杂。叙述者作为文化的代言人,将某一阶层中人物的历史行为制成标本,意图使叙述作品隐含的诸多历史意识仅仅外显为个人行为的模仿。很明显,个人行为不过是传统和历史的极小部分,也是历史的表面现象,因而阅读这种传记的读者不可能认识到影响个人行为的各种社会因素。 四 编年史、叙事史与保持社会连贯性 如果从展现叙述者的主体性的强弱来看,编年史较之传记在表面上显得微弱得多,事实却并非如此。以塔西佗的《编年史》为例,其特色在于吏实的真实性与叙述时间的连续性。这部优秀的编年史证明,编年史绝不从来就代表记流水帐。根据塔西佗对内容的求真意识及强烈的因果解释意识,其叙述动机中显示出更系统的主体作用。为了说明古罗马自共和向帝制的转变,《编年史》中所有的事实都经过精心挑选,时间固然是连接事实的线索,而将事实的叙述合情合理地附着在这条线索之上,从而展示出一种事态发展的内在原因,这已经是一种现代意义上的历史重构。因为我们不可能了解每一个时间点上的事态变化,而中间的断裂不得不依靠主观推演来填平。古罗马的其他编年史家同样或多或少地着意建构一部编年史以支持一种预想的结论,但在处理事实的客观性与叙述的主观性方面,塔西佗无疑比其他人进行了更富有成效的尝试。值得重视的是,这种编年史已经是一种非常成熟的叙述类型,这主要归因于它以事件为叙述中心而非以人为中心。尽管人是事件的发动者,也是历史叙述的最终承受者,但事件作为叙述中心使人们不再仅仅注意到单纯个人的因素,而必须考虑创制历史的行为中人与人、人与环境之间的相互制约。当然,古希腊、罗马时期的编年史并不是唯独能反映这种历史意识的叙述方式,更成熟的表现在叙事史之中。 叙事史的雏形可以追溯到史诗,但史诗中包含的众多虚构因素使现代历史学家没有将它归入成熟的叙事史之中,希罗多德、修昔底德、色诺芬、李维、凯撒等都是叙事史家的杰出代表。他们的著作毫无疑问,在现代仍被视为历史叙述的典范。克罗齐说道:“近代史学大体还是希腊人留下来的样子,其中大部分事件我们还是象古人一样去想的,虽则当中增加了一些东西并在整体上受到了另一种光辉的照耀,但古代历史学家的著作仍保存在我们自己的著作中:这真是一种‘永恒的财富’,如同修昔底德希望他的历史成为这样一种财富一样。”(注:克罗齐:《历史学的理论与实际》,傅任敢译,商务印书馆1982年9月第1版,第145页。)由此可见,古代历史叙述对后世历史学影响之深远。 古代叙事史已经将两千多年来困扰史学家的求真与致用这两个范畴明确提出来了。历史叙述的动机是求真还是致用显然会直接影响史学家主体性的发挥,进而显示叙述中历史意识的差异。我们以希罗多德与修昔底德为例进行分析。希罗多德说:“把这些研究成果发表出来是为了保存人类的功业,使之不致由于年深日久而被人们遗忘,为了使希腊人和异邦人的那些值得赞叹的功绩不致失去他们的光彩,特别是为了把他们发生纷争的原因给记载下来。”(注:希罗多德:《历史》,商务印书馆1959年6月第1版,第1页。)而修昔底德说:“如果那些想要清楚地了解过去所发生的事件和将来也会发生的类似事件(因为人性总是人性)的人,认为我的著作还有一点益处的话,那么我就心满意足了。”(注:修昔底德:《伯罗奔尼撒战争史》,谢德风译,商务印书馆1960年4月第1版,第18页。)可见,希罗多德的叙述是为了保存事实,所以更注重事实的真实性,而修昔底德更希望其叙述有益于后人,尽管修昔底德以史料批判著称于世,但他对叙述之实用性的关注是超乎一切的。我们毋须在此列出各位古代叙事史家叙述的真实性与实用性的表现,必要做的是分析这两种叙述动机中所蕴含的历史意识。 在叙事史中追求史实的真实性无可厚非,但古人并不一定明白追求真实性的目的所在。我们试问,日常生活中,为什么说谎者通常在谎言被揭穿后受到人们谴责呢?思考这个问题能使我们进入求真意识起源的境遇。单个人的活动在解释时无所谓真假,它不受道德的约束。然而,当人们无法单独生存或完成某项任务时,不得不为了共同利益而协力相助,于是显露出求真的需要。人们之所以共同活动依赖于利益的纽带。共同活动与利益需要产生了交往与分工。马克思认为:“受分工制约的不同个人的共同活动产生一种社会力量,即扩大了的生产力。由于共同活动本身不是自愿地而是自发地形成的,因此这种社会力量在这些人看来就不是他们自身的联合力量,而是某种异己的,在他们之外的权力。”(注:马克思、恩格斯:《德意志意识形态》,《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人民出版社1972年5月第1版,第39页。)正是这种异己的力量要求交往活动的真实解释,否则交往难以维系,利益的纽带也将受损而断。史学家总是处于某个集团之中,他希望自己的叙述代表该集团之利益,从而使自己代表该集团所有成员。在两个有着利益交往的集团中,如果某个集团中的历史学家为了本集团的利益对交往活动的真实性进行歪曲,而该集团又接受了这种解释,那么就将导致这两个集团交往的危机。因此,只要这两个集团希望维持正常的交往,隶属于其中的任何一位史学家对它们之间的利益交往都必须尽量采取不偏不依的态度,因为,集团之间的共同活动产生的异己力量制约着他的行为,他不能单为了本集团的利益而置历史的真实于不顾。由此可见,求真意识是确保社会交往正常进行的原则,也是保证社会发展连贯的必要条件。 历史叙述如果只要求获得真实性,而不考虑实用性,那么它就无法与现实联系起来。近现代追求历史叙述客观性的历史学家可能对历史学的现实功能嗤之以鼻,事实上,如上所述,叙述真实性获得后得以保证的社会连贯性难道不正是史学实用性的表现吗?再者,历史是现实参照系。我们总是将现实置于一个根据历史归纳而得来的概念模式内,这样,现实才能获得理解,人们才能从环境的不确定而产生的恐惧中逃逸出来,这也是历史学的用途之一。然而,这两种用途却不是古代叙事史家所能认识到的,它似乎是十九世纪以后史学家的任务。古代叙事史家对历史叙述实用性的考虑更多地在道德教训这个方面。 尽管古代叙事史中对历史叙述的真实与致用这两个观念有着十分明确的要求,但古代叙事史家并没有认识到真实与致用成为历史叙述之必然目的的真正奥秘。然而,不可否认的是,古代叙事史之中对求真意识与致用意识的追求大大丰富了历史叙述所包含的历史意识。正是这两种意识的显露,古代叙事史得到后世历史学家的认可,成为历史学诞生的象征。 从神话叙述到史诗、谱系、传记,再到编年史、叙事史,在这个历史叙述类型的排列中,历史意识萌生了,而且不断丰富。居后的叙述类型总是在涵盖前面的叙述类型所包含的历史意识之时又进一步明确和充实它们。以叙事史为代表,古代历史叙述不仅是认知社会的方式之一,它也为人们提供仿效的英雄形象,为传统与历史发展的连贯性以及社会交往的正常运作作出前所未有的努力。古代西方历史叙述确定了西方历史学的基本类型,它已经表现出的历史意识一直暗暗地支配着历史学家的叙述行为,然而,历史学并没有就此止步,时代的变迁正为历史意识的扩展以及历史叙述新动机的形成创造着新的动力源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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