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96年6月3日清政府同俄国政府签订《中俄密约》 《中俄密约》,俄国与清政府订立的秘密条约。 1896年6月3日(光绪二十二年四月二十二日)沙俄利用中国在中日甲午战争中战败的困境,藉口“共同防御”日本,诱迫清政府派遣特使李鸿章与俄国外交大臣罗拔诺夫、财政大臣维特在莫斯科签订《御敌互相援助条约》。又称《防御同盟条约》。一般称为《中俄密约》。全约共六条,内容是:日本如侵占俄国远东或中国以及朝鲜土地,中俄两国应以全部海、陆军互相援助;非两国共商,缔约国一方不得单独与敌方议和;开战时,中国所有口岸均准俄国兵船驶入;为使俄国便於运输部队,中国允于黑龙江、吉林地方接造铁路,以达海参崴,该事交由华俄道胜银行承办经理;无论战时或平时,俄国都可通过该路运\送军队军需品;此约自铁路合同批准日起,有效期十五年。根据《密约》第四条,同年9月8日由中国驻德、俄公使许景澄与华俄道胜银行代表在柏林签订了《中俄合办东省铁路公司合同章程》。合同规定成立中国东省铁路公司,其章程照俄国铁路公司成规办理。至此,俄国获得了使西伯利亚大铁路穿过中国领土直达海参崴的特权。《密约》的签订和筑路权的攫取,为沙俄侵略势力进一步深入和控制中国东北地区提供了各种方便,大大加强了沙俄在远东争夺霸权的地位。 清政府同俄国政府签订《中俄密约》 1896年6月3日,清政府特使李鸿章同俄国财政大臣和外交大臣在莫斯科签订《御敌互相援助条约》,即《中俄密约》。这是沙俄以共同防治日本侵略为借口,贿赂李鸿章,利用沙皇尼古拉二世举行加冕典礼的机会签订的。《中俄密约》共六款。 主要内容:一、如果日本侵犯俄国亚洲东部或中国、朝鲜领土时,中俄两国共同出兵并相互接济军火、粮食;二、开战时,俄国军舰可驶入中国所有口岸;三、允许俄国在黑、吉两省修筑铁路直达海参威;四、任何时候,俄国均有权通过该路运送军队和军需品;五、有效期15年。从此,沙俄侵略势力进一步深入中国东北三省。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