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38年6月27日国民政府提出“保卫大武汉” 1938年6月27日,国民政府军事委员会颁发《抗战一周年宣传大纲》,提出“保卫大武汉”的口号。 徐州失守前,毛泽东在致王明、周恩来、博古、凯丰的电报中指出:“必须准备在徐州决战失败后,仍有充足力量为保卫武汉而战。”徐州失守后,中共中央提出当前紧急任务是“保卫武汉,保卫全国”、“以持久战最后战胜敌人”。中共中央代表团还向当局提出了保卫武汉的具体意见,15日,王明、周恩来、博古联名在《新华日报》上发表了《我们对于保卫武汉与第三期抗战问题的意见》一文。 6月中旬,国民政府军事委员会制订出保卫武汉计划。作战方针为:守备华南海岸及华东、华北现阵地,积极发展游击战,钳制和消灭敌人;支援马当要塞,在鄱阳湖以东迎战敌人,阻其溯江向九江集中;将主力置于武汉外围,利用鄱阳湖及大别山之地障与长江两岸之岳陵湖沼作持久战,作战重点放在外翼,预备与敌主力作战4至6个月,消耗其继续攻势的能力。 18日,日军大本营发出准备进攻武汉的命令:海军舰队攻占武汉;华中派遣军沿长江及淮河前进,与海军配合伺机占领黄梅、九江一线;华北方面军以一部兵力向郑州方面推进,钳制第一战区程潜部,策应华中派遣军向武汉进攻。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