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1年12月15日 秦山核电站并网发电 1991年12月15日,我国自行设计建造的第一座核电站——秦山核电站开始并网发电。 和平利用核能,为人民造福,是中国发展核能事业的根本目的。早在1970年,党中央就提出要建核电站,周恩来总理主持审批了第一座核电站的建设方案。1981年11月,党中央、国务院重新审查确定了30万千瓦压水堆核电站建设项目,第二年把地址选定在浙江省海盐县秦山。1985年3月,秦山核电站开始施工。 建设核电站是一项综合性很强、技术难度很高、质量要求很严、庞大复杂的工程,当今世界虽然有20多个国家和地区拥有核电站,但是能够自己设计建造核电站的国家却不多。秦山核电站主要依靠我国自己的科技力量和工业基础,完成全部设计、建造、调试、并网任务。在建设过程中,广大科技工作者始终坚持“质量第一、安全第一”的方针,在安全上按照国际标准要求,在质量上建立了严格的监督和保证体系。国家核安全局代表国家独立行使安全监督权力。国际原子能机构也对秦山核电站作了运行前安全评审。他们向我国政府提交的报告说:“专家预期秦山将是一个安全的、高质量的核电厂。” 1991年12月15号,秦山核电站开始并网发电。国务院总理李鹏给中国核工业总公司致信祝贺。一直关注国防建设的聂荣臻元帅得到喜讯,特意委托身边的工作人员向中国核工业总公司和秦山核电站全体同志,转达他的祝贺。聂荣臻元帅说,这是自力更生、艰苦奋斗精神的伟大胜利,希望同志们继续努力建设我国更多的核电站,为我国能源的开发建设贡献力量。 秦山核电站满功率发电后,每年可向华东电网输送核电15亿千瓦时,缓解了华东地区的能源紧张状况。这是我国核工业发展的又一重大胜利,标志着我国核电技术进入成熟的阶段。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