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28年前的今天,1988年12月10日 (农历冬月初二),联合国维持和平部队获诺贝尔和平奖。 1988年12月10日在挪威奥斯陆大学的礼堂隆重举行了诺贝尔和平奖授奖仪式,联合国秘书长佩雷斯·德奎利亚尔代表联合国维持和平部队接受了挪威诺贝尔奖委员会授予的金质奖章和证书。 图片来源于网络 在诺贝尔和平奖的历史上,这是第一次将奖项授予“一个至少部分由军事力量组成的组织”。这是由于联合国维持和平部队和观察团在实现联合国安理会关于停火的要求、维护联合国宪章、和平解决冲突等方面作出了杰出的贡献。 联合国维持和平部队是由联合国按照安理会或大会通过的决议,并经有关各方同意,向发生冲突争端的地区派出的维持和平部队,这些部队主要是通过对停火、休战或停战协定和撤军实行监督,防止冲突再起或扩大,推动冲突各方通过和平谈判解决争端。这些部队的组成人员,一般由联合国会员国中的中立国提供。其驻扎期为3至6个月,必要时经安理会批准可以延长。 在60年代以前,联合国派遣维持和平部队的行动,有不少带有强制的、干涉别国内政、镇压革命和民族解放运动的性质。60年代末以后,由于第三世界国家在联合国中力量增强,联合国“维持和平行动”逐渐被用于防止国家之间的冲突扩大和再起。1965年2月,第19届联大设立维持和平行动特别委员会,任务是全面审查维持和平行动各方面的问题。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