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合国在芬兰设有一所联合国办的培训军事观察员的学校,培训每年举办2期,每期40到50个学员,时间为3周。训练内容包括执行任务地区的特点、交通、通信、战场救护、军事英语、体格和小型武器的使用等。更重要的还有对违犯停火规定的现场处置、调查、书写报告以及对非联合国系统的标志的判认等。 图片来源于网络 维持和平是《联合国宪章》的宗旨之一,军事意义上的维持和平行动大概有两种形式:军事观察团和维持和平部队。联合国秘书长对维持和平行动所作的定义是:为了帮助维护或恢复冲突地区的和平,由联合国组织的有军事人员参与,但无强制执行权力的行动。因此,联合国无论是派出军事观察员还是维持和平部队,它们的基本行动原则都是相同的。 维持和平行动首先必须征得驻在国政府的同意,通常也要征得直接有关其他各方的同意。军事人员由会员国自愿提供,军事观察员是非武装的,维持和平部队的士兵装备轻型防御武器,但只有出于自卫才能被批准使用武力。历史证明,维持和平部队的行动赢得了世界的公认,它在帮助建立并维护停火,在各冲突国之间形成缓冲地带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