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统计局称,根据新的全国统一城乡可比的统计标准分类口径,对历史的分城乡的老口径的住户基础资料,特别是收入资料,进行了整理、计算,然后得出2003年到2011年全国居民基尼系数。图片来源于网络 中国全国居民收入的基尼系数,2003年是0.479,2004年0.473,2005年0.485,2006年0.487,2007年0.484,2008年0.491。然后逐步回落,2009年0.490,2010年0.481,2011年0.477,2012年0.474。 不过,国家统计局昨日并没有对“全国居民可支配收入”和“可比的同样指标的城乡居民的收入”等核心指标给出解释。 根据国家统计局的统计指标解释,所谓城镇居民家庭可支配收入,指被调查的城镇居民家庭在支付个人所得税、财产税及其他经常性转移支出后所余下的实际收入。而所谓农村居民家庭纯收入,是指农村常住居民家庭总收入中,扣除从事生产和非生产经营费用支出、缴纳税款和上交承包集体任务金额以后剩余的,可直接用于进行生产性、非生产性建设投资、生活消费和积蓄的那一部分收入。 不过,国家统计局的统计数据中可能同时包含财产性收入。公开资料显示,马建堂曾在2012年3月参加全国政协十一届五次会议小组讨论中提到,过去用手机衡量收入水平,现在手机变得很普通。“现在最好是用住宅数据来调整、修正收入数据。” 明显低于民间基尼系数
国家统计局的数据一公布,当场便再次引起了质疑——国家统计局的数据显示,2011年全国基尼系数为0.477,远低于去年12月9日西南财经大学中国家庭金融调查与研究中心发布的0.61。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