蒲松龄,字留仙,又字剑臣,别号柳泉居士,山东淄川(今山东淄博市)蒲家庄人。生于明崇祯十三年(1640年6月5日)四月十六日。他生长在一个渐趋败落的地主家庭里。远祖蒲鲁浑和蒲居仁,做过元代般阳路总管。高祖蒲世广是个廪生,曾祖蒲继芳是个庠生,祖父蒲生讷连秀才也未考取。祖父辈蒲生信,做过玉田知县,即《聊斋志异·梦别》中的玉田公。父蒲槃,字敏吾,“少力学”,至二十余岁还未能考中秀才,“遂去而贾”。他称自己父亲于“权子母之余,不忘经史,其博洽淹贯,宿儒不能得”,到了四十几岁尚无子嗣,便“不欲复居积”,一面闭门读书,一面散其钱财,“周贫建寺”,后得四子一女,松龄为第三子。其时“家渐落,不能延师”,便亲自教子读书。 蒲松龄天性颖慧,过目了然,在兄弟之中最受父亲的钟爱。十九岁初应童子试,便得到县、府、道都第一的优异成绩。山东学道施闰章(愚山)很赏识他。他对施闰章的知遇之恩,铭刻于心,在《聊斋志异·胭脂》中颂扬施:“真宣圣之护法,不止一代宗匠。衡文无屈士己也。而爱才如命,尤非后世学使虚应故事在所及”。从蒲松龄对施闰章的感念中,也多少可以窥见精神上受的某些影响。 进学第二年,蒲松龄就与同邑李希梅(尧臣)、张历友(笃庆)等少年秀才结为郢中诗社。蒲与张、李同年进学,当时正是同学少年,意气风发,“相期矫首跃龙津”。然而,科举对蒲松龄并非是直上青云的阶梯。继少年进学初露锋芒之后,“三年复三年”的乡试,却成了他终身难以闯过的关隘。康熙三年(1664),蒲松龄曾读书于李希梅家,他们“日分明窗,夜分灯火”,在一起专心致志苦读了几年书,这不仅说明他们彼此间在思想、性格、道德、学问互有影响,而且说明,蒲松龄的渊博学识是从刻苦钻研中逐渐累积起来的。 网络配图 对民间俚曲和鬼狐故事的兴趣 青年时代的蒲松龄,不仅奋力于举业,“冀博一第”,而且对流行于农民群众中的俚曲歌词产生浓厚兴趣,还能自度曲。同邑友人唐梦赉《七夕宿绰然堂同苏贞下、蒲柳仙》诗中写道:“乍见耆卿还度曲,同来苏晋复传觞”。蒲松龄一生作有许多小曲和十四种俚曲,特别是小曲,很可能其中就有青少年之作。 蒲松龄对民间传说故事,极感兴味。他的《聊斋志异》也就是在青年时期开始创作的。康熙三年,张历友在《和留仙韵》之二中有句:“司空博物本风流,涪水神刀不可求。君向黄初闻正始,我从邺下识应侯。一对结客白莲社,终夜悲歌碧海头。九点寒烟回首处,不知清梦落齐州。”从张历友这首诗中已明显地透露了蒲松龄不仅爱好清谈述异,而且在这时已开始志怪传奇类小说的创作了,只不过当时还没有《聊斋志异》之名而已。这就是说,蒲松龄对民间鬼狐故事的兴趣、写作志怪小说的热情,不是在功名无望、满怀“孤愤”的情况下才萌发的;而是在潜心举业的青年时代,就“雅好搜神”、“喜人谈鬼”,并且热心地记录、加工,从事创作。这是兴趣和才华的顽强的表现,也是成就《聊斋志异》这部伟大作品的一个不可忽视的因素。蒲松龄后来将一腔“孤愤”寄托于神话幻想小说而不是别的形式,是与他早年对民间异闻传说有特殊感情,对幻想小说形式的特别爱好有密切的关系。 幕宾生涯 康熙九年至十年,在蒲松龄的一生经历中是颇有特色的一年。这时他应同邑进士、新任宝应知县孙蕙的邀请,南下江苏去作幕宾。孙蕙请蒲松龄为幕宾,主要是因其为同乡可作亲信助手,蒲松龄才识过人,堪任文牍事,其中当然也有同情蒲松龄落拓不遇、家境窘迫的意思。孙、蒲既是同乡,又是老相识,彼此没有什么隔膜,蒲松龄除代孙蕙作酬酢文字,草拟书启、呈文和告示之类,还常随孙蕙行役河上,或游扬州。蒲松龄对孙蕙体恤民苦,忤河务大员,因而受到弹劾,更是同情。他在《闻孙树百以河工忤大僚》一诗中写道:“故人憔悴折腰甚,世路风波强项难。吾人祗应焚笔砚,莫将此骨葬江干。”诗写得极动感情,极言做强项令之难。另外他还有《三月三日呈孙树百,时得大计邸钞》和《大人行》都表现了自己位卑才短,无力相助,和对孙蕙处境的深切同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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