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来,每年各国各省都要把地方的财政收支到中央的户部,而地方的账目都是由县到州到省再到中央,这样一级一级的呈报上来,到了中央由户部一项一项核算清楚,完全相符了,才算了解。这样层层上报难免会出现错误,不相符的便要重新造册,还要再盖上原衙门的大印才算通过。但是各省离京城远的有六七千里,近的也有几百里,如果要重新造册,必须回到原省,这样一来一回,远的要一两个月,近的也得好几天,怎么可能迅速地来回一趟呢?所以为了节省在路上来回的时间,各省的计吏来京城之前都准备好盖了大印的空白文册,遇到账册数目不符时,就在预先准备好的空白文册上修改重填。朱元璋了解到这一弄虚作假的情况后,大开杀戒,上上下下不知杀了多少人。历史上把这一事件称为“空印案”。 ![]() 网络配图 根据史料的记载,明政府副部以下,河南直隶一省的大小官员,因为贪污罪死于监狱或判决做苦工的,每年都有几万人。严惩贪污本是一件好事,但是问题在于没有严格的法律依据,被指控犯了贪污罪的官员是不是真的贪污并无法判定,许多人都是在严刑峻法下被屈打成招的。不过,比死刑更为严重是追赃。贪污的人被处死了,他贪污的赃款也必须要追回来,于是这个人的家就要被抄,如果这家人的家产不足以不上贪污款项,就用严刑逼供,很多人一受刑,为了减少皮肉之苦,就胡乱说寄放在谁家了,于是这一家也会被无辜牵连。如果仍然不够足额,那一家在拷打之下只好再供出另一家。这样辗转牵引,即使是千里之外素不相识的人,都会成为窝主,家破人亡。这恐怕又是一心想惩贪官,保百姓的朱元璋未能料到的了。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