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始皇 中国历代人才体制中,“科举制”寿命最长,那么寿命最短的人才体制是哪个呢?当属秦朝的“推保举”。 秦朝“推保举”之端倪主要有四个原则: 其一,被推择者需有善行,有良好的品质。 其二,有一定年龄限制。根据秦律《内史杂》规定,“除佐必当壮以上”。《礼记·曲礼》曰:“三十曰壮”。可见,秦时为吏者必当壮年——30岁以上。 其三,家贫者不得被推择,据秦简《法律答问》可知,秦基层官吏系由豪帅担任,一般贫民并无进身之望。 其四,实行保举制,即推举选择者和任用者要对被“推举选择”者承担法律责任。据《史记·范雎列传》,范雎保举郑安平任将军率领秦军击赵,结果郑安平投降于赵,范雎因此受到牵连,“罪当收三族”。 由乡里宗族长老保举,向朝廷推荐人才。这种制度大有弊病,宗族长老品评人物,多有私心,人不纳贿,则贤才亦不被推荐,能吹能拍又能送的,则不论其才德如何,皆荐举做官。有时即使是乡里无赖之辈,也能混进官场。 尽管后来的科举考试制度也有弊病,但它的最大优点就是相对公平,铲平了准考的门槛。即以考生的分数而不是考生的家庭出身、血统、贫富以及弹性极大的所谓“德行表现”作为录取标准,比起令穷人子弟绝望的秦朝“推举保”来说,还是质的进步。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