统一度量衡 秦朝对中国历史的贡献绝不仅仅限于统一六国,其中之一便包括了统一度量衡。 商鞅变法前,秦国各地度量衡不统一。为了保证国家的赋税收入,商鞅制造了标准的度量衡器,如今传世之“商鞅量”,上有铭文记有秦孝公监造,“爰积十六尊(寸)五分尊(寸)之一为升”。从“商鞅量”中得知,商鞅规定的1标准尺约合今0.23公尺,1标准升约合今0.2公升。由量器及其铭文可知,当时统一度量衡一事是十分严肃认真的。商鞅还统一了斗、桶、权、衡、丈、尺等度量衡。要求秦国人必须严格执行,不得违犯。 秦始皇用商鞅时制定的度量衡标准器,来统一全国的度量衡。以原秦国的度、量、衡为单位标准,淘汰与此不合的制度。秦廷在原商鞅颁布的标准器上再加刻诏书铭文,或另行制作相同的标准器刻上铭文,发到全国。与标准器不同的度、量、衡一律禁止使用。今见秦朝权量,都刻有秦始皇二十六年(公元前211年)颁布的统一度量衡的诏书。这种权量出土多,分布广,长城以外也有发现,可见统一度量衡是认真有效的。秦始皇还用法律规定了度量衡器误差的允许限度。他规定六尺为步,二百四十步为亩。不过二百四十步为亩的制度实际上只行于旧秦,可能还有旧赵境内,东方许多地区仍以百步为亩,直到汉武帝时期为止。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