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朝驻藏大臣衙门旧址 清朝治下民族众多,因此在对待不同民族时制定了不同的政策,比如对西藏就采取了三种措施来管理。 清朝对西藏管辖的三大有力举措是册封制度、驻藏大臣和金瓶掣签制度。 册封制度:清朝初年,五世达赖来京朝贺,顺治帝隆重接待并正式赐予他“达赖喇嘛”的封号;后来,康熙帝又册封五世班禅为“班禅额尔德尼”的封号,并赐以册印;从此,“达赖喇嘛”和“班禅额尔德尼”的称号正式固定下来,以后历世达赖和班禅都必须经过中央政府册封成为定制。 设驻藏大臣:1727年,清政府在西藏设驻藏大臣,办理西藏事务;驻藏大臣代表中央政府,与达赖和班禅共同管理西藏;驻藏大臣的设置,标志着中央政府对西藏管辖的加强。 金瓶掣签制度:加强了清朝中央政府对达赖、班禅转世的监督和任授权力。此乃清王朝改革西藏行政管理体制,确立系统治藏法规中的一项重要内容。这一制度一直延续至今。 乾隆年间。清政府陆续颁布《西藏善后章程》和《藏内善后章程二十九条》,确定了驻藏大臣与达赖喇嘛共同处理政务的平等地位,巩固了中央政府对西藏的统治。清政府振兴西藏经济的措施有改革乌拉、租赋、钱法、贸易制度;活跃民族贸易;创报、兴学、发展农牧工矿业和加强交通、邮电事业的开发等。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