枪支使用 我们经常听到新闻报道美国发生枪击事件,而且往往产生了较为严重的后果,于是很多人就会有所疑问:为何美国的枪击事件这么频繁,却不限制枪支呢? 其实,中国人永远不知道不理解的是:在美国,拥有枪支不仅仅是一种天赋人权,也不仅仅是一种制度设计,而已经成了一种制度文化或行为文化。 建国时期需要 美国建国时期,国内治安相对混乱,而且警力严重不足。为了确保大家的安全,美国允许私人拥有枪支予以自卫。与此同时,美国建国时期民兵发挥了巨大作用,美国宪法也为此保留了民兵拥有枪支的权利。美国1791年批准生效的宪法第二条规定:管理良好的民兵为保障自由州的安全所必需,人民持有和携带武器的权利不受侵犯。。当然现在美国法律界也在争议,民兵的概念是个人还是经过注册的团体。无论如何,拥有枪支算是美国的传统了。 天赋人权 美国建国之初,美国《权利法案》的第二条规定:“……人民持有和携带武器的权利不受侵犯。”这是美国建国者对于日后的政府有可能发生异化而设立的一项预防措施,确实在一定程度上防止了其他国家时有发生的情况:即手无寸铁的人民面对政府军队的镇压束手无策,也使作为个人的美国人对保护自己的私有财产和土地的信心大增。 专家分析认为,这个条文的行文颇有讲究。其涵义并不是说《宪法》给了人民拥有武器的权利,而是说,人民持有和携带武器的权利不受侵犯。也就是说,美国的立国者认为,这种权利,不是统治者给予人民的一种恩赐,而是一种天赋人权。 美国政治的先贤们十分推崇人民主权,对政府权力持有高度警惕,通过限制政府权力来避免其实施暴政,说白了,权利法案有着很浓厚的“反政府”色彩,而持有和携带枪支是其重要的组成部分。很多美国人认为持有枪支,与其说是一种工具,不如说是一种天赋权利。枪支管制的话题在美国引发很大的情绪性争论,通常都与一些重大历史事件相关,比如列侬和里根遇刺,弗吉尼亚理工大学枪击案等,安全问题固然重要,但美国人还相信,应保持权利法案的神圣而不可撼动,因为它攸关于美国人的公民权利。 此后两百多年来,作为一种只有潜在意义的自由和权利,美国人在付出了四个在任总统被人射杀、8个在任总统被射重伤的的惨重代价之后,也在所不惜。 法律保障 如果说这个世界上有哪个大国是“全民皆兵”的话,那么,肯定是非美国莫属。没有人能说清楚美国民间有多少各类枪支,最保守的估计也在几千万枝,有人甚至认为在一亿枝以上。在谈到枪支管制的难度时,人们常常把问题归咎于枪械业利益集团的无所不能,但实际上,主张管制的利益集团也非等闲之辈,否则也不会有本文讨论的这个禁令和前面精彩的广告。问题的关键是前者有美国宪法这个尚方宝剑撑腰,被称为《权利法案》(宪法前十条修正案)的第二条明确规定了民众的持枪权。其潜台词常常为人们所忽略:承认武装反抗政府的潜在合法性。在当时美国的制宪先贤看来,既然1776年反抗英国暴政的革命因为殖民地人民有枪而成功,既然没有人能够保证新政府永远会遵守它与民众的契约,那么,新生的共和国就必须保证民众拥有武装反抗暴政的基本权利。看来,自由必须付出各种各样的代价,在美国,这个代价便是枪支的泛滥成灾。 全面枪支管制就意味着修宪,而修宪就要获得两院绝大多数议员以及大部分州的支持,但目前美国44个州明确规定保护公民的持枪权利,因此美国的枪支管制运动很难取得联邦层面上的胜利,从地方政府着手应该是一个明智的策略……私人持枪在美国的形成,有着鲜明的历史渊源和政治文化特征,直到现在,这都是一个涉及公民权利,社会秩序和政府权力的复杂问题,牵一发动全身,而美国政治制度的优越性就在于,你可以支持它,反对它,试图去改变它,而不用担心有人会把枪对准你的脑袋。 枪支产业发展 而到了现在,虽然枪支泛滥事件时有发生,而且美国国内不断有声音要求全面禁枪,但是枪支在美国已经是一种商品,一个大生意。全美步枪协会在美国拥有很大的势力,导致禁枪在美国很难实现。所以美国民间拥有枪支的传统,在短期内是不可能得到全面禁止的。 显而易见的是,如今人民持有枪支也不可能以此对抗国家机器了,如果将枪支管制问题简单归结为民主和人权,那欧洲众多的民主国家对枪支的严格管制就很难解释了。目前的现状是,反对枪支管制的力量一直占据上风,美国步枪协会是一个非常强势的院外集团,共和党也一直旗帜鲜明地反对管制,况且修宪在当前美国几乎不具备可能性。所以才有了《暴力犯罪和执法保护法》最终废除了“禁止攻击性武器”的条款,才有了枪支管制运动一再重复小胜利——大失败的轨迹。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