朝鲜王朝 朝鲜王朝的经济有了很大的发展,农业方面职田制取代了科田制,而随着生产工具的改良,农业发展迅速,并促进手工业和商业的发展。手工业的变化则是私营取代官营,而商业的发达主要体现在国内外商业活动的增加。 农业 李氏朝鲜时期国家最主要的经济来源是农业税收。税收以贡米为主,杂以少量地方土特产,很少征收货币地租。因此农业成为经济的关键。在土地问题上,李朝确立了高丽末期开始的科田制,废除了贵族占有大片土地的现象,并解放了大批奴婢。世祖时期,在明成化二年(1466年)制定了职田制,田地只授予在职官员,在其去职后由国家收回,以提高国家的税收,防止两班贵族对土地的兼并。随着开垦荒地和农具的改进,促进了农业的发展,同时也带动了手工业和商业的发达。货币的机能逐渐提高。因此,不仅各地商业日益发达,对外贸易也进入正常的轨道。 手工业 17世纪后,私营的手工业场取代了官营的工场,刺激了为出售而生产货物的手工业发展。商业活动的增加还促进了商业性农业的兴起,而商业性农业的兴起又促使农村生活开始性发生变化。 朝鲜的宫廷用度、百官俸禄都来自田税米谷,此外一切恒常及临时使用之物,如丝绸、药材、马匹、衣料、纸张、菜蔬等等均责之于土贡。英祖之前的几代国王对此制度进行改革,采取切合实际的政策,允许边远地区将贡物折成米,然后用米纳税,交到附近的港口,称之为贡价米。在山区允许缴纳土产来代替粮食。贡价米发到各个衙门手中,由其自行采办所需物资,或者交人承包采购。承包者即为“贡人”,后来发展成朝鲜商人的主力。 商业 18世纪,朝鲜的国内和国际商业活动量迅速增加,通过经由行会组织扩大的垄断和批发销售,出现了资本积累。许多从事贸易的商人集中在汉城。政府核准的商店即领有执照的贡物供应商与街巷小店主之间的传统分野,被融合到一种垄断和批发体制的结构之中。临时商店的设立原来是为了满足人民在特殊场合(如科举考试、国王出巡和其它全国性大事等)的需求,但是这些店铺在这种场合过去后,仍继续向普通百姓供应食品和杂货。这些店铺是由小店主在临时搭起的棚屋里经营的,他们不管怎样都依赖批发商。手工匠往往成为个体生产者。有些人甚至发展成工厂厂主,取得了销售自己产品的垄断特许权。在一些情况下,仅仅做经营某些商品的批发商比从事物品生产更有得可图。 到英祖时期,朝鲜和清朝、日本之间的贸易额迅速增长。其中除了中朝边市贸易的牛、马、盐、铁之外,最重要的是对清朝的人参贸易。人参贸易又称为八包贸易,每包人参为10斤,朝鲜允许到中国的使团—所谓“燕行”人员—每人携带八包。后来因朝鲜边民越境采参伤害中国地方官员,朝鲜政府停止人参出口,使团按每斤人参25两白银计算,可以携带2000两白银去中国购买商品。后来为了防止白银过度外流,又折合成价值2000两白银的朝鲜货物,如皮毛、纸张、海产干货等杂物。 从朝鲜输送到清朝的商品包括马匹;貂、水獭、青鼠、豹等毛皮;海参、鲍鱼、虾、鱼、海带等海产干货;金、银、铜、豆锡、生铁、钢铁等金属;白纸、壮纸、桑皮纸等纸张;人参、胡椒、白矾、干姜等药材;丹木、槐花等染料;梨、苹果、柿、栗等干鲜果品。从清朝输入朝鲜的有牛、羊、骡、驴等牲畜;剪刀、镊子、针、床炉、釜、皮箱、马鞍、雨伞、木箸、算盘、梳子、纽扣、烟袋、眼镜、瓷器、毛绵纸、斗方纸、火石、火镰、笔、墨、砚、铜壶、锡壶、指南针等日用杂货;各种金属制品如铲、犁、铧、锯等工具;金、银、铜制钱等通货;棉花、棉纱、生丝等纺织原料;各种棉布;各种锦缎绫绸;各种男女成衣、帽子、鞋袜;各种染料;各种食品;各种药材;各种书籍;乃至于进口珠宝玉石、漆器牙雕、家具古董、钗环首饰、自鸣钟、自鸣琴等西洋玩好、猫狗鹦鹉等珍禽异兽。此外还有清朝严禁出口的天文、历法、地理、历史类书籍,以及牛角、火药、硝石、硫磺等军用品,米、豆、麦等谷物,以及生丝铜铁等物,主要是由使团私带和走私进口。 朝鲜商人的这种商业垄断和批发活动造成了对银和铜的更大需求,促进了采矿业的发展。倭乱之前在政府严格控制下的矿山交给了私人经营。清嘉庆六年(1801年)以后,湾商中的姚舜沃声名逐渐远播,使当代朝鲜人对经商的看法转为正面,许多两班和平民不顾自己的身份,也起而从事各种商业活动。此外汉城在18世纪作为工商业城市已有了长足进展,19世纪后贸易更胜往年。老百姓对诸如刀、文具、烟竹、衣帽、餐具、农具等手工艺品的需求不断增长。对妇女戴装饰性假发的限制实际上也消失了。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