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物简介 贺兰敏之(642-671),字常住,唐朝官吏,贺兰安石与韩国夫人的儿子,武则天的外甥,贺兰敏月的哥哥。贺兰敏之是鲜卑族人,著有《三十国春秋》,很有可能是因少年乱伦阴影而导致心理变态的大帅哥。对于敏之种种恶行,让武则天暴怒不已,便下令将他流放到雷州,并恢复他的本姓贺兰。当他来到韶州时,以马缰绳自缢而死。 人物生平 贺兰氏源出鲜卑。贺兰敏之是武则天的外甥,武后亲姐姐韩国夫人的儿子,魏国夫人贺兰敏月的哥哥。 咸亨二年(671年),杨氏过世,武后拿出一笔钱,命敏之建筑一座大佛像来为杨氏祈福,没想到敏之竟将做佛事的绸缎中饱私囊。敏之既死,武后便召回武元爽之子武承嗣,做武士彟的后嗣。 淫荡行为 贺兰敏之年轻英俊、才华横溢、出身高贵、风流倜傥,然而很有可能是因少年乱伦阴影而导致心理变态的大帅哥,《资治通鉴》称“敏之貌美”,《旧唐书》云其“年少色美”。 司卫少卿杨思俭之女被选为太子李弘之妃,眼看着婚期将至,敏之听说此女甚美,竟作出禽兽不如的强奸之行。后来改选裴居道之女为太子妃。 更值得的称奇是竟然与自己的外祖母杨氏(荣国夫人,武则天的母亲)有奸情,平日也仗着杨氏的关系恃宠而骄,为人轻佻,让武后很不高兴。 外祖母杨氏的丧期还没有过,敏之便已换下丧服,招妓奏乐享乐。当时太平公主(武则天的小女儿)年幼,前往武家人的宅邸时常有许多宫女随行,而敏之也逼淫这些随行的侍女。 裙带关系 武则天之父武士彟原本娶相里氏为妻,生下武元庆与武元爽兄弟。后来再婚娶杨氏,生武则天姊妹三人。武则天成为皇后以后,大封自己亲族,并封母亲杨氏为荣国夫人,武顺为韩国夫人。不过因为武士彟死后,元庆与元爽对继母杨氏没有礼貌,武后便将这两位兄长流放外地。 兄长死后,便以姊姊韩国夫人的儿子贺兰敏之做武士彟的后嗣,并让他改姓武,“弘文馆编《三十国春秋》一百卷”“朝内士子交游甚众”,累官至兰台太史令、左散骑常侍,袭周国公。 起初,韩国夫人因为武后的关系,得以随意出入皇宫,她年轻貌美的女儿贺兰氏也时常随行,母女两人颇得高宗喜爱。高宗封贺兰氏为魏国夫人,有意想将她纳为嫔妃,但又知道武后一定不准。 武后对这位外甥女也很顾忌,便寻机毒杀她。敏之因为妹妹的丧事而入宫吊唁,高宗一见到他,悲恸哭道:「我一早上朝前看她还好好的,没想到退朝后她竟然就身亡了,怎么会这样突然?」敏之听完,只是号哭而没有响应。武后得知后,心想:「这孩子在怀疑我!」从此对她开始心生厌恶。其母武顺的墓碑立于乾封三年(668年).大约死于那一年。而贺兰氏则是死于乾封元年。 死亡 正史 敏之,武后姊韩国夫人子也。武后既诛惟良怀运,乃以敏之为其父士彟嗣,累拜左侍极兰台太史,袭爵周国公,改姓武氏。敏之挟爱佻横,多过失,后暴其恶,流雷州,中道以马缰自缢死。 野史 有一说法: 贺兰敏之:这个家伙本无名,他之所以能在唐史上留名,完全因为他是武则天姐姐的儿子,他的姨妈是皇后,母亲和姐姐同时和高宗通奸,武则天对他忍无可忍杀了他。据《唐书》,唐朝有贺兰敏之,原本是贺兰姓,后改姓武,说是武则天父亲的后代,此为冒武姓者。贺兰敏之则是个出了名的无法无天之纨绔公子,其父亡后,寡居的母亲还有其姐因时为皇后的武则天女皇的引荐,皆得到高宗的宠幸,分别封为韩国夫人和魏国夫人,他自然也贵不可言,而且据说此子十分俊美,很得其外婆,即当今武则天女皇之母扬氏的宠爱,可以说是集万千宠爱于一身,于是无法无天起来。史书有记,太平公主幼时也常到其外婆家,所带宫女尽被其这位表兄这位贺兰敏之淫弄,连尚是幼童的她也差点遭其毒手。后来更有甚者,高宗和则天女皇为自己的长子时为太子的李弘选了一名太子妃,姿容殊丽,竟被贺兰敏之于新婚前夜给奸淫了,使太子无法完婚。奇怪的是时为皇后的武则天女皇一直护着她这个为非作歹的侄子,直到二十年后,不知为什么将这些旧帐全翻了出来,贬贺兰敏之到岭南。据记是死于途中,现在看来是路上被人杀掉了。而且是其表妹太平公主亲自带人追杀。 另一说法: 太平公主幼时常到姥姥杨氏家去。当时表哥贺兰敏之因和杨氏私通,也常在姥姥家。在太平公主来往于姥姥家的日子里,她可能遭到过表哥的强奸。《旧唐书·贺兰敏之传》说:“时太平公主尚幼,往来荣国(指武则天母亲杨氏)之家,宫人侍行,又尝为(贺兰)敏之所逼。俄而奸污事发,配流雷州,行至韶州,以马缰自缢而死”。武则天可以容忍外甥与自己的母亲私通,但不能容忍他奸污自己钟爱的小女儿,因此这件事一出,就坚决把贺兰敏之除掉了。 人物评价 贺兰一门血统高贵,可敏之的母亲,妹妹,甚至贺兰敏之自己,都沦为武氏李氏的玩物,因此贺兰敏之恨透了武氏李氏,在仇恨的驱使下,他扭曲了,他要向她复仇。 .贺兰敏之本就“挟爱佻横”,桀骜不驯,恃宠而骄,因此报仇方式也极有个性,简单来讲,就是“以眼还眼,以牙还牙”——他反过来勾引所有李氏武氏的女人,强奸她们,这其中包括勾引她表妹年幼的太平公主。 对于敏之种种恶行,让武则天暴怒不已,便下令将他流放到雷州,并恢复他的本姓贺兰。当他来到韶州时,以马缰绳自缢而死。武则天当时都忍了,甚至非常偏袒他这位外甥。直至多年以后,她才指出贺兰敏之十条大罪(主要是生活作风问题,包括与外祖母通奸,强暴太平公主的侍女,强暴太子妃等等),将其流放岭南,并将其刺杀于流放途中。在朝中曾与他友好的人,后来大都被流放到岭南。 贺兰敏之才名远扬,他在弘文馆的时候,曾经编《三十国春秋》一百卷(南朝梁的萧方等也曾编过一部《三十国春秋》),现今此书只剩下辑本一卷。“朝内士子交游甚众”,武则天将其选定为自己的继承人,将二十多岁的贺兰敏之袭爵周国公,赐姓武。 (责任编辑:admin) |